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良心使我们知道神的存在!(含音频)
一个奇异的良心
为神作见证
请阅读本系列文章:
音频为李慕溪弟兄朗读: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良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二12-16)
这一段经文中的“是非之心”在希腊文是suneidesis,英文圣经译作conscience。这个字在新约里一共用了三十二次。在中文圣经译本里除了这里译作“是非之心”,还有希伯来书十章二十二节译作“天良”以外,其他的地方都译作“良心”。我们认为其他各处都译作“良心”,这两处当然也应当同样的译作“良心”,因此我们把中文译本里的“是非之心”改为“良心”。
在上文我们所引的这一段经文里,保罗讲明有律法的犹太人借着律法可以知道什么是“是”,什么是“非”。那些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虽然没有成文的律法,他们却能借着“良心”分辨什么是“是”,什么是“非”。犹太人借着神颁给他们的诫命知道“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没有领受过神的诫命的那些外邦人借着神赐给他们的良心也知道“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我们有没有注意到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人虽然言语不同、文字不同、风俗不同、习惯不同,但在道德的规律和观念上大致都相同?是什么力量使他们都这样有统一的道德标准?那就不能不归功于神所赐给他们的“良心”了。感谢神,在他造人的时候把这一个宝贵的东西放在他们里面,使他们在人生的路途上有一个指南针,免得他们迷了方向。这个良心除了使他们知道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以外,还使他们知道有一位创造、管理他们的神。
我们有没有注意到地上的人类都有宗教信仰?换一句话说就是都有信神的心。全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大洲上、海岛上、已开化的人、半开化的人,未开化的人,都有信仰神的心。虽然有许多人信仰崇拜的对象不是那创造、管理他们的神,乃是人手所造的假神,和自然界的种种现象和事物,就如偶像、日月、山川、鸟兽、树木等等,但他们有一个对神的信仰却是相同的。没有一个人内心的深处没有信仰神的心。就是那些硬着嘴说“没有神”的人,内心的深处仍是信有神。你若详细观察他们的人生,注意他们口中所说的话,便可以发现他们常会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信神的观念来。
前些日子我听见一位青年圣徒说了两句话。他说:“信神是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不信神乃是从别人学来的。”他说得很对。起初有人因着他们的骄傲,或他们的罪恶,或其他的原因,昧着良心说“没有神”。这些人的心越来越硬,他们造出种种理由来,否认神的存在。另外一些人因为不愿意见神,或不敢想到神,便也跟着他们学习说“没有神”。我们所看见的事实,证明许多人不信有神、反对神、亵渎神,确实是跟别人学的,他们所说的那一套话也是辗转传述,同出一辙的。
还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我们常听见说一些素日坚决反对有神的人到了遭遇危险祸患,在生与死中间挣扎的时候,他们竟会呼求他们素日所否认的神,求他怜恤他们、搭救他们。我有几次听见圣徒告诉我说,有他们所认识的人素日是坚决否认神的存在的,但到那些人患病沉重,临近死亡的时候,竟会请求那些信主的人为他们祷告,其中有的人自己也祷告认罪,求神施恩拯救。
那不是奇怪的事么?如果他们真是彻底不信有神的人,怎么会到病危的时候竟信神呢?这一点不足希奇。他们的内心一向是信有神的,只因他们的骄傲和他们的罪恶,使他们不愿意信神,也不敢信神,所以他们硬着嘴否认神的存在。及至他们患病沉重、临近死亡的时候,他们面对着那可怕的人生的终局,他们的心充满了恐惧,他们素日所依恃的也都失了效能,他们只好在他们平日不愿意信、也不敢信的神面前低下头来,呼求他的哀怜了。
我在多年以前听见一件事情:在一个大洋上面有一只轮船驶行着。某一个星期日,有一些信主的旅客聚集在一间船舱里一同礼拜。那只轮船上有一个持无神论的人。他看见那些基督徒聚集礼拜,心中很不满意,便向船上的一部分旅客宣传他的无神思想。过了一些时候,那只轮船忽然触礁失事,船主一面发出求救的信号,一面吩咐水手放下救生船,援救乘客。有许多乘客慌恐万分,有许多乘客准备逃命,有些基督徒跪下祷告,求神拯救他们,或接收他们。所幸的是在那只轮船尚未沉没以前,有其他的轮船得着求救的信号,赶来救援,竟把这只失事的轮船上的乘客都搭救上去以后,这只轮船才渐渐沉没到海底。事后那些遇救的乘客纷纷向人叙述遇险得救的始末。在他们的谈话中有一件值得使人注意的事,就是那个大讲无神论的人在轮船失事的时候,竟同一些基督徒跪在一处大声祷告,求神拯救他脱离危险。
像这一类的事实是我们常听见常看见的。许多不信有神的人一遇见危险患难,特别是生死的关头,他们对神的信仰立刻就发生出来。可见他们以前的不信并不是内心真实不信,乃是用人工把那存在他们里面的信仰压制下去。到他们迫切需要神的时候,他们的信仰便重新出现了。不论反对神的人怎样否认,事实告诉我们说,世上一切的人都有对神的信仰,这种信仰就存在我们的良心中。我们的良心使我们知道神的存在,就如同它使我们知道杀人、奸淫、偷盗是罪一样。
我们的良心在我们里面为神作见证,宇宙万物在我们外面为神作见证。我们借着这两个的见证,虽然可以知道神的存在和神的智慧与大能,但我们对神的认识需要比这个更多、更清楚,因此神便给我们另外的见证。
王明道(1900-1991)中国家庭教会领袖。本文选自《王明道文库第4册·余粮》第7章“证明有神的七个见证",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获微信原创播发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权。本文欢迎弟兄姊妹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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