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1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6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自信,将书法课程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提出的,书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书法教育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教育部高度重视以书法为重要载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教育,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关于课程教材建设
一是明确课程要求。基础教育阶段,201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明确提出小学3—6年级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的要求。2013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中小学书法教育基本理念,强调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提出了书法教育的总目标、学段目标与内容,并对教学实施提出了建议与要求。高等教育阶段,《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普通高校要面向非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开设包括《书法鉴赏》《美术鉴赏》在内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实施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2个限定性选修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二是编写书法教材。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部明确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教学用书编写要求等,要求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2014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编写的义务教育3—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进行了严格审查。2014年底,教育部印发书法教材用书目录。国家审定通过的书法教材于2015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国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供了必要保障。高等教育阶段,遴选了《书法篆刻(第二版)》等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将《艺术学概论》等一批教材纳入中央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规划,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书法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职称评聘方面。2015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提出,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职称制度改革可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不同学科评审办法。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书法教师职称评聘体系的建议,有利于促进书法学科发展,激发书法教师工作积极性,但具体评价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地方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来统筹考虑。
二是书法教师编制方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严格按照教师资格确定专任教师。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地方和学校要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地方和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加强统筹,动态调配编制资源,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保障包括书法教师在内的艺术教师的配备。
三是书法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优化相关专业设置,发布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艺术学从文学学科门类中独立成为单独的学科门类,下设书法学等41个本科专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不断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和支持高校自主设置书法艺术等相关专业,大力培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专业人才。目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103所高校开设书法学专业(其中17所高校为2017年增设书法学专业),分布在26个省(区、市)。教育部支持有关高校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相关学科下自主设置书法专业和书法教育专业研究方向,加强书法专业人才培养。
四是书法教师培训方面。在“国培计划”专设书法内容。2014年起,教育部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门设置“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为各地书法教育培养了一批“种子”教师。与中国文联联合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专项培训。2015年起,教育部与中国文联联合设立“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计划用五年时间培训7000人,为全国各省(区、市)培训一批中小学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经过正式培训的教师开设书法课”的目标。以国家级培训引导和带动地方培训,重点向中西部和书法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倾斜,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普及和质量提升。举办教师研修班。2015年起,教育部每年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书法和规范汉字书写研修班、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全国高校书法教师研修班等,每年培训师资400余人。
三、关于发挥评价导向作用
一是高考语文科目对考生写作题的书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1个错别字扣1分。多年评卷发现,阅卷过程中,作答内容、表达均相同的情况下,书写整洁美观的考生得分会略高于书写潦草的考生。二是全国已有多所高校开设书法学专业,有书法特长和潜能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有关高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专业考试,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三是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将“艺术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学生在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可以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四是《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对书法教育评价提出了建议,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要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旨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等。五是2015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教体艺〔2015〕5号)等三个文件,将书法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指标内容,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课程育人、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进一步加强以书法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广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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