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视域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浙江绍兴为例
【摘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给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巨大挑战,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坚定文化自信是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文章在剖析文化自信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基础上,以浙江绍兴为例,分析了当前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文化自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很多地名发生了变更,不少文化内涵丰富、历史悠久的老地名被弃用,“大、洋、怪、重”的新地名不断涌现,原本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地名文化不断弱化。在城市化时代,如何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摆在所有城市面前的重大课题。文章以中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浙江绍兴为例,剖析当前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从文化自信的角度提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对策。
一、文化自信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强调了文化自信的基础性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成了文化自信的三大源泉,代表着文化自信所指向的文化发展的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文化自信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历史有强烈的认同感、自豪感。
地名是在社会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是人们赋予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地名文化是其灿烂文化的“形象代言人”,是其历史变迁的刻痕印记和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名文化体现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延续及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可以说地名是践行文化自信的一种具体体现。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老地名的消失是历史的断裂,新地名的“大、洋、怪、重”是文化的迷失。因此,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是延续地名历史文脉和营建城市文化氛围的有效途经,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唤醒民众对地名文化内涵的认知、在增进文化认同中坚定文化自信的切实举措。另外,深刻理解文化自信蕴涵的理论实质,把握其实践要求,用这种文化理念和文化观引导地名的命(更)名活动,有利于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从容应对城市化进程中世界多元思想文化的冲击。
二、城市化发展对地名文化的影响
1.大量新地名的产生丰富了城市地名库
城市化发展中,新城、区建设意味着道路、建筑物、桥梁、公园、广场等迅速增加,地名命名需求成倍增长,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的地名库。根据绍兴市民政局网上发布的地名命名、更名的情况公告统计,2015年至2017年这3年间,绍兴三区(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新增商业住宅区命名312个、道路命名228个、桥梁命名129个。其中,商业住宅区主要有南池鉴园、御亭山邸、勤业学府、临江雅苑等;道路主要有聚贤巷、越州大道、学陶路、子真路等;桥梁主要有状元溇桥、山河潭桥、小善江桥、永洛桥等,地名的变化从侧面反映了绍兴城市风貌的变迁。
2.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老地名不断消失
随着城市的扩张和旧城的改造,大量街巷消失,许多文化内涵丰富的老地名也难以幸免,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有关数据显示,1980年绍兴市本级387个列入街巷、名胜古迹、建筑物的老地名,到2012年消失了105个。在绍兴城市化的建设和发展中,状元弄、孝女弄、车水坊、利济桥后街、送嫁池、王衙池、探花桥河沿等上百个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地理文化和质朴的乡土文化内涵的路、街、巷弄名都从绍兴地图上消失了。绍兴现存大多数老地名主要分布在一些历史保护街区,如书圣故里、鲁迅故里、八字桥等地区。街巷中特别受到保护的老地名基本上就集中在越子城、鲁迅故里、书圣故里、八字桥、西小河、新河弄、石门槛这七片历史保护街区中。
3.地名“洋化”冲击传统地名文化
对于城市来讲,全球化带来的最大冲击不是经济冲击,而是文化冲击。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接轨意识”和“存异意识”在城市文化中均有显现,阵阵欧美风泛滥。开发商为了体现楼盘的高端、洋气,偏爱给新楼盘起洋地名,像英豪洲际公馆、英伦小镇、迪拜一族、塞纳家园、法兰西世家之类的洋地名在中国各大城市随处可见。地名的“洋化”使得城市展现文化信息的载体渐少,让城市满足于所谓的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也让城市丧失了文化个性,阻断了文化的传承,破坏了城市的语言生态环境。
三、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以浙江绍兴为例
1.取得的成效
浙江绍兴是一座拥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城,也是中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来,绍兴市一直致力于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一,地名文献资料得以丰富。自1999年开始,有关绍兴地名文化的书籍大量编制出版,主要有《绍兴老屋》(1999年)、《绍兴古桥》(2001年)、《绍兴街巷》(2006年)、《绍兴古城》(2008年)、《绍兴市地图集》(2011年)、《绍兴石桥》(2015年)、《绍兴地名典故》(2017年)等。其中以绍兴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屠剑虹编著的《绍兴地名典故》(2017年)为代表,该书深入挖掘了绍兴越城区范围内230个地名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并按照典故的具体内容,将地名划分成名人、教育、宗教、产业、军事等23类。此外,还开创性地将所有地名标注在地图上,具有很强的可读性。2015年绍兴市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对历史地名的文化信息进行调查,将范围扩大至古籍图录典志的历史地名,初步建立了历史地名名录,共收录500多个有价值的历史地名。地名文献资料的编撰对于人们充分了解绍兴地名的历史,挖掘和保护绍兴地名文化遗产,延续传承历史文脉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
第二,指导性政策文件得以出台,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得以建立。2015年,绍兴市地名委员会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保护范围、目标方针及主要措施,要求将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日常地名命(更)名工作紧密结合。同年绍兴出台了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涵盖了绍兴老城区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现存老地名59个,2016年又出台了《绍兴市柯桥区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收录老地名45个。这些被纳入名录的老地名必须按照坚持使用为主、注重传承的原则,原则上不得更名。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陆续出台,可以让人们重新认识这些地名文化古迹,有利于地名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宣传推广。
第三,不规范地名得以清理整治,老地名得以恢复启用。2016年,绍兴市地名办对绍兴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名不副实等各类不规范地名现象进行市、县两级全面排查,在这些不规范地名的重新命名、销名、更名上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底,共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达93个,特别是针对2013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后出现的25条主干道重名现象,按照保大改小、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统筹协调等原则,经过公开征名、专家论证、方案公示、上报审批等重大地名更名程序,顺利稳妥地完成了更名工作。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同时,绍兴市也在逐步分批、有计划地恢复启用优秀老地名。从2014年至今,共恢复启用了“覆盆桥”“节孝桥”等48个老地名,基本形成了一个老地名恢复启用体系。
2.存在的问题
绍兴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各种保护措施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但应该注意的是,在绍兴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正在发展中的许多中国其他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
第一,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滞后于城市建设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民政、城建、规划、文化等多个政府部门。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平台,未能做到整体设计和统筹兼顾,导致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往往是在完成了城市建设规划之后才开展,很多老地名的载体——老街巷、老建筑的历史遗迹消失后,再重修或硬性保留地名。地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对应的地理实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应同步进行,必须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
第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地名管理条例》于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期间未根据城市地名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也未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其中,这使得地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缺少纲领性指导和法理依据。另外,地名文化遗产的评价、鉴定、确认的标准和程序有待完善。现有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是我国唯一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但是该鉴定标准仅适用于千年古城、千年古村落等8类重点保护地名的认定,不能实现地名文化资源的有效覆盖,且鉴定标准较高,不适用于市、县级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
第三,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缺乏多渠道的地名知识、地名文化遗产宣传和普及活动,造成了社会公众对地名文化遗产的认知度不高、保护意识淡薄。大部分的人,尤其是“城市新人”和年轻人,对地名的认知普遍局限于其指位性,对于地名背后蕴含的历史文化了解甚少,造成老地名逐渐被遗忘,成为历史。
第四,地名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有待深入。地名承载着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品牌效应,但是目前很多城市的地名文化遗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老地名与旅游、影视音像、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产品开发缺少有机结合。
四、坚定文化自信,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是新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以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正确引导、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延续传统文化血脉。
1.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机构,做好地名规划
一是各地可以依托现有的各级地名委员会,明确赋予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职能。二是建立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地名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城市建设规划作为地名规划的蓝本,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布局,确定地名的命(更)名方向,尽量维护老地名的相对稳定,同时也要考虑到与老地名对应的地理实体的保护、建筑风格和路网格局的延续,做到城市建设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举。三是各地可以设立由地名、历史、文化、地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负责本地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的制定、老地名的来历和历史沿革的考证、地名志图册的编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2.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升保护力度
一是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出台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及管理条例,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提供法理依据。二是加快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体系。各地可以适当增加调整《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201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评价范围,在千年古城、千年古镇等8类重点保护地名的基础上,构建更加科学的地名文化遗产分类体系,尽可能涵盖地名文化资源的所有范畴。同时,要根据不同层级设立分类评价标准,形成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分级分类分批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扩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三是建立地名文化遗产风险评估机制。利用风险评估模型对地名文化遗产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对于消失风险系数较高的老地名要进行重点保护。
3.加大地名文化遗产宣传力度,增强文化自信
可以构建以新媒体为主阵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动交融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平台的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格局,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地方媒体网站、地名微博、地名微信公众号等,推出“最美地名”“最美地名故事”等征集活动。另外,可以利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在节假日开展地名书画展、地名知识竞赛、猜地名灯谜等活动,让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接地气、聚人气、见实效。
4.推动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打造特色品牌
地名文化遗产的开发需要因地制宜,与地方产业结合。地名管理部门和地名文化遗产研究机构要积极对接地方主导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文化中介,促进地名文化遗产转化为具有吸引力的产品并推向市场,打造地名文化特色品牌。如有“国际纺织之都”之称的浙江绍兴,将江南水乡、越地人文等地名文化元素融入纺织面料及布艺衍生品,推动传统纺织业的转型升级。浙江衢州的明果村因唐朝的明果寺而得名,当地以“明了因果、闲心无尘”禅修文化为旅游主题,大力打造民宿产品和休闲观光农业。当人们享用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时,自然会联想到其所在地的地名及其所蕴含的文化。地名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丰富了传播载体,有利于实现地名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18年第1期
作者:高寿华
选稿:耿曈
编辑:吴泓伶
校对:郭娟
责任编辑:黄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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