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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廉政账户,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一律先免职

烟语法萌 2019-10-12


8月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通知中称,2019年8月6日起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禁令“再升级”。


廉政账户的最初设计是,国家公职人员收受了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后,可主动上缴,把钱存进专用账户中。这一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在实践过程中,被一些人钻了空子:比如有人只上缴受贿的“小头”,却将“大头”收入私囊,把缴款当做“挡箭牌”;有人被举报后,抢在调查前通过账户上缴礼金,试图瞒天过海……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政账户存在的短板也日益显露出来。湘伴君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四川、贵州、新疆、广东、湖北等多省区撤销了廉政账户。而接近湖南省纪委的小伙伴也告诉湘伴君,湖南此次撤销廉政账户,将打消少数人把廉政账户作为“掩体”实施违纪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而就在昨天,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4起省管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正如今天的湖南日报评论指出的,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没有避风港,也没有任何空隙可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少数还心存侥幸的同志,一定看清楚喽,莫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


各市州纪委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各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多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2013年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湘纪发〔2013〕23号),对促进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201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经省委批准,决定于2019年8月6日起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并就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如下通知:一、本通知中所称的红包礼金是指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收送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财物、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按照本通知精神处理。二、在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资金分配拨付、选人用人、执纪执法、学习培训、考察考核、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公务活动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三、在节假日、生日、住院、婚丧喜庆事宜等非公务活动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红包礼金的,追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任。五、对赠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并调查处理。其中用公款赠送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六、对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处理。对索要红包礼金的从重或加重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廉政账户撤销后,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并作出情况说明。八、对已上交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于廉政账户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财政。之前省纪委印发的治理收送红包礼金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据本通知精神办理。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湖南日报评论:拒收红包礼金没有缓冲区


近日,省纪委监委专门下发通知,撤销廉政账户,并对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这是推进我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亲友之间互赠红包礼品以表达感情,本是一种正常的习俗。然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的红包礼金,则是一种变了味的“人情往来”。送的人为何如此慷慨大方?看中的无非是收的人手中的权力。一些送礼者虽然当时没有开口求办事,但实际上是一种所谓的“长线投资”,日后还是要寻求回报的。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围猎者,其动机就是拿红包礼金开道,一步步攻破领导干部的防线。“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毁”,从查处的案例看,有很多蜕变成腐败分子的领导干部,就是从一顿饭、一个红包开始,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在“温水煮青蛙”中浑然不觉,最后坠入深渊。红包礼金污染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攻克的顽瘴痼疾。



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主要是为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提供一个纠正过失的通道,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几年的实际运行中,也显露出一些弊端。有的平时就有心地“收多交少”,有的听到风声后,急急忙忙交一部分钱,廉政账户成了某些人对抗组织调查的挡箭牌。从纪律法律的逻辑上说,红包礼金不该收,也就没有收了之后再上交这一说。这次撤销廉政账户,就是向全社会表明,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没有避风港,也没有任何空隙可钻。对红包礼金必须当面拒收,对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拒收的,必须及时上交组织并作出说明。


我省红包礼金陋习积弊已久,不出重拳、不下猛药难以根绝。对收受红包礼金者,要一律先免职再查处;领导干部亲属收受的,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对送红包礼金的公职人员,与收受者同样严肃处理;公款送礼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追究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清红包礼金的本质和严重危害,防止被裹着“人情往来”糖衣的炮弹所击中,坚决抵制收礼送礼陋习,努力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来源湘伴、湖南日报、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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