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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举措:法官与律师可在网上实现互评打分,实现每案必评

烟语法萌 2019-05-15


转自法制日报


温州法官与律师网上互评机制运行一年有余 

“背靠背”每案必评促进良性互动 


在个案中,律师的诉讼技能如何?法官驾驭庭审水平怎样?法官与律师可以在网上“背靠背”实现互评打分,浙江省温州市在全国首创的这一法官与律师网上互评机制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了丰硕成果。  



《法制日报》记者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温州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召开的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自去年9月至今年11月,全市法官已开展网上个案互评44759件,涉及律师1852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3931件,占比98.15%,评价良好的546件,占比1.22%,评价合格的241件,占比0.54%,评价不合格的41件,占比0.09%。


律师对法官评价40722件,涉及法官900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0508件,占比99.47%,评价良好的为162件,占比0.4%,评价合格的39件,占比0.1%,评价不合格的13件,占比0.03%。  


去年8月,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温州中院与温州市司法局制订出台《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推广执行。



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地说,机制运行之初,有些律师存在顾虑,有些法官存在抵触,但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的倡导下,逐步统一思想,打消大家的顾虑和抵触情绪,确定了包括整体评议、个案评议、评优评先以及线上线下评议相结合的“背靠背”互评方式,尤其突出法官与律师在个案中的互相评议,实现每案必评。同时,探索评议结果在法官评优评先等方面考核的运用,推动建立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关系,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记者了解到,个案互评以个案办理流程为载体,对有律师参与诉讼并具完整程序的案件,法官或律师在结案时,分别对案件的承办律师、经办法官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价,实行一案一评,“背靠背”的保密评价模式让法官与律师可以放心评价,有效避免了双方碍于情面的评分,确保了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介绍说,在评价内容上,对法官涵盖仪表仪容、言语规范、庭审驾驭能力、程序适用规范程度、法律运用、判决说理水平、保障律师执业、化解纠纷能力、司法便利为民、廉洁纪律作风十项内容;对律师则涵盖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语规范、讼词水平、诉讼技能运用、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尽职尽责程度、职业品行十项内容,满分100分,采用赋分定档的互评体系。  




法院对律师参与诉讼并具有完整程序的案件,将对案件承办律师进行评议作为法官结案的前置条件;案件结案后,系统将向承办律师发送提示短信,要求律师在7日内登录系统对案件经办法官进行评议。


若律师超期未评议案件达到5件以上的,系统将会作出提示;未评议案件达到10件以上,系统将暂时限制律师账号的部分功能,律师在律师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立案、缴费以及案件信息查询将部分受限。在律师对未评议案件作出评议后,系统自动恢复使用相应诉讼服务功能。  


针对评议结果,温州法院将个案评议结果纳入法官年度考核,作为评选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法院为评选出的优秀律师提供相对独立的阅卷、候庭场所、预留停车位等优待服务。


评议结果也与律师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律师个人互评得分将作为其执业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将记入执业档案,影响律师的信用等级、评优评先、社会职务推荐以及协会职务安排等,多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律师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会被评为基本称职乃至不称职。  


“赋分定档的评议体系,使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了具体的参照标准,有效促进了法官与律师职业形象和履职能力水平的提升。”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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