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健行│《寄李十二白二十韵》钱笺说有未周论
编者按:原文刊载于《杜甫研究学刊》2009年第2期,总第100期。
李白、杜甫两位诗人初会的时间,古人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玄宗开元后期说,宋人黄鹤在《杜工部诗年谱》中指为开元二十五年(737);一为玄宗天宝初期说,清初钱谦益在《钱注杜诗》卷十《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诗后《笺曰》指为天宝三、四载(744-745)之间。《钱笺》论证似乎有力,遂为清代以至近代学者采用,成为目下主流说法。几年前我对两说作过检察,觉得宋人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先后写了两篇文章探论:《杜甫、高适、李白梁宋之游疑于开元二十五、六年说》和《〈赠李白〉(二年客东都)运意与作年详议》。几年之后的今天,重新检察以往的结论,认为仍旧可以维持;并且在重新检察过程中,对接触过的资料,又有若干新体会新析解,以往见不及此,而又可以为以往的结论作佐证的;于是再写出来向通人请教。本文主要集中抉摘《钱注》《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诗后《笺曰》一段文字的可议之处,并进一步探论全诗的运意,以见钱说不见得确凿可信。兹先录杜诗及《钱笺》文字:
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龙舟移棹晚,兽锦夺袍新。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笺曰》:鲁訔、黄鹤辈叙杜诗年谱,并云开元二十五年后客游齐赵;从李白、高适过汴州,登吹台,而引《壮游》《昔游》《遣怀》三诗为证。余考之,非也。以杜诗考之,《赠李十二》诗云:“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则李之遇杜,在天宝三载乞归之后,然后同为梁园泗水之游也。东都赠李诗云:“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李阳冰《草堂集序》云:“天子知其不可留,乃赐金归之。遂就从祖陈留采访大使彦允,请北海高天师授道箓于齐州紫极宫。”曾巩《序》云:“白,蜀郡人。初隐岷山,出居湖汉之间,南游江淮。至楚,留云梦者三年。去之齐鲁,居徂徕山竹溪。入吴。至长安,明皇召见,以为翰林供奉。顷之,不合去,北抵赵魏齐晋,西涉邠岐。历商于,至洛阳,游梁最久。复之齐鲁,南游淮泗。再入吴,转涉金陵,上秋浦,抵浔阳。”记李白游梁宋齐鲁,在罢翰林之后,并与杜诗合。鲁城北《同寻范十隐居》诗:“不愿论簪笏,悠悠沧海情。”亦李去官后作也。《遣怀》云:“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昔游》云:“昔者与高李,晚登单父台。”《壮游》则云:“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春歌丛台上,冬猎青丘旁。苏侯据鞍喜,忽如携葛强。”在齐赵则云苏侯,在梁宋则云高、李,其朋友固区以别矣。“苏侯”注云:“监门冑曹苏预。”即源明也。开元中,源明客居徐兖,天宝初举进士。诗独举苏侯,知杜之游齐赵在开元时,而高、李不与也。以李集考之,《书情》则曰:“一朝去京国,十载游梁园。”《梁园吟》则曰:“我浮黄云去京阙,挂席欲进波连山。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此去官后游梁宋之证;与杜诗合也。《单父东楼秋夜送族弟况之秦》则云:“长安宫阙九天上,此地曾经为近臣。”“屈平憔悴滞江潭,亭伯流离放辽海。”《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则曰:“醉别复几日,登临徧池台。何言石门路,重有金罇开。”此知李游单父后,于鲁郡石门与杜别也。单父至兖州二百七十里,盖公辈游梁宋后,复至鲁郡,始言别也。以高集考之,《东征赋》曰:“岁在甲申,秋穷季月,高子游梁既久,方适楚以超忽。望君门之悠哉,微先容以效拙。姑不隐而不仕,宜其漂沦而播越。”甲申为天宝三载,盖适解封丘尉之后,仍游梁宋,亦即李去翰林之年也。《登子贱琴堂赋诗序》曰:“甲申岁,适登子贱琴堂。”即杜诗所谓“晚登单父台”也。以其时考之,天宝三载,杜在东都,四载在齐州;斯其与高、李游之日乎?李、杜二公先后游迹如此,年谱纰缪,不可以不正。段柯古《酉阳杂俎》载尧祠别杜补阙之诗,以谓别甫,则宋人已知其误矣。
一、《笺曰》可议之处
(一)、《笺曰》一则说:“李之遇杜,在天宝三载乞归之后,然后同为梁园泗水之游也。”再则说:“天宝三载,杜在东都,四载在齐州。”这是说李、杜梁宋之游在天宝三载。再看《钱注》所附年谱,天宝三载三月,“李白赐金放归”。那么李、杜二人相会,最有可能在三月以后。可是三月以后甚么具体日子,年谱没说。只在叙述五月到八月间、杜甫办理继祖母丧事后,接写道:“是时李白自翰林放归,客游梁宋齐鲁,相从赋诗。”寻绎文意,似谓两人初会,在五月到八月一段期间内。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天宝三载甲申”条下则说:“是年夏,初遇李白于东都。”从闻氏转引顾宸的论述和自下的按语看,他显然倾向三至五月间会面之说。不过三月李白才赐金放归,要说同一月便在洛阳会晤杜甫,机会较小;而且三月还不是夏天。循《会笺》的思路,两人在四月和五月会面的可能性较大。
我们转看杜甫,天宝三载四月以后的行事怎样?他是在办理继祖母丧事。《钱谱》也说了:“(天宝三载,甫)在东都。五月,祖母范阳太君卒于陈留之私第。八月,归葬偃师。”杜甫继祖母之丧,杜甫《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备载其事,过程如下:
1.天宝三载五月五日,卢太君在陈留私第逝世。
2.同年八月十一日,灵柩启程运回偃师。
3.同年八月三十日在偃师下葬。
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卢氏五月五日病逝,病逝之前,一般有病危阶段,子孙亲属理应陪侍在侧。这么说,杜甫在四月间可能已在陈留郡私第。他在陈留郡看来会留到八月十一日随灵柩回偃师;又在偃师居留到八月三十日下葬那一天。可以推想:下葬之后,还得有一段时间料理善后。然则他在九月初中旬间才能离开偃师,不能说不合情理。第二:陈留郡在今河南开封市东南。据《旧唐书》卷三十八《地理志一·河南道》,郡治东距东都洛阳四百零一里。偃师为河南府属县,离东都较近,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道一·河南府》载偃师“西南至府七十里”。河南府治在东都,即偃师距东都七十里。
由此可知,天宝三载四月中下旬(或更早)至九月初中旬(或更迟),杜甫不在东都,李白怎能这段期间内和他相会?虽然这段期间杜甫也许来往过陈留东都或偃师东都;大抵因事来往,留住时间不长,跟李白相会的机会自然不大。
杜甫是年九月以后,应有孝服在身。卢氏为杜审言继室,于杜甫为继祖母。晋宋间王冀议庶祖母服,以为“经诚无文,然亦无不服之制。以情制推之,谓自应服”。庶祖母是祖父庶室,地位比不上继室。庶祖母且应服,继祖母更不待说。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八《服纪下》,顺宗永贞年间,礼仪使提到孙为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继祖母的服期可以稍减也不一定,但杜甫有服期是无疑的了。从另一方面看,卢氏和普通的继室不同。杜审言原配薛氏早死,遗下的子女由卢氏抚养成人,薛氏子女十分感激,《墓志》云:
而某(按:“某”为杜审言长子杜闲,即杜甫父亲。《墓志》杜甫代父作,文稿提到父亲名讳时,用“某”字代)等夙遭内艰,有长自太君之手者。至于婚姻之礼,则尽是太君主之。慈恩穆如,人或不知者,咸以为卢氏之腹生也。然则某等,亦不无平津孝谨之名于当世矣。
所谓“平津孝谨之名”,指汉丞相平津侯公孙弘。公孙弘养后母孝敬,后母卒,服丧三年。可见杜闲等或者会为卢氏服丧较长时期,看来杜甫是不会稍减五个月齐衰之期的。如果以服丧五个月计,即从天宝三载九月至天宝四载正月,跨越秋冬两季。在这种情况下,李、杜就算较早前相遇,这时杜甫还适宜和人出游吗?从他内心说,家中敬爱的长辈去世,沉重悲哀,不愿行乐,不言而喻。从外在表现说,家逢大故,不适宜过分放纵欢逸,才算符合社会客观要求。然而我们看钱谦益认为是杜甫写这期间生活的诗句:
醉舞梁园夜(《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气酣登吹台,怀古视平芜。(《遣怀》)
从“醉舞”句看,杜甫和李白不仅夜游梁园,还要“醉舞”。这般的放纵欢逸,服丧期间的人合适么?他会这样做么?从“忆与”以下几句看,高适、李白所以“色敷腴”,就文意推测,显然因为杜甫和他们赋诗(《钱谱》也说了“相从赋诗”),大具“藻思”,因而大感同调之故。可是根据《孝经》,孝子丧亲,“言不文。”因为“志在哀感”,言“不为文饰”。《孝经》虽就儿子丧父亲立说,其实也可通于晚辈对近亲长辈逝世的应有表现。要说杜甫只是失去继祖母,便可以完全不理会言语文饰的问题,不一定说得过去。言词如此,笔下的“藻思”应该不例外。杜甫服丧期间会不会使才扬藻,其实可以考虑。
(二)、《笺曰》把杜甫各诗中提及杜、李过从相游的事实,一律定在天宝三载李白赐金放还之后,其实不无问题的。今试析述如下:
甲、《赠李白》(二年客东都)末二句“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笺曰》引录后,再引李阳冰《草堂集序》:“天子知其不可留,乃赐金归之,遂就从祖陈留采访大使彦允,请北海高天师授道箓于齐州紫极宫。”《钱笺》以受道箓求仙扣合拾瑶草。受道箓求仙既是天宝三载以后事,则有“拾瑶草”三字的《赠李白》中所载梁宋游事实,也当在天宝三载后。从逻辑上看,不能说错;问题是怎样能证明“拾瑶草”只能跟“授道箓”而不能跟其他求道事实联系,或者说“拾瑶草”一事不可能跟其他事实联系。李白求仙念头和实践,应该在未为“金闺彦”之前已存在。学者谈李白求仙思想和行动的论著很多,都能给我们清楚说明,这里不必再引。这么说来,拉李白受道箓而不提他早年种种求仙事实,讨论似欠全面,结论便不够坚牢。
乙、杜甫《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末二句:“不愿论簪笏,悠悠沧海情。”钱氏缺注,但《仇注》则谓不愿富贵,“思物外之游。”钱氏看来意思差不多,以此二句联系到《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中的“乞归”“幽栖志”(乞归优诏许,未负幽栖志),于是作出《同寻范十隐居》“亦李去官后作”的判定。按杜诗“不愿”句之前还有两句:“向来吟橘颂,谁欲讨莼羹。”以见二人高怀。《橘颂》屈原作。《仇注》引原文四句:“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然后引《杜臆》释说:“《橘颂》以受命不迁,行比伯夷。”“莼羮”故事:晋张翰在洛阳齐王冏府。冏执政,翰忧祸及。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羮鲈鱼鲙,曰:“人生贵适意,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我们要注意的是:伯夷始终不仕周,所以“不迁”。李白既已出仕,则自翰林放归之后,不得引伯夷相比;然而应诏入京之前倒是可以相比的。再者张翰在洛阳作宦,弃官返吴,是为“讨莼羮”,情况和李白放归离长安相似,李白也算是“讨莼羮”。“谁欲讨莼羮”句,用现在的话是:“谁想要莼羮吃呢?”完整的含意是:谁想做官然后又辞官要吃莼羮呢?李白出仕放归以后说这样的话,口吻不合;如果应诏前这么写,口吻倒是恰当的。
《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还可以拿来和李白《鲁郡石门送杜二甫》比对讨论。《笺曰》:
《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则曰:“醉别复几日,登临徧池台。何言石门路,重有金罇开。”此知李游单父后,于鲁郡石门与杜别也。单父至兖州二百七十里。盖公辈游梁宋后,复至鲁郡,始言别也。
此诗《钱谱》系于“天宝四载乙酉”下。那是说钱氏以为杜甫本年离鲁归长安,诗作于本年。钱氏同时又以为杜甫天宝四载入齐鲁,然则《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和《鲁郡石门送杜二甫》二作同年写成。按照时序,寻范十必须在前,送杜甫必须在后;然而二诗所写的节候,恰好相反。李白写跟杜甫分别时的景色是“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二句钱氏缺引。我在拙文《谈杜甫论李白诗和杜甫与李白间“剀切”及“疏旷”的对待关系》中推证该诗写于七月初秋。至于杜甫寻范十诗,“醉眠秋共被”句点明秋天。而“落景闻寒杵”句中的“寒”字,要写的月份恐怕不是初秋而是往后一些。有一个旁证:《秋兴八首》第一首第七句“寒衣处处催刀尺”,钱谦益谓“以节则杪秋”。“杪秋”是秋末,那么“寒”字应九月而言了。明颜廷榘《杜律意笺》说“寒衣”联,谓“已为授衣之候”。按《诗·豳风·七月》:“九月授衣。”颜廷榘把“寒”和九月牵合一起。这么看来,《笺曰》的论断便见矛盾。要解决问题,一是杜甫离鲁定在天宝五载,一是李、杜同寻范十不在李去官之后。
丙、《笺曰》谓《壮游》诗写开元间游齐赵事,所与朋辈为苏预;《遣怀》诗写天宝初游梁宋事,所与朋辈为高适、李白;并进一步推论:“其朋友固区以别矣”、“知杜之游齐赵在开元时,而高、李不与也。”钱氏同时举李白《书情赠蔡舍人雄》“一朝去京国”两句和《梁园吟》“我浮黄云去京阙”四句,作为“去官后游梁宋之证”。个人以为,钱氏稍觉胶固。文章避重复,人物事迹尽可互见,不出现于彼而实存于彼,不见得一定“区以别矣”。齐赵梁宋,地域接近,跨区越境,事属寻常。杜甫放荡齐赵间八九年,很难想象他只在齐赵间转来转去,足不踏梁宋一步。他主要在齐赵间放荡,于是不及提其它地域,可不等于其它地域一定没有到过。譬如鲁郡兖州,不属齐赵梁宋,但杜甫是到过的,还写下好些有关作品;然而写游踪的几首没有提及。《仇注》书前年谱“开元二十五年丁丑,公游齐赵”下说:“又按《壮游》诗,不言游兖州,而集中颇多兖州所作。盖兖州与齐州接境,公游齐州,盖在兖州趋庭之后也。”所以杜甫即使在游齐州时有过和高、李游梁宋的时刻,也不是不可以。况且就拿正写游梁宋的《遣怀》看,诗中提到的当世事件:“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猛将收西域,长戟破林胡”等等,发生在开元二十至二十三四年间(732-736),学者已有论证。“林胡”事钱氏有注,举开元十九、二十年间(731-732),信安王破林胡;又举开元二十六年(738),张守珪破林胡。学者也有就《昔游》诗中“是时仓廪实,洞达寰区开。猛士思灭虏,将帅望三台。君王无所惜,驾驭英雄材。幽燕盛用武,供给亦劳哉。吴门转粟帛,泛海陵蓬莱。肉食三十万,猎射起黄埃”等句子,征引史实证明,写的是开元二十至二十三年间的事。杜甫天宝三四载游梁宋,却远引十年甚至超过十年的往事入诗,很不好解释。
《笺曰》举李白《梁园吟》作为李白去官后游梁宋之证。今天学术界对李白行踪和篇章的探研,远比前人深入。前人对的重新肯定,前人不对的改正。《梁园吟》的作年,近代学者便不以作于天宝三四载之间为然,并且拿出新证据,指出该写于开元年间。郁贤皓先生《李白选集》本诗后按语,指此诗是开元二十一年(733)离开长安、舟行抵达梁园时作。还说天宝间赐金离长安时,诗人“走的是商山道,一心寻找商山四皓、隐居出世、受道箓当道士,已无实施抱负之信心,与此诗的思想截然不同”。另外如安旗先生、薛天纬先生等当世名家,都认为是开元年间作品。开元年间说即使还不是定论,但《梁园吟》作年已经可疑,极有可能影响到《笺曰》引据的可靠性,从而影响了结论。至于《笺曰》举《书情》两句作李白去官游梁之证,也看不出有甚么意义。此诗写于“去京国”之后十年,即天宝十二载,无疑是“去官游梁宋之证”了,但跟李、杜初会有甚么关系?
丁、《笺曰》引高适《东征赋序》,记甲申九月游梁。又引高适《登子贱琴堂赋诗三首序》,记甲申岁登子贱琴台。甲申即天宝三载。据《寰宇志》:“琴台在单父县北一里,即子贱弹琴之所。”《笺曰》认为高诗所载时间,即杜诗《昔游》中的与高、李“同登单父台”的时间;同时说明“杜之游齐赵在开元时,而高、李不与”。这等于说,杜甫和高适开元间也不曾见过面。不过事实上又不一定如此。杜甫有《奉寄高常侍》诗,首句“汶上相逢年颇多”。《仇注》谓“汶上在齐南鲁北”。“汶上”指汶水一带,宋开玉《杜甫释地》:“汶水流域唐代为兖州之地。”兖州属鲁国,天宝元年(742)即改兖州为鲁郡。所以李白有《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诗。杜句意为和高适在兖州相逢。这次相逢,如果在天宝年间,那会发生在两个时段:第一个时段:天宝三载八月后到四载夏天前,即梁宋游后赴齐州时经过鲁地。第二个时段:天宝四载秋杜甫由齐州回鲁郡归长安。无论哪一个时段,都相当短暂,谈不上“年颇多”。《仇注》则以为汶上相逢,“盖开元间相遇于齐鲁也。”仇氏不跟钱氏思路,主张杜、高二人开元间相遇,应该有他的考虑;“年颇多”也许会是其中的一点考虑。
二、《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作意分析
《钱笺》看本诗文字为顺时序描写方式:首先是“文彩承殊渥”待诏翰林,接着是“乞归优诏许”赐金还山,接着是“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接着是“薏苡谤何频”,接着是因永王璘事“三危放逐臣”。自“乞归”句以下写的,都算是天宝三载以后的事情。所以“薏苡”句尽管《笺曰》没有说明,但既然在“醉舞”句之后,应该跟投附永王璘有关,有如《仇注》所说的“伪命蒙谤”之意。
只是仔细析读诗句,其中好像还不无滞碍欠通的地方。“醉舞”“行歌”两句,上文分析过了,这里不论。但“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却是值得思考。所谓“处士”,其词本出《荀子·非十二子》,有其正面的界说。后世则大抵指有德行学问未出仕的人。杜甫用“处士”一词,意亦这样。检杜甫集,除本诗外,还有《遣兴五首》(蛰龙三冬卧)的第二首和《春日江村五首》的第五首用上“处士”一词。《遣兴》云:
昔者庞德公,未尝入州府。襄阳耆旧间,处士节独苦。……举家隐鹿门,刘表焉得取。
《春日江村》云:
群盗哀王粲,中年召贾生。登楼初有作,前席竟为荣。宅入先贤传,才高处士名。异时怀二子,春日复含情。
《遣兴》的处士指庞德公,彰彰甚明,全首写德公的高隐。《春日江村》的“才高处士名”,虽合承首联的王粲、贾谊,但《仇注》说:“谓才名高出于处士,非指二子为处士。”并在注中引《史记》“孙叔敖,楚之处士”,以明二字的出处。可见杜诗中的“处士”,实指未出仕的人。
回头来看“处士祢衡俊”句,孔融荐祢衡给曹操时,称之为“处士”,因为祢衡未为官。杜甫在诗中用祢衡比拟出仕归来的李白,算不算合适?李白放金赐还之后,无疑是高卧庐山了,但毕竟已历仕途,和庞德公、祢衡的处士身份有别。辞官返初服的人称处士,好像没有这样的用法。所以《仇注》一定要说“才高处士名”的处士,不是指贾谊、王粲。另外,孔融荐祢衡时,衡年二十四,“淑贤贞亮,英才卓跞”,于是杜甫用一“俊”字概括。李白高卧庐山,王琦《年谱》定为肃宗至德元载(756),年五十五,还可以拿年轻俊才的祢衡比拟么?这是需要思考的。再说“诸生原宪贫”句。诸生指仍未居官的在学之士。杜甫《进封西岳赋表》:“臣本杜陵诸生,年过四十,经术浅陋,进无补于明时,退尝困于衣食,盖长安一匹夫耳。”又韩愈《进学解》:“国子先生晨入太学,招诸生立馆下。”要说高卧庐山时的李白仍是诸生,似乎说不过去。至于“贫”指无财,赐金以后的李白,也不大好说无财。《仇注》解说此句便不从“贫”字着眼,而转为“屈同原宪”。虽见新意,但置“贫”字于不顾,总觉欠妥。
既然“醉舞”以至“诸生”等句子用《钱笺》去说明,似见窒碍难通,那么也许要从另外角度去看全诗运意。我从前的文章谈过一下,不过现在看来,觉得不够明晰妥顺。兹重新就全诗运意说明。全诗主要有三层意思,文字可分作三段:
甲、“昔年有狂客”至“青云满后尘”六韵十二句,叙李白受知贺知章、唐玄宗,入朝受官。
乙、“乞归优诏许”至“薏苡谤何频”七韵十四句,叙“乞归”及“宿心亲”;全段写天宝三载以前的事。
丙、“五岭炎蒸地”至诗末七韵十四句,叙投附永王璘和放逐以及杜甫的辩冤。
《仇注》把本诗分为四段,每段各五韵十句。“白日”两句入第二段作起联;第二段因此止于“行歌泗水春”。《仇注》以为其第二段叙“白辞归后,两相交契之情”。还说:“‘深殿’句起‘乞归’,‘后尘’句起‘宿心’”,以见“白日”一联所以移属第二段的缘故。《仇注》论析,个人以为相当勉强。《仇注》对“白日来深殿”的“白日”两字,只标出处,不曾指出两字在诗中的含意和跟“乞归”的关系。至于“青云”二字,则以为是“指文士之追随者”。现在的疑问是:“文士之追随者”怎样会引起“宿心”?使人思索难解。从“深殿”一词看,“白日”一联确意虽仍未易掌握,但总关朝廷之事,看来此联以上移并入《仇注》的第一段为宜。宋《九家注》引赵次公语:“上句(指‘白日’句)则《易》所谓昼日三接之意;下句(指‘青云’句)言其贵宠也。”赵次公把“白日”解成君主,两句写李白为明皇所宠眷。如依赵说,“白日”一联更须并入《仇注》的第一段不可。
我所分的乙段中,“未负”一联承“乞归”之意开展;“剧谈”以下四句承“宿心亲”开展。“宿心”两字,我一向认为是关键性字眼,但《钱笺》《仇注》或者没有解说,或者讲得不清楚。我在《杜甫、高适、李白梁宋之游疑于开元二十五、六年说》有所说明,指出所谓“宿心”即“夙契”,也就是往日的交谊。李、杜既有夙契,则“乞归”以后之会就不是初会了。另外“遇我”一词的“遇”,钱氏或以后诸家都解作“相逢”“相会”,所以有李、杜初遇于东都(《闻谱》)之说。我以往也这样解,不过现在再看《草堂诗笺注》:“甫与白有夙契,故遇之相亲厚也。”“遇”作“待”解,其义更长。“遇”解作“待”,先秦以来就有。《战国策》卷十八《赵策一》载豫让伏剑自杀前对赵襄子说:“中行氏以众人遇臣,臣故众人报之;知伯以国士遇臣,臣故国士报之。”最是明证。杜诗在别处也有这样用法,《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平生一杯酒,见我故人遇”就是。“乞归”一联的语言顺序该是“优诏许乞归,宿心亲遇我”。用今天的话是:皇上颁优待的诏书允许李白的恳求归山,李白凭过往交情亲切对我。“宿心”和“遇我”通过“亲”字连接,顺流而下,一气自然。“遇我”如果说成“和我相遇”,则跟“宿心亲”是两层不自然相接的意思。我说“遇”作“待”解,“其义更长”,其故在此。
“剧谈”以下四句承“宿心亲”开展。“宿”既有“往日”之意,则“剧谈”四句写的该是以往两人同游的胜事。“以往”的具体日期自然在开元年间(开元哪一年暂不讨论)。这时李白仍未能出仕,声名不大,没有甚么人赏识,所以有“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之叹。李白时未出仕,自然可称为“处士”“诸生”,并且不免于“贫”。又李白这时年纪在四十以下(开元二十六年李白三十八岁),拿年轻的祢衡比拟,还算可以。李白天宝初被诏入长安作翰林,其实不算甚么腾达;即使这样,已受到有些人毁谤。李阳冰《草堂集序》所谓“丑正同列,害能成谤”;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所谓“为贱臣诡诈,遂放归山”就是。杜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应本此写出。“稻粱”一联其实就是回应上文“乞归”之笔,点出“乞归”之故。至于李白入永王璘军,即使是被“迫胁上楼船”,就中央朝廷看来,毕竟依附逆党。那些不深知李白的人提议李白该放逐,也不能说毁谤他。事实上当时还颇有帮忙他的人。他系浔阳狱时,“宣慰大使崔涣及御史中丞宋若思为之推覆清雪,若思率兵赴河南,释其囚,使参谋军事,并上书荐白才可用。”不过最后朝廷“不报”吧了,后来他要长流夜郎,又得郭子仪之助“免诛”。可见“薏苡谤何频”,不曾发生在这一时段内。《仇注》说:“竟以伪命蒙谤,乃所遭之不幸”,未见恰当。
丙段写放逐事,诗意明白,且跟李、杜两人初会事无关,兹不讨论。
▼往期精彩回顾▼李泽厚|盛唐之音:杜诗颜字韩文
郝润华|从我与《杜甫研究学刊》的情缘说起
潘殊闲|不惑的情怀与追求——写在《杜甫研究学刊》创刊四十周年之际
杨理论|卌年歌未绝,异域有知音——论《杜甫研究学刊》的国际学术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