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宣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重大关税(附全文)
当地时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电动汽车(BEV)征收的临时关税水平。欧盟委员会对三家抽样中国汽车生产商征收的关税分别为:比亚迪17.4%、吉利20%、上汽集团38.1%,中国其他参与调查但尚未抽样的电池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21%的加权平均税。欧盟委员会称,如果与中方的讨论不能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临时关税将从7月4日起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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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志带大家看一下文件内容:
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其电池电动车辆(BEV)价值链的调查中得出初步结论,即中国的BEV产业链受益于不公平补贴,这对欧盟的BEV生产商造成了经济伤害威胁。对此,欧盟委员会已与中国当局接触,讨论这些发现,并探索以WTO兼容的方式解决问题。
欧盟委员会初步认定中国BEV产业链得益于不公平补贴,对欧盟BEV生产商构成经济损害威胁。
磋商行动
欧盟委员会已与中方接触,讨论调查结果,并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
临时反补贴措施
如果与中方的讨论未能有效解决争议,欧盟将从7月4日起实施针对中国进口BEV的临时反补贴关税。
具体税率
对三家被抽样的中国生产者的个别税率分别是:
BYD: 17.4%
Geely: 20%
SAIC: 38.1%
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BEV生产商将面临21%的加权平均关税。
未参与调查的所有其他中国BEV生产商将面临38.1%的剩余关税。
程序及下一步
此项反补贴调查应在发起后的最多13个月内完成,临时反补贴关税可能在发起后9个月内公布,最终措施应在临时关税实施后4个月内确定。
信息公开
关于拟议的临时关税水平的信息已提供给所有感兴趣的各方,并在措施实施前公开。
总结
欧盟委员会在其关于中国电池电动车(BEV)产业链的反补贴调查中得到了初步结论,认为中国BEV产业受益于不公平补贴,并可能对欧盟生产商造成经济损害。为保障公平贸易,欧盟委员会正与中方讨论这一发现,并计划在未达成有效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自7月4日起实施临时反补贴关税。倘若磋商无果,各生产企业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关税,直至永久措施落实。整个调查过程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定,并保证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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