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迟来的正义,更应该警惕仓促而至的不公正!
作者:外马尔,法萌君有改动。
都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到了年终,这样的理念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已经让人分不清穷尽手段的结案是为了及时的正义,还是为了评比排行的总结大会。
全体动员会、案件推进会、积案调度会……今年的形势依旧很紧迫,虽然案子比去年多很多,但结案任务必须完成,结案率必须达标而且要省内争先,整体结案率不到95%不准休班,个人结案数完不成任务写出报告……
每天忙着开庭、写文书,同事见面也不再寒暄,最多问上一句“还有多少案子要结”。可以说,院子里面的人比当事人更早的感受到了司法这趟列车的加速度。
笔者担忧的是,司法审判程序不是全机械化的工厂流水线,案件审理结果不是随意开关的自来水龙头;法官个人并非“没有懈怠、永不耗损”的办案机器,裁判过程也不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传说。根据能量守恒定律,突破常规的提高速度,只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单位时间内要求生产数倍于之前的裁判,势必意味着个体的质量可能大打折扣。
道理并不复杂,担忧是否就是事实?据观察和深入了解,现实情况的确不容乐观。以二审审判为例,不外乎发回、改判、维持、撤诉、调解几种结果。一审上诉案件本是矛盾激化之极,能够撤诉、调解的很少;改判、发回必须经细致审理,发现一审偏差,工作量最大;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喜闻乐见,二审工作量最少。
现实是,年末二审维持率正在大幅提升。笔者从业已有十年,虽然算不上资深,但也已经接触过数千二审案件。通常情况下,很难找出一份没有任何实体或程序瑕疵的民事一审判决,二审审理原则上是小错不改。即便如此,近些年来,通常情况下的二审发改率大概20%-30%。
然而,经数字法院平台查询,部分台账显示,年末近两个月的发改率竟然不足6%,远低于平常水平。相信这个数据大数据下,并不难查询。让人不禁质疑,大量原本应该发改的案件,不顾裁判尺度的统一,被仓促间维持原判。
二审设立之目的,本是给予案件质量以救济把关,如果沦为走过场,实乃当事人维权难上加难,司法权威大为折损。有二审法官介绍,入行之初,常抱着信任一审法官之心态审理二审案件,甚至不提前看卷而当庭阅卷也是常态。后来,在草拟二审文书过程中经常发现,一审尚有事实并未查清,因此二次开庭率大为增加。以后二审开庭,都会尽量提前阅卷,列出事实疑点,对庭审中需要询问的问题和有待查明的事实,会有的放矢,尽可能的涉及。
但是,在一审上诉案件近些年显著增加下,内部结案率动辄百分之九十几的考核要求下,下级法院纷纷呼喊发改率太高不堪重负下,二审法院每到年末,上班连轴转、晚上九点半、周末加个班等等,一天开十多个庭已是家常便饭。
一上午两到三个庭的连轴转,还要审核撰写文书,法官有多少时间提前阅卷,归纳案件疑点拟好开庭提纲?二审庭审上,一般是法官一上来就开门见山的直问,有没有新证据、除了书面材料观点还有什么补充观点。法官自己没有要问的要查的,当事人多数不发一言,除去正常的程序告知,二审庭审基本没有花太多时间的。庭审记录多数是详见书面材料,笔录甚至可以简单到忽略不计。
一面是有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数量已经占到了判决数量的一半以上,一面是二审法院匆匆开始、草草收场的二审准备、开庭审理,反差之下,如此的上诉矛盾与匆匆的二审审理,岂是二审维持判决书一句“原审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上诉理由和事实不成立”,能够查清事实,阐明纠纷,进而解决问题?
对于裁判者而言,可能一件案件只是他审理的成百上千件案件中的千分之几,一个法院年审理案件小数点下的万分之几;但对每个案件的当事人而言,这起诉讼就是他几年甚至一辈子,反复琢磨精心酝酿的天大的事情。
近年来的错案平反,法官被追责的案例分析告诉我们,可能最终决定案件结果的,往往是那些诉讼中当事人曾经提到过的,但法官偏偏忽视掉的一些案件细节;一旦法官被追责时,往往没有人会看到他曾经成功处结了几千件案件的功劳,决定他职场命运的只是其中千分之几的那一件错案。
慢工出细活,细节决定成败。追求高效率的结案率本无错误,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仓促而至的不公正同样非正义,千万别以牺牲案件质量为代价。
想想当事人为了一起案件,经历了半年多的一审审理,又远赴上一级地区上诉二审,匆匆而过的二审庭审、语焉不详的二审维持,是否能够树立他们的法律信仰,赢得他们的司法信任,平息和化解他们的罢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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