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是网络虚拟财产吗?
导读:根据《民法总则》第127条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作为重要的虚拟财产类型,颇受关注。然而,无论是学界还是司法实践,对于游戏账号的法律性质的深入探讨并不多,通常是把游戏账号和游戏道具等一起归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实际上,游戏账号并非网络虚拟财产,其是一种身份识别标识。游戏账号的交易,交易的应当是游戏账号下对应的游戏角色、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而非游戏账号本身。对游戏账号进行交易,还会与现有的监管规则发生冲突。[1]
一、游戏账号的功能与法律属性
二、游戏账号交易的本质与特点
游戏账号交易是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对价,获取对卖方游戏账号的支配,从而进行游戏的行为。大部分买家是为了获得更高级别的游戏角色,享用更好的游戏道具,享受更好的游戏体验。[5]
游戏账号交易具有四个特点:一,游戏账号交易之标的并非游戏账号本身,而是游戏账号下的游戏角色、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二,游戏账号交易的实现是卖家以一定形式将游戏账号的事实性控制权交给买方。三,游戏账号交易的出现,基本上是因为游戏运营商不支持,甚至禁止游戏角色、游戏道具的交易而出现的,这使得玩家之间只能通过这种游戏账号的交易来实现游戏角色、游戏道具交易之目的。四,由于游戏运营商不支持,同时由于实名制,在交易后,游戏账号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并未发生变更,仍然是卖家的身份信息。因此,卖家在交付游戏账号事实性的控制权后,仍然可以用更强的身份标识进行“找回”,这实际上让买家承担了极大的交易风险。
举个不是十分恰当的例子,这种游戏账号的交易,就如同一个村民将农村集体产权房卖给城市人,法律一般情况下是不支持的,村民在交易中把房地产权证(游戏账号)交给城市人,实现一种事实性控制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法律不支持,房地产登记簿上仍然是村民的名字,村民也可以向房管部门以房地产权证遗失为由进行补办,这就使得城市人手上的房地产权证失效。这种交易产生的房子因此也被称为“小产权房”,对于买家而言是没有保障的。
三、游戏账号交易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注释:
[1] 本文所讨论的仅为游戏账号,而不涉及社交工具账号。当用户以社交工具账号登录游戏时,本文也仅讨论其作为游戏账号的属性,而不及于其本身带有的社交属性及“靓号”等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3] 完整规定为:一、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网络游戏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用户实名注册系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实名注册的新增用户提供游戏服务。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网络游戏企业须要求已有用户全部完成实名注册,对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用户停止提供游戏服务。对用户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网络游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保护,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第三方账号登陆游戏也存在要求玩家绑定手机号的情况。
[5]当然,也存在未成年人为逃避监管目的而购买未成年人账号的行为。
[6]为应对已售账号被“找回”的风险,目前部分平台会提供“找回包赔”或者“安心买”等服务,当账号被“找回”时,平台会帮忙找回账号或者予以退款。此外,在出售时,卖家通过协助买家改绑手机号、邮箱等方式保障交易安全。
[7]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无意讨论游戏角色、游戏道具等网络虚拟财产本身的法律属性,即是物权、债权还是新型权利的问题。本文也无意从应然层面讨论游戏虚拟财产是否应该允许交易,以及网络游戏运营商在用户协议中对游戏角色、游戏道具进行限制或禁止是否合理的问题。本文想指出的仅是,在现有制度和环境下,在没有游戏运营商支持下,游戏账号的交易会出现上述问题和风险。
作者简介
吴嘉莉,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姚志伟,广东财经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理事。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审判》《国际商报》等报纸杂志、商务部官方网站以及专业微信公众号发表电子商务法相关实务十余篇。主要包括:《线上线下融合下<电子商务法>适用范围探讨》《“薅羊毛”是“错误”吗?——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中商家标价错误行为的救济 》《 <浙高院民三庭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系列解读》(一、二、三)《 <中美经贸协议>中的电商侵权条款解读》《对“二跳”广告页面违规问题的思考》。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联系邮箱:cyberlaw2020@126.com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目前所持的理论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的意见。本文仅为交流之用,所有内容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意见、建议或观点。作者和发布平台明示不对任何根据本文任何内容的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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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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