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所谓的文明都是有代价的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5-15


法萌君没出过国,有次跟一位出过国的朋友聊天,他对美国的交通秩序赞不绝口,称路经路口很少见到国内密密麻麻监控探头的景象,但即使深夜街上没有来往车辆也没有闯红灯的,路上也没有动不动就按喇叭压线超车的,得出的结论是外国人真讲文明。美国人真的比国人人性文明?


虽然没出过国,但不妨碍可以查一下资料。以加州举例,闯红灯一次扣1-2分(美国驾照是6分制),罚款500-600美元,若引起事故罚款更多。罚款以外,闯一次红灯还会带来车辆保费的翻倍,假如原来是800美元一年,闯红灯后就会涨到1600,保持三年无违规记录,保费才能恢复。国内闯红灯扣六分,罚款200元,之后就没有后续影响了,分数不够用,还可以想办法找人借证销分(新闻已经不止一次曝光了)。这就是文明与不文明的背后原因吧?


类似的例子还有日本,国人都在惊呼日本球迷看完世界杯,用提前备好的垃圾袋清理赛后现场,带走自己或别人留下的垃圾,看看国内球赛过后留下的遍地垃圾,惊呼国人不讲文明,却少有人知道,日本人文明的背后,是不文明的高昂代价。


在日本排队“插队”,根据“日本国轻犯罪法”的规定,排队“加塞”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罚款甚至拘留24小时;“日本国轻犯罪法”还规定,在公园或其他公共场所吐痰,将被处以1000日元以上,10000日元以下的罚款,而且会记为个人的犯罪前科;乱扔垃圾或不按时间段分类处理垃圾的,根据“日本国废弃物处理法”规定,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处以5年以下监禁外加1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看看同胞的台湾、香港。去过台湾香港的朋友回来都说,人家说话都是态度和蔼,少见路上有人吵架的,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台湾香港,骂人的代价是非常严重的。网上很早就流传这样一张台湾骂人罚款价格表,按此价格表,那些骂人话作为口头语的国人,是不是要破产几十次了。




有真实案例,台湾孙姓老翁起诉子女讨要抚养费,法庭上抱怨生活处处受委屈,还被政府欺负,老了还得打官司,被法官阻止发言。老翁心生不耐,情急之下朝法官大喊一句“你这不是在说屁话吗?”法官遂中断庭讯,依不尊重法官妨害公务罪将其移送法办。(后来检方念起情绪激动,酌定予以不起诉处分。)而在香港,如有人在法庭内外辱骂法官,以语言和行为宣泄不满,都会视为扰乱法庭秩序,触犯藐视法庭罪,法官可即时判罚。


而在国内,国人早就习惯了骂人无罪不受处罚,随便看看就知道,各大论坛、微博等,骂人的留言花样繁多无人追究。即使被骂人认为被辱人格向有关部门主张维权,多以没造成损失为由,敷衍了之。即使是法官被骂乃至被打,处罚也多是不了了之。2018年8月20日,人民法院报就报道了一篇《王某辱骂法官案》,今年年初,王某因对判决结果不满,跑到法院食堂辱骂用餐的承办法官,引起围观,最后的处理结果不过是批评教育,认错道歉,法官居然表示谅解,未对其进行处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世间不可能自己想如何就如何,而让别人都屈就自己的意愿,所谓的自由和文明,都是以自己的行为受到约束为起点的。为了获得文明的社会环境、井然的社会秩序、安全的衣食住行,必须自己的言行接受规则的约束、法治的裁决。文明的言行,没有规则的长期硬性约束以致形成自觉的思想行为,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


当然,文明的达成不是只有民众单方面的受到约束,还要有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受到约束。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明确:公共服务是一种公众的信任。每个雇员对美国政府和公民负责,把对宪法、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忠诚置于个人利益之上。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中,法庭罗列的罪证就有:外出旅游多次免费搭乘富豪游轮飞机、公务旅行住宿消费使用个人信用卡来累计积分,


文明的达成,要让民众树立起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首先要制定公平的社会规则,一律平等的执法司法,还要有民众不满意时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投诉渠道。我们建设的法治社会,已经提出首先要建设法治政府,将公权力放在能够及实际受到监督的位置,同时,还要有对公职人员的公职行为畅通的投诉处理机制。


唯有从以上两个方面入手,才能建成人人甘心让渡自由来接受公权力管理,信任公职人员去管理和裁决的文明社会。


都知道辱骂公职人员不对、媒体评议司法不对,但如果没有畅通的监督投诉渠道及权威的处理反馈程序,一味的管制压制,只会使矛盾越来越激化,也可能会导致偶发性的极端事件。



         往期文章:难!?法官诉称自己被上司打成骨折、脑震荡,法院受理一年多没有下文


         往期文章:相比迟来的正义,更应该警惕仓促而至的不公正!


         往期文章:法律人应该多些敬畏,对别人的人生还是守住法律底线为好!


         往期文章:罕见司法腐败窝案:辽宁一法院10名法官被查,中高层被掏空


        往期文章:人民法院报:院庭长办案数量和质量公开才有公信力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