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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林小札:米芾更名再考 | 张焱

张焱 四海书院USA 2022-06-26

摘要


宋代書家米芾本名黻,中年更名為芾。清代翁方綱在《米海岳年譜》中對米芾更名時間進行了考證,定為元祐六年(1091)。當代學者徐邦達對此心存疑慮,但未能給出新的結論。最近,朱亮亮對此進行研究並提出了新的觀點,認為存在一個較長的“黻”、“芾”並行的時期。筆者以為,這些學者的考證都有值得磋商之處,米芾更名原因和時間尚有深入探索的餘地。








文 | 张焱

编辑 | 云在




米芾(1051-1107)一生特立獨行,不但生有潔癖,喜著古服,嗜藏如命,連名字也做出了一番與眾不同的文章,中年時將舊名黻更為芾。學術界對米芾更名原因研究不多,尚無確切結論;對更名時 間的考證也存在一些分歧,從而給米芾作品的系年、 考證帶來了諸多困擾。本文擬在大數據的基礎上對 這些問題進行討論,以期得到更加切實的結論。



01



米芾更名原因
米芾更的是名,但更名之由卻要從姓說起。米 芾五世祖米信為奚族人,1 遷入中原後世代從武,直到米芾之父「始親儒嗜學」。在北宋時期,這樣的家世淵源容易遭人歧視,米芾終生不曾提及其祖上,應是以此為恥的。然而,米姓本非中原姓氏,而是遷入中原的外族所用姓氏,即使米芾本人不提,終歸也是難以回避的。 
為了逃避姓氏帶來的心理陰影,米芾將「米」 與古楚國姓氏「羋」聯系到了一起,強辯云「楚姓米,羋是古字」(圖 1),自號「襄陽米黻(芾)」、「楚國米黻(芾)」,用「鬻熊後人」、「楚國米黻」、「楚國米芾」、「楚國羋姓」、「楚裔芾印」、「楚 之公姓」等印(圖 2),甚至還曾在篆書作品中直接署名「羋巿元章」。(圖 3)凡此種種,都可以看作米芾對其姓氏的逃避。
圖1宋米芾名連姓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7.群玉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63-64。圖2 宋米芾用印歲豐帖,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書6》,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叔晦帖,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書5》,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蘭亭詩跋,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一》,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116;王略帖贊,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二》,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325;戲閱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12.松桂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108。
圖3 宋米芾漆書竹簡帖局部上海圖書館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5.紹興米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229。

「米」即「羋」已屬強辯,但米芾並未滿足於此,而是繼續牽強附會,以雅化自己的名字與出身,他辯稱「羋是古字,屈下筆乃是芾字」,並參照「三代夰夰大夫字合刻印記之義」(見圖 1),自創了獨特的簽押「芾 二」(圖 4),意為姓連名合刻。既有此押,自然不能再以舊名黻行,只好更名為芾, 應該就是米芾更名的心理驅動歷程。
圖4名連姓款拜中岳命作,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一》,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171;名連姓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7.群玉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63-64;玉已收帖,上海圖書館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5.紹興米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235。



02

更名時間新證
米芾更名時間涉及到諸多作品的系年, 是其生平考證中的一個重要課題。最早提及米芾更名時間的學者是明代張丑(1577- 1643),《真跡日錄》中有云:「按公傳世真墨, 早年作黻字,至立歲外始改書芾,此為元祐 初書無疑」。2 張丑只給出了「立歲外」的寬 泛範圍,但並沒有考得準確時間,至於部分後世學者不明究裡,據此認定米芾於三十歲改名,卻不能歸咎於張丑了。 

清代翁方綱在《米海岳年譜》給出了更名時間的關鍵證據:
按〈王子敬帖跋〉云:崇寧元年五月十五日易跋手裝,時以芾字行適一紀。自崇寧元年計之,是其名寫芾,在元祐六年辛未也。
翁方綱未曾注明〈王子敬帖跋〉的出處, 後世學者徐邦達和朱亮亮也未能找到〈王子敬帖跋〉的影像,難免讓人心存疑慮。筆者查閱了相關資料,在清刻〈清芬閣米帖〉中找到了此跋,如圖 5 所示。該跋文字與《寶 晉英光集》所載基本一致,且書法風格非常顯著,確為米氏真跡無疑。翁方綱以此作為考證基點,並無不妥。古人作品中的紀年多為約數,但〈王子敬帖跋〉中的「一紀」則不然,應是精准的時間間隔,翁方綱據此計算更名時間也是合理的。 
圖5王子敬帖跋,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帖20》,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頁63。
然而,翁方綱的計算結果卻是值得商榷的。崇寧元年以西元紀年為 1102 年,翁方綱以簡單倒推十二年得到元祐六年即 1091 年,3 粗看似無不妥,但如果考慮到「時以芾字行適 一紀」語氣較強,所指「一紀」可能是精准的時間間隔的話,結果就有所不同:以〈王 子敬帖跋〉書寫時間精確減去十二年,更名時間當為元祐五年(1090)五月。為了證實這一點,筆者進一步查閱了相關資料,以期 得到更加堅實的結論。
翁方綱和徐邦達等人考查了傳世米芾作品中的簽名情況,探討了更名時間的上下限,用於佐證其觀點。翁方綱根據「領字從山」 本蘭亭跋取上限為元祐三年(1088);徐邦 達以〈蜀素詩卷〉和〈苕溪詩卷〉進一步確認了元祐三年上限,並以〈瘞鶴銘題名〉摩崖石刻取下限為元祐六年。但這些考證所得時間範圍過寬,無法為更名時間提供有力的支持。事實上,如果擴展一下考察範圍,不難找到一些更加精准的線索,如《寶真齋法 書贊》所錄尺牘〈武林帖〉和〈老兄帖〉:
黻頓首再拜,相從之樂,自卯及巳, 已十五年矣,自武林失恃,遂髮白齒 落,頹然一老翁,若與公相遇他處, 宜不相識耳,比來慶侍下,起居何如? 偶洽光同官劉穆之行,奉書,千里相望,何日會合,臨風悵然,黻頓首,通判朝奉君謨兄。(〈武林帖〉)老兄幾子,吾鼇兒十六矣,又二子粗長,黠,後房進幾人?郭德乂見報,知蜀中一邑都未得消息,郭憨,猶通直洛陽。命頑健如昨,湖外有何勝事? 嶽麓雲水,為我致意,黻頓首。(〈老兄帖〉)
《寶真齋法書贊》所錄內容較為忠實,「黻」、「芾」字交代分明,可以作為更名時間考證 的證據。由〈武林帖〉中「自卯及巳,已 十五年矣」可知這是寫給湖南故舊的書信, 書寫時間為元祐四年(1089,己巳),此時署名尚為「黻」。〈老兄帖〉中「鼇兒」即 米芾長子米友仁,生於熙寧七年(1074),由「吾鼇兒十六矣」、「黻頓首」也可推知,442 元祐四年米氏尚用黻字,可視為更名時間更加準確的上限。 
徐邦達的考證為更名時間下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徐氏發現米芾跋贊歐陽詢〈度尚 帖〉紀年為「元祐五年庚午冬至」,落款則為「襄陽米芾審定真跡秘玩」(圖 6),可見元祐五年末已然更名。但令人遺憾的是,徐邦達認為芾字形態存疑,且懾於翁方綱的計算結果,未敢定論。徐邦達認為「巿」字一 橫未出頭,但事實並非如此,如圖 7 左所示,「巿」字書寫形態並無疑問,倒是其草頭寫法與常見簽名形態有所不同(圖 7 右上), 但如有學者據此辨偽,則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圖 7 右下所示,在更名之初,米芾的簽名尚未定型,曾出現過多種不同的書寫 形態,其中與《度尚帖跋贊》近似者並不罕見。由此可見,「芾」字形態非但不是辨偽的證據,反而可以證實該跋確為米芾更名之初所書真跡。 
圖6度尚帖跋局部,取自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Harvard-Yenching Library)(明)董其昌《戲鴻堂帖》:https://iiif.lib.harvard.edu/manifests/view/drs:14160439$145i,檢索日期:2016年12月20日。
圖7 米芾簽名特徵篋中帖,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一》,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124-125;木石圖跋,私人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一》,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126;竹前槐後帖,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取自曹寶麟編《中國書法全集‧37‧米芾一》,北京:榮寶齋出版社,1992,頁130-131;歲豐帖,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書6》,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留簡帖,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書6》,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入城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帖20》,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頁209;惠茶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帖6》,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
綜合上述資訊,可將米芾更名限定在元祐四年至五年之間。考慮到〈王子敬帖跋〉中「適行一紀」的關鍵資訊,可以放心地將米芾更名時間定為元祐五年。假如米芾書寫 〈王子敬帖跋〉時真的適逢更名十二年紀念日的話,那麼還可以大膽推測米芾更名時間可能在元祐五年五月中旬。


03

駁“黻”、“芾”並行說
朱亮亮在《寶晉英光集》和《寶真齋法 書贊》中找到了一些米氏早年記名為「芾」、 甚至「黻」與「芾」並存的文字性資料,前 者所引内容包括:
以芾倦遊四海,多與賓寮刻繪,既傳, 屬為序引。嗚呼,樂道人善,君子有 之,顧芾何堪,忝於承命,謹序。(〈九雋老會序〉)楚國米芾錢塘官舍書。(〈論書格〉)襄陽漫仕米芾記並書。(〈顏魯公碑陰 記〉)
 後者所引包括:
黻啟,昨日承教,直夜不及答,午間 得暇,訪及面敘俸錢支使之數,屬出 外邑。五七日比晝能一遊寺乎?草草, 芾頓首上,公震太尉臺座。(〈承教帖〉)芾頓首啟,知曾賜教,使下失去,感 愧異常。知西第已為人貨,已遣人去 輟,蓋一相知也。若人口少,別輟得 一比特與之,甚幸甚幸!諸處尋屋不 得,園中屋得數間,芾亦可居也,且 望留意,不敢忘 ,草草,芾頓首,太保吾親。(〈尋屋帖〉)
朱亮亮以為這些內容均書於元豐末至元祐初,署名為芾,可證翁方綱論證有誤;又進一步根據〈承教帖〉得出結論,認為在很长一段時間內「黻」、「芾」並行。4該文所引證據存疑,考證過程也不夠嚴謹,卻在網路中獲得了廣泛的關注,為正視聽,筆者在此對其進行分析。

首先,《寶晉英光集》中所載內容確實在元祐五年之前,但在許多書籍的撰寫過程 中,以「芾」易「黻」以求通識是常見情形, 不能作為更名證據。〈九雋老會序〉與〈論書格〉真跡已佚,難以佐證;但〈顏魯公碑陰記〉拓本尚存,為學術界公認的米氏真跡(圖 8),其署名實為「襄陽漫仕米黻記」, 足以證實筆者的觀點。
圖8 宋米芾顏魯公碑陰記局部,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碑刻2》,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無頁碼。
其次,《寶真齋法書贊》中「黻」、「芾」 交代分明,〈承教帖〉中兩者並存,看似是無可辯駁的鐵證,但事實上已有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5 指出〈承教帖〉內容實為兩帖誤拼所致,其原文分別為:
黻啟,昨日承教,值夜不及答,午間 得暇訪及,面敘俸錢支使之數,屬出 外邑。五七日,比邵伯瓜洲,須十日 一相見,乃佳。黻頓首。成伯公。芾惶恐(頓首再拜啟),大雨,恭唯臺 候萬福,名筆為亂道,遂塵汙矣,七月 一日大年約來蒲池閱晝,能一遊寺乎? 草草。芾頓首上。公震太尉臺座。
前者有〈英光堂帖〉刻本為證(圖 9),後者有〈墨緣堂藏真〉刻本為證。(圖 10)6 與所謂〈承教帖〉相比,這兩段文字邏輯嚴密,順理成章,絕無疑義,可見「黻」、「芾」 並存之說不足為憑。
圖9 成伯公帖,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10.英光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288-289。 再次,發現〈尋屋帖〉的確展示出學者的敏銳,但考證卻疏失過多。朱亮亮以為「米 芾原來隨母親居住在蘇州,自無尋屋的必要。這裡尋屋,應該指的是喪母之後,從蘇州遷 居鎮江的事」,還斷言「元祐元年,米芾喪 母。元祐二年(1087)遷居鎮江。所以在元 祐六年辛未之前,米氏在書信裏就已經開始用『芾』字了」。從這段論證來看,朱亮亮對米芾生平並不熟悉。米芾十餘歲即隨父母 遷居潤州,只是在為生母扶櫬歸潤州途中路 經蘇州而已,無需多論。生母去世之後,米芾確於潤州丁憂一年,卻未曾在期間購置私居。丁憂期滿,米芾在常州、宜興、無錫、湖州等地閒遊兩年左右,此後回潤州任州學教授時,還不得不借住於僧舍淨名齋。
图10 与公震太尉书,取自王連起編,《米芾書法全集‧法帖18》,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1,頁43。
在這樣的背景下,米芾「尋屋」的確是一條值得重視的線索。從〈尋屋帖〉中「知西第已為人貨,已遣人去輟」「諸處尋屋 不得,園中屋得數間,芾亦可居也」等語氣可知,這可能是米芾首次置辦私人房產之前所作。參考〈枯木怪石圖〉中劉良佐跋(圖11)可知,米芾四十歲左近已被稱為「海岳翁」,可知在米芾在元祐五年左右已置得私居海岳庵。囙此,如以〈尋屋帖〉為線索進行考證的話,結論依然是元祐五年左右正式更名,而非「黻」、「芾」並行。 

圖 11 宋 劉良佐 枯木怪石圖跋 局部 私人藏 取自王連 起編,《米芾書法全集‧6‧法書》,無頁碼。


值得一提的是,「黻」、「芾」現於同一幅作品確有一例,卻不能作為並行之說的證據。如圖 12 所示,〈松桂堂帖〉所刻〈戲閱帖〉中出現了三個不同的簽名,分別為「米 巿」、「米芾」和「米黻」。參見該法帖卷前後資訊可知,這條後記是米芾於雍丘為官之時翻閱舊作後信筆為之,可以看作是對自己更名歷程的記錄與小結,卻絕對不能作為「黻」、「芾」兩字並行使用的證據。 
總之,朱亮亮所謂「黻」、「芾」並行之說沒有任何可靠的證據作為支撐,所作種種推論真的是「有些武斷了」。有趣的是, 其文中關鍵證據〈尋屋帖〉非但不能支持 「黻」、「芾」並行的結論,反而也將更名時間指向了元祐五年左近,進一步證實了筆者的結論。
圖12戲閱帖,(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取自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12.松桂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108。


04

結語
異族、武人的家世給米芾的仕途和心理帶來了難以消除的負面影響。為此,米芾自辯米為楚姓,並於元祐中更名為芾。翁方綱由〈王子敬帖跋〉計算了米芾更名時間,但由於算學不精,結果略有誤差;筆者綜合多件米帖進行佐證,考得更名時間當在元祐五年。米芾更名時間與諸多作品的系年、考證相關,事關重大,雖僅差一年,但足以推翻許多結論,以長遠計,本文所得應對米芾元祐中期的研究工作有所裨益,還可以為一些米款作品真偽的考證提供新的思路。



注释

1.羅勇來,衡正安編,《米芾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頁23-25。

2.(明)張丑,《真迹日錄》,收入盧輔聖編,《中國書畫全書》(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2),册4,頁423。

3.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10.英光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467-468。

4.羅勇來,衡正安編,《米芾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頁411;啟功編,《中國法帖全集.12.松桂堂帖》,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頁104。

5.朱亮亮,〈翁方綱關於米芾改名的論斷有誤——米氏黻、芾改名考辨〉,《南京藝術學院學報》2007.2,頁108-110。

6.張慶,〈米芾《成伯公帖》考〉,《書法研究》2017年04期,頁86-99。


(此文刊发于《故宫文物月刊》2020年1月刊,总第442期,页84-92.)




作者简介

张焱,供职于中国科学院,从事生物医药研究。性好书法,近年来专精米芾书法考证,旁涉东晋到南宋帖学名家研究,发表论文十余篇;于笔法一道,从人体生理角度出来,研究执笔和风格的必然联系,颇有所得,开设个人公众号“假如这是书法”供交流之用,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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