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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监干部之累(说的太好了)

叶知秋 监管之声 2022-06-28

市场监管部门的权与责

机构改革前,当我向别人介绍我的单位——工商局时,偶尔会遇到年轻人疑惑的目光,通常我会加上几句解释——就是办执照、查假货的。机构改革后,当我向别人介绍我的单位,总是会遇到来自各个年龄阶层疑惑的目光,这时我也会继续解释——就是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物价局合到一块了,对方会作恍然大悟状,说:“哦,明白了,那你们的权力可是大了去了。”
市场监管部门给老百姓的印象大概就是一个权力无边的部门,因为跟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即使在金融、保险、住房、卫生、教育这样一些特殊的领域,也总能找到市场监管的一席之地,而单从消费维权这个角度讲,有事找政府相当于有事找市监。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权力无边”的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往往不这么想,他们常认为自己是“边缘部门”,“背锅局”“兜底部门”“万金油”。
这种感觉并非专属于市场监管,县区一级以执法为主业的局委都有类似感觉,环境生态和应急安监更甚,其相应的审批权往往集中在省、市一级,而执法却落在区县一级。区县一级不直接参与项目审批、招商引资,对地方GDP推动无直接影响,算不上区县政府的重要部门;区县一级不直接参与土地拍卖、税费征收,不能过手向上资金,更无可自由使用的向下资金,也算不上关键部门。反过来,市场监管合并后庞大的机构和人员,消耗了地方财政的大量预算,尤其在一些经济相对薄弱的县,回归地方甚至要自谋生计,走上工资与罚没挂钩的老路子。
同时作为一个以执法为主业的部门,稍有作为就是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和约束,如果监管事项不是事关安全底线的大事,如广告、宣传、商标、合同、物价等,有时反而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相悖。也就是说,当市场监管部门从严执法时,某种程度上不利于营造宽松包容的本地营商环境,会削弱本地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可以说,本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实际核心不是合并,而是回归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改革后出现的种种负面变化,如专业性减弱、精力分散、执法办案锐减、经费保障不足、人员老化,其深层次原因均是回归地方。正是因为回归地方,打开了市监部门和区县级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流,一把手往往需要从乡镇调任,而非本部门培养,其工作思路往往是乡镇作风,以区县主要工作为自己的工作主线,改变了原来市监各部门业务精专的习惯。正是因为回归地方,每年的创文创卫需要市监人员全身心参与,下放路口执勤站岗,参与社会面控制和紧急情势下的多项临时任务,如疫情防控和维稳,造成精力过度分散。正是因为回归地方,错综复杂的县区一级关系让办案备受掣肘,大案要案不仅办不了,甚至为了社会影响、政府形象和地方经济发展,还要帮助企业规避法律,消除负面信息,久而久之,无人愿意办案,省的一身麻烦。
正是因为回归地方,县区政府要将重要资金用于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等大事要事,市监部门作为一个只花钱不赚钱的单位,再也不像垂直时享受定期的硬件改善,连统一的制服都长期得不到解决。正是因为回归地方,主要领导外部调任,自己的年轻同志,也被区县核心部门长期抽调、借调甚至直接调任,市监部门仿佛成为了练兵场,考录进来的大学生,刚上一天班就被抽调走,去其他部门干得好的直接留任,干不好再送回来的现象比比皆是,老龄化几度恶化。
总的来说,市监部门的重要性在减弱,但责任却越来越重,这种权责不一致正是市监干部越来越心累的根源。
“权力无边”也罢,“边缘部门”也好,不过是人们的感觉而已。权力来自人民,理应服务人民,以权谋私是违法违纪,公正行权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赋权以及自己的良心。人们都喜欢位高权重,享受呼风唤雨撼天动地的成就感,却同时讨厌责重如山,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对权力最好的约束,便是用相应的责任编织成笼子,也就是“权责一致”。
权责绝对一致,会让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变成火中取栗,从而让有权者忌惮,使权力得以公正的行使,此时公职人员只有分工不同,工作之外没有权力,更没有什么核心部门、边缘部门,抑或是油水部门、清水衙门。
但如今的现实是,偏偏就有各种各样的权责不统一,也就有了各样五花八门的表现。
在一个基层所里,同样是管药店,管连锁药店就比管单体药店权大责轻,因为前者经营规范度比后者高,风险相对较小;同样是管食品,管单位食堂就比管大型饭店权小责重,因为单位食堂是单位的开支部门,不产生受益,员工也很少对饭菜不满意,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经常认为市监部门“手伸太长,干扰经营”;同样是管特种设备,管电梯的显然比管压力容器的轻松自得,因为电梯的使用单位是比较弱势的物业,群众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高,电梯自身的安全性也高,投诉虽然多,但事故率极低,反而高压容器的监管压力大,一旦出事轻则停产停业,重则致死致伤;同样是管投诉举报,管汽车市场投诉的就比管职业举报的光鲜亮丽,因为汽车销售忌惮市场监管曝光,小问题都能很快解决,而处理职业打假往往两头不落好。
在同一个局里,事关安全底线的餐饮、特种设备由于事故率高,分管领导越是逢年过节越是要加班加点,否则可能乌纱不保,反观分管人事、财务、宣传等非业务部门的领导,过个安心节还是可以的。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出台各种举措服务大众,通常能收获锦旗,而分管综合执法的领导经常面对各种尖锐复杂的矛盾、任务、考核,却很少受到称赞,总不能指望把企业罚关门了,企业还来送面锦旗吧。

在地方政府的各个委局里,应急安监、环保生态、市场监管,发展经济时要一让再让,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出了事故则要拿来问责,给公众一个交待。但作为经济发展的底线,安全问题、环保问题理应受到十足的重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底线部门不受重视的情况,就在于底线无法出彩,只要不出事故,啥都没做也能受到嘉奖,要是出了事,啥都做了仍然要被追责。而出不出事,有时真的是“七分靠打拼,三分天注定”了。
在执法的各个层级上,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综合执法改革迟迟无法落地,其根本不在于人员分流和待遇差别,而在于市、区两级都想保留自己的执法队伍作为“牙齿”,而不想承揽过多的责任。市一级想选择性地办一些能出彩、好办理的大案要案,却想把哪些容易引起上访纠纷的硬骨头留给区里解决。同样,区一级想把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的所有实体都纳入监管,不让市级插手督查,却往往以邻为壑,把矛盾推向其他区,对需要跨区协办的大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可能的违法线索不敢深挖不愿细究,放纵小事变成大事,小案变成大案,最终不可收拾。
在省、市、县、乡的四级管理机构里,简政放权仍然存在下放权力少,下放责任多的权责不匹配现象。对一些不好管,责任重的权力清单,有向基层甩包袱的倾向,对一些好管、责轻的权力,则紧紧地攥在手里不放,这尤其体现在食品生产许可、药品批发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关键审批项上,不愿下放时就说基层接不住,不愿监管时就说简政放权,属地管理。
更为令人不解的是,自己审批的自己不监管,上级审批的却让下级监管,殊不知审批是一个静态的过程,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审批时做到合法很容易,审批后保持合法却很难,监管的难度和责任显然要大于审批,但审批权显然要远大于监管权,因为审批是赋予权利,与企业可以其乐融融,监管是剥夺权力,与企业常常针锋相对。况且,没有审批撤回权的监管,其效果又有几何呢?如今流行的网格式管理和条块式监管,恰恰是将责任滞留在网格里和区块里,却把权力留在上级的手里吗?这样的网格式管理,其效果又有几何呢?
基层如此,部委也未能幸免。柴油经营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废止出现监管真空,预付卡管理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过时而形不成有效监管,健身教培领域跑路频发,人民群众谈卡色变。双减背景下,教育部门因缺乏执法力量,不断想把难以监管的校外辅导、午托、三岁以下托育责任推出去。而疫情防控背景下,市监部门义无反顾耕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田,却屡屡被追责。这些表现,究其根源,无外乎权责不一致而已。
文已至此,读者共勉,谨慎行权,勇于担责,也算无愧于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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