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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文!《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印发,11条措施真金白银助力无人机、eVTOL、直升机等低空经济发展

通航圈 通航圈 2023-12-24

据深圳市宝安区无人系统产业协会消息,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31日正式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宝府办〔2023〕9 号),出台 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支持建设无人机飞行试验场,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支持开设eVTOL载人应用场景航线(空中观光游览类、市内交通类、城际交通类),支持eVTOL 企业申请适航审定,加大空间保障力度,推动载人eVTOL、非载人无人机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突破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鼓励扩大通用航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11条具体措施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其中包括多项千万元级奖补,并且不只一个单项的高奖励甚至达3000万元。根据《措施》,宝安区将以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获批为契机,抢抓重大历史机遇,聚焦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发展标杆城区。该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 年

第一条 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对经认定的落户宝安区的适航审定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给予其空间、建设投 入相关支持。对于空间支持,前2 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100% 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50 万元;第3—5 年按照房屋 租赁参考价格的7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00 万元。对于建设支持,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单个机构不 超过1000 万元
第二条 支持建设无人机飞行试验场。对经民航行业主管部门 备案的、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的宝安区无人机飞行试验场,给予建 设及运营费用补贴。其中,建设费用补贴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0 万元;运营费用按照每年实际运营费用 进行补贴,每年度不超过300 万元
第三条 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的 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 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 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载人电动垂直 起降飞行器(以下简称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 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 软件系统),每个起降场地不超过300 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 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 5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
第四条 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对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 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 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 的微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 元/架次给予补 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 万元;起飞重量超过25kg 的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 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 万元;对于同时开设微轻小型无人机、中大型无人机的货运航线 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
第五条 支持开设载人应用场景航线。对于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宝安区开设航线的eVTOL 运营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 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其中,空中观光游览类 每人100 元/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200 元/架次,城际交通类每 人300 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 万元
第六条 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对将总部或研发、生产制造 落户在宝安区,并在中国开展eVTOL 适航审定的企业,按照型号 合格审定全流程中所需的eVTOL 航空器费用的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 万元
第七条 加大空间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落户宝安区的开展低 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和低空经济相关行业协会连续三年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的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 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或相关行业协会,在我区租赁研 发、办公用房的,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给予租金补贴, 每家企业或协会每年度不超过300 万元;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低 空整机制造、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研制企业,在我区租赁生产 制造厂房的,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给予租金补贴,每家 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 万元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下的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 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在我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按照 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 50 万元对入驻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业保障房的相关行业企业,租金补贴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产业遴选项目库,给予用地支持
第八条 推动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对于落地宝安 区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制造及运营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含地价)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 万元
第九条 突破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大力培育引进低空核心 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研制企业,对于落地在宝安区的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零部件 或关键材料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含地价)达到2000 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含地价)的20%给予一次性 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 万元
第十条 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拓展通用航空城管巡查、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第十一条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已登记注册,且已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本措施与宝安区其他同类优惠措施、前海合作区同类优惠措施,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所需资金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列支,单家企业前三年所受奖补金额不受上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的限制。本措施条款中有特殊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措施由区发 展改革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 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 年
措施全文



据通航圈了解,除了上述措施,深圳宝安区上月还发布了低空经济产业规划及《深圳市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规划+《深圳市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这些政策将有效推动宝安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展望未来,宝安将力争在2025年前新增 5 家以上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 建设 100 个以上低空飞行器起降平台, 开通 50 条以上无人机航线, 实现 30万 架次/年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 集聚一批低空制造龙头企业, 加快建成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标杆城区图文详解深圳宝安如何建设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标杆城区:不止有30分钟深圳⇋珠海载人航线,还有…..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无人系统产业协会。部分图片来自宝安区政府网、滨海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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