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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空中交规畅享无忧爽飞!深圳市公安局公布《个人无人机空域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航圈 2023-12-25
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充分体现了从“管制”到“管理”的重大思路转变。7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也在近日发布了《个人无人机空域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个人无人机空域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和注册无人机空域申请网站,如“中国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信息服务系统(UTMISS)”。  (二)在网站中提交申请表,申请表需要包含信息如飞行任务、无人机型号、飞行时间、飞行区域、申请人信息等。  (三)等待审批结果,如果申请成功,无人机使用者可以在规定的空域进行飞行活动。  注意事项:无人机空域申请是保证无人机飞行安全的重要措施,每位使用者都应认真遵守当地的空域管理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空域进行申请,并注意申请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只有合法飞行,方能让无人机发挥更大的价值。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了空域划设和飞行活动,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适飞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以下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作为无人机之都,深圳市2019年就率先出台了《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发布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6号)《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1

管控区域:一些可能影响航空安全、公共安全的区域,比如机场、核电站、党政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等。如确有原因,需要在这些区域内飞行的,需要登陆utmiss.com提交飞行申请。

2

“黑飞”行为未经审批在管控区域飞行;适飞区超过120米;未联网飞行无人机的行为。


深圳警方温馨提示

安全合法飞行无人机请做到以下三步:实名;查空域提交申请;联网上报实时动态数据。


当你飞行微型、轻型无人机时,不需要驾驶执照;只有飞行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时,需要驾驶执照。微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50米以下,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120米以下,不需要进行空域申请。


大部分规范企业的产品会为用户飞行提供安全功能支持,如地图围栏、飞行动态数据报送等。需要注意的是,产品上的地图围栏功能通常只包含高风险地区,并不能作为飞行合规的唯一参考,而且也有许多产品未内置地图围栏功能,加强飞行前检查,还需了解当地法律法规。


飞行操作时要仔细阅读说明,注意安全操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空域环境,为公共安全和自身行为负责。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通航圈前文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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