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未按时年报,公司被罚5000元

点击右边关注→ 监管之声 2022-06-28


惠州东阁房地产公司等3房企逾期年报被立案处罚 

规范企业年报报送是惠州商事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近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加大对企业逾期年报行为的查处力度。东阁房地产、鑫恒实业、优翔实业等3家房企因报送年报违规遭到处罚。

该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显示,3家被查处的逾期年报的企业分别为:惠州市东阁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鑫恒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优翔实业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指出,企业违法行为均为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立案核查,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相关款项规定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相关链接

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处罚依据

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内容: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给予下列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相关文章




监管之声


本号推送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予负责、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