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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抹检察蓝》——记录一名转隶检察官的无奈和悲伤

烟语法萌 2019-07-02

转自微博“嘿—伍同学”


我是学法律出身,毕业后就到检察院工作,可以说依法办事、程序正义已经融进血液,成为固定的思维方式了。在申诉材料上签字时,我开玩笑说我从没想过以这种方式跟大家把名签在一起。脸上带着笑,心里却流着泪。


我记得2004年我到检察院上班的第一天,当时的政治部崔主任跟我们同批的四名同志说:检察院是个清水衙门,在这儿工作就要耐得住清贫。这不是电视剧里的台词,是我们老主任实实在在语重心长的嘱托。


在检察院我们苦过,我们累过,为了过司考我们拼过。终于,我们盼来了司法体制改革,我们迎来了检察人的春天。可就在这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行了。


我们,是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转隶到各级纪委监委的。当初我们“讲政治,顾大局”,没跟组织谈任何条件。我们放弃了在手的待遇,我们告别了熟悉的环境、亲爱的同事,我们相信国家的顶层设计,我们相信上级机关对我们做出的承诺,我们怀着一腔热忱来了。


可是,仅仅一年半的时间,现在我们面临的是什么局面?法律职务免了,工资待遇降了,职级并行我们尴尬了。



不是我们不讲政治,我们谈的仅仅是工资和待遇问题,当然,还有上级部门的诚信问题。不是我们斤斤计较,实在是工资是我们养家糊口的工具,唯一工具,工资降幅接近工资总额的半数,确实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热情。


面对目前的现状我有三问:


1.转隶之前承诺我们工资待遇保持不变,检察官员额制继续执行,有序开展职务晋升。这不是最高检一家之言吧?这应该是最高决策层、最高检、中纪委、中组部、财政部会商的结果吧?那么,为什么现在仅凭中组部和财政部的一个文件、省组织部的一个电话通知就把我们工资待遇取消?我们的娘家最高检和婆家中纪委为何不发声?置国家公信力于何地?


2.《百问百答》第30问明确写了“解决后顾之忧”六个字。我们转隶人员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措施”指的是《监察官法》的实施。而很明显,现在组织部门认为《公务员法》就是所谓的相关法律。好吧,既然我们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分歧,那么学法的我们就从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上来解读吧,工资降了待遇取消了法律职务免了能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


3.当初为了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院停了几年的行政职级晋升,现在套改却要按档案里的行政职级套。我们司法体制改革时已经取消行政职级了啊!组织部门的答复是没有看到按法律职务套改的文件,那么好,你们能拿出按行政职级给我们套改的依据吗?


即使这样,我们转隶人依旧奋战在反腐战斗的第一线,依旧是“白加黑”、“5+2”的拼命三郎。我们依旧选择相信组织,依法依规反应诉求,解决问题。


请有关部门正视我们的合理诉求,我们不仅仅是讲政治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请不要让全国五万名转隶人员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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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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