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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绿色债券未来路径规划

2017-10-17 绿金会

  在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进入快车道,但由于监察及评估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够完善、大概念空泛、发展速度不均匀、覆盖范围小等问题,仍面临严峻挑战。随着中国与世界在绿色债券领域的合作与对话日渐深入,未来如何推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深度衔接也是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

绿债步入快速增长期

  中国科学院应用生态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吴琦告诉记者,作为一种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的债券工具,绿色债券的兴起源于欧洲投资者对于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全球第一只绿色债券。从2008年到2012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增长。进入2013年后,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对全球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人类健康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大,绿色债券由非公开定向发行转向公开发行,推动了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的爆炸式增长。2015年,全球市场共发行232只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424亿美元。截止到2015年底,全球市场已累计发行564只绿色债券。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2014年5月,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我国第一只“碳债券”,从实践探索的角度迈出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第一步。2016年1月27日及28日,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先后推出两只绿色金融债,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部门陆续发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政策框架和实施细则。


  “虽然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但在一系列国家政策和巨大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大量绿色环保企业和金融机构纷纷试水绿色债券市场,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步入快速增长期并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吴琦分析道。数据显示,从2016-2017年上半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8538亿元。贴标绿色债券共计发行83只,发行量超过2555亿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贴标绿色债券发行34只,发行量达到569亿元。

国内外绿债深度融合

  发展绿色债券已成为全球的共识和潮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曹明弟告诉记者,就国内国外的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入衔接和融合而言,已有一些切实的进展。


  2015年,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按照绿色债券原则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绿色债券,2016年,以新开发银行为代表的首个国际机构以中国绿色债券标准在中国发行绿色债券,以及一些国际机构投资在中国购买一定数量的中国绿色债券。然而,进一步的深度衔接仍存在一些障碍,包括绿色债券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要求不完善等。特别是在绿色债券标准上,在中国国内还存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个机构制定的不同的绿色债券标准,对国际投资者造成一些困扰。而在国际市场上最为突出的分歧在于煤炭的使用。中国从能源结构和产业发展角度,将“煤炭清洁利用”项目视为污染防治类项目纳入绿色债券的支持目录,而国际主要的绿色债券市场则拒绝所有化石能源项目。在绿色债券的相关信息披露上,中国的相关部门提出了发行人要做信息披露,但是关于披露的内容、规范等方面则比较宽松,难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以判断项目绿色化的程度。


  “推动国内外绿色债券市场深度衔接的重点方向是推动不同市场的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化和一致化,突出共识,畅通信息。”曹明弟表示,首先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协调推动制定统一的中国绿色债券项目标准,将推动国内市场达成新的、全面统一的绿色标准和政策信号。其次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正在开展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研究工作,有望年底发布研究成果,并推动政策出台,应用到具体的跨境绿色债券投资中。

绿债未来发展方向

  绿色债券市场对于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据中国人民银行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绿色产业投资需求年均将超过2万亿元,到2020年我国绿色债券规模有望达到5.7万亿元。当前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已处在变革和转型的十字路口。吴琦表示,若要实现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理清未来的方向和路径。


  一方面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绿色债券政策体系。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个建立相对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但在制度安排、市场监管以及保障服务等方面政府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未来应逐步完善界定标准、财税优惠、补贴支持、信息披露、政府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有效对接与协调联动,加强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从顶层设计角度构建政府主导的绿色债券政策体系。从长期来看,政府应逐步从台前转向幕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真正确立绿色债券发展的市场化导向。


  另一方面须打造社会广泛参与的绿色债券资本体系。受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新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管理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政府财政资金在我国绿色投资中的比例将有所下降。据估算,“十三五”期间,仅有10%-15%的绿色投资项目由政府出资支持,社会资本将占到85%-90%。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形成政府财政和社会资本互相协作、互为补充的绿色债券资本体系至关重要。绿色债券资本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一是鼓励和支持丝路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公益类基金投资者,在做好政策研究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投资绿色债券。二是加强投资者的绿色投资教育,重点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营造关注和投资绿色债券产品的良好意识和社会氛围,鼓励和引导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产品。三是加快开放绿色债券市场,降低社会资本进入绿色债券市场的门槛,进一步打通国外资本进入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的通道,为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绿色金融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参与绿色治理,对绿色金融项目进行定期监测、评价和报告,提高绿色金融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


  最后须建立市场机制运营的绿色债券市场体系。一是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大型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采取“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并重”的原则,同时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企业参与绿色债券市场,建立多元化绿色债券市场主体。二是加快推动中西部地区的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培育合格的绿色债券投资者,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建立健全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明确第三方评级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和准入门槛,通过相关业务指引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级认证机构;大力促进绿色指数开发创新和投资应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着力解决绿色债券期限结构不匹配、发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曹明弟补充道,建立对发行绿色债券的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极为重要。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主要通过市场的推动形成,而绿色项目由于环境的外部性,市场失灵往往较为突出,需要政府予以校正,扶持绿色项目,严惩污染项目,从而引导债券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


  其次,需要引导形成和树立绿色投资意识,培养绿色投资者网络。要有一大批有意愿、有能力的绿色投资者持续投资绿色债券,才能推动绿色债券的长期繁荣发展。当前我国已有不少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投资了大量的绿色债券,但是和我国的绿色投资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足,还需要通过深入的宣传教育,突出绿色投资对我国环境改善的重要性,形成财务回报和绿色发展兼顾的投资理念,培养一批有理念、有实践、示范性强的绿色投资者网络。9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三年期“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专题绿色金融债券,首次向社会公众零售6亿元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探索和示范意义。


  另外,还须不断完善相关信息披露,为投资者及相关方提供有效的信息。在绿色债券的市场化发展中,信息披露不仅为监管者提供相关监管信息,更为重要的是为投资者提供赖以进行投资决策的信息,从而以市场机制推动优胜劣汰。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由于存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监管者、不同的投资者,信息披露的政策及措施差别较大,存在“监管套利”的可能,潜藏着“洗绿”的风险,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信息披露机制、规范和内容,以便投资者甄别“绿色”的“真伪”和“深浅”,提升大众对中国绿色债券的认识和信任。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陈姝含。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学习参考、交流之目的,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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