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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名汉字书写及读音的规范

王际桐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中国地名汉字书写及读音的规范


文/王际桐


       地名是社会信息的载体,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数字地球”海量信息流中最基础的一项内容;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交往及政治、经济、文化、 科教等诸项事业中最为常用的一种工具。地名的书写和读音是地名标准化的重要内容,是地名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又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地名汉字书写及读音的规范化工作,必将使我国地名标准化走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同时还将发掘出大量历史的、语言文字的以及地名命名等多方面的历史文化遗产,从而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地名学及语言文字学的研究,意义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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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地名标准化是当代社会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相互交流和各行各业开展工作的要求。因此早在20世纪50年代,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就提出了国际地名标准化的问题。1960年成立了联合国地名专家组,1967年召开了第一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此后,联合国对地名国际标准化和地名国家标准化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决议和建议。各国的地名标准化工作也迅速开展起来。经过40年的努力,许多国家的地名标准化工作受到政府的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地名标准化工作走向更加深入和普及的时代。

地名标准化包括地名国际标准化和地名国家标准化两个部分。而地名国家标准化则是地名国际标准化的基础。只有搞好地名国家标准化,才能使地名国际标准化工作得到巩固和提高。

地名国际标准化是旨在通过国家标准化和国际协议,使地球上的每个地名以及太阳系其他星球上的地名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单一的书写形式(即单一罗马字母拼写)。具体说,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各国采用一种书写形式使国内地名达到标准化。

2. 采用非罗马字母语言文字的国家提供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使全世界地名做到单一罗马化。

3. 制定一套公认的转写法,以便将地名转写成另一种语言的形式。

地名国家标准化是指用本国官方或通用语言把本国地名的书写形式固定下来。如何达此目的,各国根据本国情况而定。我国对地名标准化的要求是:一个地名的读音和书写要符合正字正音的规定,含义健康, 命名、更名要履行法定的批准手续。所谓书写和读音要符合正字正音的规定,就是指地名用字要符合文字规范的要求,并按标准音(无标准音的按通用音)定音。所谓含义健康,则是对地名词义本身而言。凡属含义不好的地名,均应进行必要的更名。如:1.有损我国主权和民族尊严的;2.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妨碍民族团结的;3.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或极端庸俗性质的;4. 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

民政部、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组织的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的规范化工作,是当前地名标准化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其中特别是地名生僻字的书写、地名中的一些特殊读音以及一字多音,问题最多,更需尽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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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生僻用字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3种语言;30个有文字的民族共有55种现行文字,其中正在使用的有20余种。多年来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一直都在使用汉语,普通话就成为民族交流中共同使用的语言。

2000年7月13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汪家锡作《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的说明时说:“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就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使用范围。因而在非单一民族使用地名时,无论哪种民族语地名都必须要有规范的汉字书写。然而,由于中国历史悠久,语言文字在不断的变化,地名的书写和读 音也自然而然地在不断变化。多年来,在地名用字方面存在着地名专用字、方言字、生造字等用字生僻和不够规范的现象,给地名标准化工作和规范用字等方面带来不少麻烦,需要花费一定精力对这些地名用字进行考证,而后再统一规范。

生僻字(错别字除外)是指较难认读的字,历来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一般来说是将国家规定的常用字和次常用字以外的字,均称为生僻字。为了缩小生僻字的范围,我们姑且把国家规定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共7000个汉字)以外的汉字当作生僻字,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共3500个汉字)以外的汉字当作次生僻字看待,这样对地名中的生僻字就有了规范的依据。生僻字大体包括以下几类:

1. 方言字。在不同方言地区通行着该地域的地名方言用字。这种用字较多。

2. 古地名中的生僻字。在汉字中不少是地名专用字,这些字大都比较生僻。许慎编的《说文解字》中收有800多个,《现代汉语词典》收有400多个。不论古代还是现代字典,收入的都是地名专用字中的较少部分。

3. 生造字(土俗字):是指当地流行的一种俗字, 有的也往往不见于一般字(词)典和方言韵书。这种字大都是随意改变偏旁部首而形成。

4. 民族语地名中的生僻字:有些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民族语地名汉字译名,也用了一些生僻自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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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字的特殊读音及异读



从古至今,语音在不断地变化,口语中的古音逐渐被今音所取代。而地名字中的古音有的则被保留了下来,形成现在的特殊读音。还有一些用方言命名的地名,存在着方言的读音,也是特殊读音的组成部分。另外有些地名用字,字形相同,但在不同地名中读音不同,称为异读音。

1.古读音:许多古老的地名,其用字的读音古今发生了很大变化。一般口语的字音按规律发生了变化,但地名用字的读音由于世代相传却一直保留了古时的读音。

2.方言读音:地名大多起源于方言;都是本地本土起的地名,所以读音自然按方言来读。只有官方命名的地名,才用共同语的书面语来读,如一些州、县名。由于方言和共同语都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凡属其意义明确的字,方言读音和普通话读音一般都有一定的对应规律,本地人说普通话时,大体上知道怎样折合。如南方地名中的“界',一般读gai,折合成普通话则读jie。这里所说的方言读音,不是指与普通话有对应规律的方言音,而是指该字的地方性特殊读音。

3.异读音(多读音):地名字相同,但在不同区域读音(包括声调)不同。有的通名用字不仅异读,而且字义也不同,因为原本就是不同的通名,后来不同的地区写成了同样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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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生僻字及读音的规范


             

用生僻字书写地名,不少用字由来已久,特别是一些地名通名已成为当地习惯称呼。这些字使地名有地方特色且具多样化,对研究我国的语言文字及历史也是一份难得的文化遗产,不可轻动。但是地名要进行标准化,地名要使多数人看懂,要方便交往,既要照顾历史文化遗产又要便于认读,适合时代要求。这就要求慎重地看待和处理这些问题。

1.地名用字必须按照规范汉字书写,其读音一般以普通话读音为准。未规范的生僻字及其读音由地方提出用字和读音的意见报全国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纳入规范化汉字和普通话读音序列。

2.一般已惯用的生僻字,原则上尽量保留。地方性使用面很小的地名专、通名生僻字,可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更改。

3. 对生僻字中一字多写、同音同义没有规范的, 要确定一个标准写法。

4.对地名的特殊读音,如果当地或全国已广泛使用普通话读音的,可由当地提出读音意见,最后由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委员会审定。如广西的百色,1957年审音委员会定的是读,现在当地已读bǎi了,可以上报重审。

5. 今后地名命名时原则上不使用生僻字,少用次生僻字。

6. 民族语地名的汉字译写除保留个别惯用生僻字外,原则上不使用生僻字。目前在未制定出国家标准之前,可参照国家测绘局和总参测绘局联合制定的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等语种的地名译音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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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地名》 2015年第12期

文章作者:王际桐

选稿:常宏宇

编辑:方梦瑶

终校:李露萍

审订:伍晨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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