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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石碣公办学校秋季招生方案出炉!


东莞各镇街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方案持续更新中,今天教育君给大家带来的是沙田镇、石碣镇


沙田镇

一、学生年龄要求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沙田镇户籍及优惠政策群体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沙田镇户籍及优惠政策群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沙田镇户籍小学、初中插班学生


备注:优惠政策群体是指符合市镇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随迁子女(另行发文通知报名);台湾人士子女按照省市通知执行;其他市定优惠政策群体按照市定政策执行。


三、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1.学区划分

备注:镇内跨学区与滨港社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镇宣传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报名办法

幼儿园和村(社区)通知相关沙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到就读幼儿园或户口所在村(社区)领取《2019年沙田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沙田籍)新生注册登记表》,并通知家长带上学生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注册。


3.注册地点、时间及需要提交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安排办法    

所有公办小学按照下列顺序安排:(1)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内的学生;(2)跨学区及滨港社区集体户的户籍学生;(3)优惠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学位补贴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注册时间结束后新入户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到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递交申请,经审核后根据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学位补贴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5.延迟入学

因疾病原因要延迟入学的沙田镇户籍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报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二)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在沙田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沙田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送名单到镇宣传教育文体局。优惠政策群众及不在沙田镇就读小学的户籍生需回沙田镇报读公办初中起始年级的,在2019年5月5日至10日先到沙田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领取入学申请表,经核实申请人的信息后,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由于沙田户籍学生急剧增长,沙田实验中学宿舍床位不一定能全部安排学生入住,届时将视沙田实验中学宿舍床位情况统筹安排部分学生走读,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1.注册时间

2019年4月27日


2.所需材料

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卡(需盖学校公章)、家长及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件印、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件印。


3.注册地点

沙田实验中学


4.学位安排办法

公办初中按照下列顺序安排:(1)沙田镇户籍学生;(2)优惠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宣传教育文体局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全镇公(民)办初中学位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初中的学生享受镇政府学位补贴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注册结束后新入户及其他符合条件未报名的学生,到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递交申请后,经审核后根据全镇公(民)办初中学位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初中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四、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

1.申请办法

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卡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近照到沙田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提出入学申请。


2.申请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3.学位安排办法

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将结合申请人的申请意愿和家庭住址位置,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宣传教育文体局根据全镇公(民)办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五、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招收

(一)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


(二)非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

根据市异地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的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我局将大概在当年5月左右(以市日程安排为准)公布沙田镇各公办中小学各年级的插班学位数,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积分入学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六、其他说明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递交纸质资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安排无关。


2.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其当年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七、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碣镇

一、招生对象

小学必须年满六周岁,即在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非起始年级需要满足相应的年龄段。


(一)小学一年级:石碣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石碣户籍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新入户到石碣,准备申请入读二至六年级和八、九年级的石碣户籍学生。


(四)父母双方都是本镇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含未入户)适龄小孩(含户口未迁出石碣的出嫁女的子女[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由于近两年石碣镇入户人口激增,公办学位日趋紧张,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开始,父母只有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纳入积分制范围。


(五)市文件规定的其他群体包括台湾户籍、符合有关政策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引进人才类、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在莞立功军人、近五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以上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随迁子女。


(六)符合市积分制入学条件且分数达到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随迁子女、符合市文件要求的企业人才子女[含市倍增计划重点企业]等按市文件执行。


二、招生时间与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石碣各村民小组户籍和父母在石碣有明确房产的石碣城中社区户籍学生在4月29日至4月30日,家长自行到学校登记注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详见附表,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向工作人员索取);


(二)初中一年级:石碣各村民小组户籍和父母在石碣有明确房产的石碣城中社区户籍学生在4月29日至4月30日,家长自行到学校登记注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详见附表,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向工作人员索取);


(三)城中社区户籍但父母在石碣无明确房产的群体(包括一至九年级),符合市文件规定的其他群体(包括一至九年级),统一在5月6日至5月10日,家长带上户口本、出生证(父母双方都是本镇户籍及出嫁女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到村(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到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登记(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详见附表,为节省报名时间,家长可在登记前自行到石碣教育网站通知公告栏标题为《石碣镇2019年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中下载相关表格,先填报好相关内容,下载网址:http://sjjy.jyjx.dgjy.net/node/8126);


(四)积分制群体和企业人才子女(含市倍增计划重点企业)按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市文件出台后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5月10日之后未注册登记或新入户的石碣户籍学生(需拿到正式的户口簿),由家长统一到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补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所需资料参照附表),然后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2.在石碣镇无明确房产的城中社区居民户籍子女,需根据两所中学(石碣中学、袁崇焕中学)的学位情况,采用现场公开抽签的方式(当场抽签,当场公布)予以分配学位。户籍插班生(即二至六年级和八、九年级)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3.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均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迁移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所有户籍学生资料教育办将提请公安部门予以审核),如发现材料不真实和使用假证的情况,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5.本通知中所提明确房产必须为住宅用途,商用公寓、商铺、车位、写字楼以及其他非住宅用途房产不作为录取依据。


6.因石碣镇公办学位不足,从2018年起,本市外镇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入读石碣镇公办学校。


7.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截止到2019年6月28日,逾期未登记报名的,将不受理本学年的入学申请。


8.请家长按照石碣镇2019年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通过正常程序、正当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不法机构及个人以帮忙安排学位为名骗取钱财,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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