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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学的误区与核心

王军 贺晓昶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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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误区


地名学首要的问题莫过于弄清地名研究的对象是什么?然而在这个问题上,一些模糊认识,一直没有很好澄清,有的地理学者认定地名学研究的对象是地理实体。理由是,名是实的反映,名是形式,实是实质。这种理论显然站不住脚,这是把地名学压缩成了地名地理学。地名地理学在地名与地名实体的关系中进行地理学的研究,把地理实体作为主要对象无疑是对的。而地名学固然要研究地理实体,但总的来说却是把地名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地名学不仅研究名与地的关系,更要研究人、名、地的关系,人怎样用名称表示位置,地名怎样在社会中约定俗成、怎样传播,地名怎样才能方便地为人所用,等等。事实上在一些地名研究中几乎完全离开地理实体,比如大部分地名音译转写的研究即是如此地名现象就是地名学研究的实质问题。


明确主张地名学的研究对象是地理实体的人并不多,但一些理论表述却没有脱出“名是形式、实是本质”论的误区,有一种说法认为地名反映了实体的本质特征显而易见,地名的命名有着多元性,并不是看清了本质才命名的。是不是说人们的众多随意性恰恰反映了必然性,一个区域内的地名群反映出这个区域的本质特征?这样说也不对,因为,“区域的本质特征”同个体地理实体的本质特征一样,本身就是无答案的。长江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从地理的、交通的、文学象征等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答案,并不存在离开具体认识角度的抽象本质特征。正确的表达应当是有的地名反映了实体的某此特征,反映了对应地域上发生的某些事实,反映了命名人的某些意识。一些地名学者提出“地名是社会意识的结晶”、“地名是化石”,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如果“本质说”只是表述上的失误,那么,被不适当拔高的“化石说”却把人们引向误区。不可否认”化石研究是传统地名学的主要内容,在今天仍然是地名学的重要方面。但是在当代中国,把地名研究主要精力放在“化石”研究上,似乎“化石”的研究才是地名学的正宗,那就走进了误区。误就误在,第一,“化石说”是指向过去的,地名在当代的日常作用从略;第二,拔高的化石说,忘记地名不仅仅是化石、结晶、它还能表示位置,因而还是向导。


研究地名,不是研究实体的本质,也不仅仅把地名当作化石,研究地名的过去来为现实服务,这此都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人并不持有这些观点,但却在地名研究和地名工作中默认着一种模糊的认识:地名是信息载体,反映着实体的方方面面的信息,因此地名研究和地名工作可以处处开花、多多益善关于载体,有不同界定,这里暂且不论。地名的确反映着某些信息。反映什么信息呢?读它时有声音,写它时有字形,许多地名语词有意思或意味。地名还指代一个实体,这也可说是地名反映的信息。但是,实体的性质特征多,能否说都可以通过地名反映出来呢?能否说实体的特征信息都是地名的信息呢?不能这样说。实体的自然信息、和地名反映的思想信息不是等价的,某个人对某个地名可能有特殊的意义,地名资料可以对地名提供实用的信息。但地名反映什么基本信息,取决于社会的约定,地名在社会使用中发挥它的基本功能。偏离了社会性和指位性去研究、收集、处理实体的种种特征信息,出发点似乎是为了搞清地名的信息,实际上起着把我们研究和工作的重点引向地理实体,在理论上舍本求末,在实践上造成了重复劳功和无效劳动。


在地名管理学方面,我们常不自觉的被传统观念、思维定势拖入误区。一些同志把地名现象的规律置于一旁,强化管理,以为管理就是审批、盖章、强令、罚款,以为管理可以把所有地名的产生、传播、演变、使用全面纳入行政强制的罗网。殊不知这种,处处指令、强人所难式的管理,正是权力过于集中的旧体制下的思路。加强地名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打开局面的关键,但是,必须明确的是:一、行政管理要目的明确,要方便社会交往,有利于经济建没和社会发展;二、管理是全方位的,多种形式的行为,要分清类别层次,轻重缓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行政管理必须辅之以业务宣传和指导,辅之以提供多种服务。忽视这些,就会形成事事想管,无事生非的官僚主义,跌进所谓的“帕金森定律”的泥潭。


2

确立核心




 (1)为什么需要核心?

核心问题始终没有被明确地提出来,因此也没有解决好。提出问题比研究问题更重要,奇怪的是核心问题竟被忽略了。

近年来地名学界提出了建立地名学理论体系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立体系的设想和具体主张,对体系的建立作了一些初步的尝试,这是非常可喜的,体系的建立,既是地名学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要建立体系,有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解决,建立体系只能是空话。而最基本最重要的正是“地名学理论体系的核心”。这问题概念、定义、命题、定理等,它们之所以构成一个体系,是因为核心将它们联系起来、整合起来没有核心,它们只不过是一盘杂拌。


(2)什么是地名学的核心?

地名学的核心由研究对象的本质决定,由地名研究和地名工作目的的决定。

地名现象的本质是什么?地名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地名满足人们的什么需要,要表述得具体准确容易引起与本文主旨无关的争论,一般地说,用地名来指称地方、表示位置是人们对地名的基本需要,这应是没有疑义的。地名有存储某些信息的功能,有审美的功能等等,而最根本的乃是它在社会交往中的指位功能。地名首先是指代工具、是向导,然后才是化石、艺术品,或别的什么。从根本上说,它起源于人类交流的需要、而不是审美、探求或什么别的需要。它具有民族性、区域性等各样的特性,而社会交往中的指位性是地名的本质特性。

地名研究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地名的起源、演化、分布、标准化、译写……?原因非常地现实,就是因为它有用,发挥地名的功能和特性,有助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地理、历史、语言等学科研究地名,为本学科的研究目的服务,当然也是为了人的生存发展,也在客观上利用和发挥了地名为对象的,它的整个目的就是为着发挥地名的功能特性以满足需要。那么,进一步说,发挥地名的基本功能,满足人们对地名的基本需要,理应是地名研究的主要目的地名有功能,人类有需要,“使用”是桥梁。人使用地名满足需要,是一切地名现象的根基。地名学是研究地名现象的学科,它的主题就是地名的功能问题,人们对地名的需要问题,地名使用问题由此可明确看出,地名学的核心即是发挥地名功能,满足使用需要。本质功能、基本需要、日常使用则是核心的核心。


(3)核心的意义

    核心的提出并没有特别标新立异,其实人们都在说研究地名要立足于用;谈地名功能必讲指位。有同志早已指出“指位”是地名最本质的功能;《地名管理条例》第一条就讲了制定条例的目的是适应社会需要。但是,还没有被作为核心加以确立,有时仅被淡化为一般论题,甚或有题无论。

的提出应是对传统地名学的超越,称得上科学的地名学,西方大约以“化石说”为主流,中国大约以历史地理为主流,当代标准化地名学以语言文字的处理为主流,中国又发展出新兴的地名管理学。约略概括出的这些都是当代中国地名学的重要方面,但它们之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成为整个地名学的核心,而它们却都可以涵盖在“使用”或曰功能的主题之下,以本质功能、从基本需要常使用为核心的这个主题,可以成为传统地名学的新纲。

  核心的建立能使地名学研究获得新的视角和生长点。“使用”必有地名、使用者、使用场合方式、使用效果。这涉及到地名的命名、更名、标准化、档案、标志、规划、资料编纂等等传统课题,“核心”只是要强调以“方便使用”为出发点和归宿。方便使用的原则在总体上应君临于 “便于管理”、“为研究服务”、“名实相符”等述求之上。在“使用”的视野下,有许多新的领域有待开拓,比如地名传播的途径、方式、社会窗口、控制等等就是很值得重视的课题。

  以“使用”这一核心为总的支撑点,可以使我们对许多地名工作的实际问题获得清醒的认识。比如,命名更名的原则、方法、角度很多,序列化、反映特征、富含美学——文化意味等等,在不同情况下,会在某个方面有所侧重,但抓住核心,你会发现方便社会使用,是最重要的前提。再比如,地名档案、地名资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编成什么形式,编成什么信息?也必须从社会对地名的实际需要出发,盲目投入、闭门造车都是要下得的。又比如,地名标志设置中,贯穿于编码、规格样式、设料地点、地名书写、箭头示意等技术问题的核心是什么?依然是要方便社会使用,切不可因为要“美观”、讲 “标准”、图“好管理”而忽略了根本。当前的一个热点——地名和广告相结合,从核心的角度去看,其实质仍是地名的使用功能在起决定作用。出资者和广告商看好的正是地名以及附于地名边的广告具有较高的使用率、关注率。在地名工作的决策中,要有一种“核心”意识,就会对地名工作第一线的许多创造性工作有真正的理解,因为那是社会需要逼出来的。



来源:《中国地名》1997 第2期

作者:王军 贺晓昶

选稿:佘本金

转化编辑:李露萍

校对:黄海红

责任编辑:黄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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