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会长称要畅通优秀律师成为法检官渠道,但律师到法官,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综合:法制网、新京报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3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要拓展并畅通优秀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渠道。
王俊峰介绍,为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加快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我国在2001年对《律师法》、《检察官法》和《法官法》三法同时修订,确认了国家司法考试和司法职业资格制度,标志着律师和法官有着相同的职业起点。
他指出,目前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情况很少,步子也相对较慢。相反,有一些精英法官加入了律师队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在行政级别升迁中遇到“天花板”,有的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但渠道是畅通的。检察官、法官的身份更多是“官”,而律师则是“民”。当前迫切需要尽快拟定从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的具体条件、程序,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我有一个愿望,希望有一天我们国家的法官、检察官都是从杰出律师中选拔的,或者从绝大多数从律师当中选拔。”王俊峰说。
法官往往是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王俊峰指出,资深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具有明显的优势。律师的法律实践经验丰富。从执业开始即在诉讼、非诉讼、法律顾问等众多领域开展法律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律师的工作也非常接地气。法官不但要具备法律和社会常识,还要知晓民间冷暖、体察社情民意,这就要求法官有一定的阅历。律师精通各类法律,熟悉和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擅于利用全面的视角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因此律师进入法官队伍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如果法官、检察官都是从律师队伍选来的,这对律师行业的意义非常重大。另外,法官、检察官承担着更大的司法责任,如果年轻的律师们愿意有更大的担当,要成长为一个好法官、好检察官的话,这些律师一定会加倍的珍惜自己的执业工作。这是我个人的期许。”王俊峰说。
注:以下数据和报道来自新京报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但《选拔办法》发布3年,真正进入法官队伍的律师、学者凤毛麟角。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目前仅有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地进行过6轮法官公开选拔。加上最高法院2018年底的一次尝试,7次选拔共计划选拔21名法官。
刚刚成为法官的那段日子里,和同事们讨论案子时,仍不时把“我们律师”挂在嘴边。同事们会笑着开玩笑,“还是没把自己当法官啊。”
2015年7月,商建刚(右)接受媒体采访。此前,他通过了公开选拔,从律师成为一名法官。图/视觉中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广东法院系统2017年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公告》,拿出6个法官职位面向律师和法律学者公开招录。2018年7月,48岁的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马学平,以法官身份进入深圳中院,身份是四级高级法官。
从2017年1月报名到2018年6月通过任前公示,深圳中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说,确定法官职级时,更多的是希望把优秀人才留下来,“所以最后他们都是四级高级法官。”
除了马学平,本次广东省选拔的6名法官中,有一名是来自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从事立法工作,先后在江西高院、珠海中院做过10年法官的钟小凯,一名是来自广州市黄浦区区委政法委、一名海事公安局局长助理兼派出所所长、两名广东地级市党校教师。和1999年后的多次系统外法官遴选一样,最终入围人员里大多有过在体制内工作的经历,或有政府机关背景。
现在身为法官,马学平才了解到,法官的工作远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除了多次阅卷,查法律依据、检索同案类案,还要拟定、修改、签发裁判文书。做律师时的工作,好像反而轻松了。做律师时,马学平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总共120平米,但法院办公室紧张,马学平现在的办公室15平米,摆放了三张办公桌。
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3月,最高法院在北京地区公开招考高级律师进法院。这是有记录的第一次公开选拔。次年,最高法院再次公开招考高级法官,招考对象为一级、二级律师以及法学教授、副教授,法学研究员、副研究员,立法机关和政法机关副处级以上法律工作者。
最高法院政治部现任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曾在《论律师与法官间的人员流动》一文中透露,1999年、2000年最高法院两次公开选拔法官,均“应者甚寡”,两次希望选拔20人,但只招录到3人。
在学界看来,法院系统对从律师、学者中选拔法官的思路虽有提倡,却一直没能形成制度,虽然偶有优秀律师成功转型法官的案例,但终究是少数。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中办公布《选拔办法》已3年有余,全国却仅有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5地落实了这一制度。其中,上海在2015年、2017年两次选拔了5名法官、检察官。广东紧随其后,选拔了6名法官、1名检察官。
2019年1月开始选拔的浙江、2月公布了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北京,目前均未有最终结果。但2018年启动选拔的江苏,却遭遇了应考者寥寥的尴尬。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9月,江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发布了“2018年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公告”,希望在律师和法学专家中选拔12名法官、检察官。但当年10月18日报名截止,12个岗位中仅4个岗位达到开考要求,其余皆因未达到报名人数要求而被取消。被取消的岗位中,甚至包括江苏高院刑庭、民庭的四级高级法官。
2015年7月,律师商建刚通过公开遴选,成为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时,有报道称其做律师时“年赚千万”。虽然商建刚事后表示这是误传,实际情况为他所在的律师团队一年营业额千万,但优秀律师的收入远远高于法官这一点,在业界毋庸置疑。
“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待遇提高收入增加,现在是比普通公务员高20%,有的地方说要高50%,但还是远远没法和优秀律师的收入比。”江苏高院法官韩牧(化名)说。
“年轻律师可能愿意进来做法官,就像大学生一毕业想进公务员队伍一样,但是他们不符合法官的选拔条件。而一旦一个人在律师行业里面成熟了,或者成为副教授、教授了,他往往也就不想进来了,法官的待遇不足以吸引他们。”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董皞认为,这恰恰是从律师中遴选法官制度的一个矛盾。如果未来一段时间,法官的社会地位、待遇没有大的改观,从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的这条路,客观上来说不是很宽广,遇冷并不意外。
另一方面,司法改革后,员额制对法官数量的限制,成为影响法官选拔的关键因素。
“江苏省法院系统的员额指标已经快饱和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从律师、学者等外部人员中选拔法官,法院系统内部的人难免会有意见。”曾经参与江苏高院司法改革制度设计的韩山(化名)说。这样的前提下,如果从律师、学者中选拔法官还要占用法院原有的员额指标,一些法院就不太情愿了。
此外,遴选法官的职级也可能引发法院内原有法官的抱怨。江苏高院法官韩牧说,很多法官干了一二十年甚至一辈子都做不了高级法官,一个外来的律师一到法院就给四高,就如同“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很多人心里是不平衡的。”
马学平早就想清楚了,自己将在法官岗位上做到退休。他很认同上海前律师现法官商建刚的说法,“如果为了做官,劝律师们不要选择成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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