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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干警都不知道院长的家住在什么地方”的原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落马了

烟语法萌 2019-10-13


8月14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克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克伦1956年3月生,黑龙江巴彦人。他是一个在政法领域浸淫21年的老政法,长期担任重要岗位主要领导,被查时已经退休三年。


王克伦1995年10月从通河县委书记任上调任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自此进入政法领域。5年后,他当上黑龙江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晋级正厅级干部行列。在省高院两年后,他于2002年12月出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并主政哈尔滨市中院十年,期间兼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卸任哈尔滨市中院职务后,他转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四年半,一直到2016年8月退休。期间,他一直兼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克伦简历

王克伦,男,汉族,1956年3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4.08-1983.08 巴彦县为民公社学校教师、校长、公社副主任、 共青团巴彦县委员会副书记

1983.08-1987.11松花江地委组织部干事、干部科副科长、科长

1987.11-1992.11 共青团松花江地委副书记、书记

1992.11-1995.10 通河县委副书记、县长、通河县委书记


1995.10-2000.12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1995.12-1998.12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学习,1998.09-2000.09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在职学习)

2000.12-2002.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2.11-2002.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2002.12-2007.0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7.02-2012.0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01-2016.04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04-2016.08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08 退休



新闻报道:担任哈尔滨中院院长的9年中,没有吃过下属一顿饭,没有为一个案件说过情

据《法制日报》报道,王克伦到任后发现当时哈尔滨中院乱象已经非常严重:案件频频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审判质效排名连年位居全省倒数;每到中午、晚上,法院附近的“腐败饭店”一条街上几乎家家都有法院法官的身影;案件当事人频频到法院上访,有时甚至是本院的法官写匿名信举报自己的同事。

王克伦就任后在党组会上提出:没有制度约束,权力就会滥用,没有严格管理,好人也能变坏。要使法官做到公正司法,就必须从严管理。

王克伦在哈尔滨中院实行几乎无处不在的“通报批评制度”:工作时间外出没请假,要通报;上班时间没按规定着法服、警服,要通报;开会、开庭迟到,要通报;开会时手机响,要通报。

在一次重要的全院会议上,由于设备原因国歌没能及时播放出来,王克伦当着全院法官的面表示追究责任,宣布给予常务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通报批评。

据统计,王克伦担任哈尔滨中院院长9年间,通报两级法院院长、庭长2590人次,通报干警6362人次。

据报道,该制度使当时哈尔滨中院的风气有了很大变化。开会没人打手机,午餐不在食堂吃要说明情况,法院后身一条街上的10多家饭店先后关门。

王克伦还推行“当事人诉说”。王克伦在一次讲话中介绍:“有一次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邀请一位长期上访的当事人来诉说苦衷。当他讲到房子要不回来、几乎露宿街头、还不得不筹钱请办案法官吃饭时,干警们震惊了,那名接受吃请的法官就在会场,感到无地自容。会后,我们给这名法官纪律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王克伦说:“9年来,我们共对中层领导干部诫勉谈话29人次,暂停7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11名中层领导干部申请让位,2名中层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停止54名法官审判权,155名主审法官改任辅助法官,查处违法违纪干警70人次。”


据哈尔滨新闻网报道,王克伦在担任哈尔滨中院院长的9年中,没有吃过下属一顿饭,没有为一个案件说过情。他的儿子、女儿相继结婚,全院同事没一个人知道,没一个人参加婚礼。许多被提拔了多年的中层干部从没进过他的办公室。除了他的司机,全院干警都不知道院长的家住在什么地方。


“控制自己就是控制别人,封闭自己就是封闭别人。人是有感情的,接触多了,不可避免地求你办一些事情,所以我就给自己筑了一道‘围墙’。”王克伦说。


在谈到从严管理成绩时,王克伦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成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只不过受责任感的驱使,做了一个法院院长该做的事。”



多名同事、属下因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落马


8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组长姚增科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导情况。提到:“特别是对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杰,呼兰区原区委书记朱辉、原区长于传勇等涉嫌违纪违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查处,对哈尔滨市呼兰区杨光等一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查办,成为全省专项斗争掀开“盖子”、撕开“口子”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性成果,赢得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支持,高度点赞,产生良好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有媒体报道,王克伦在任职哈尔滨市检察长期间,与在哈尔滨市公安系统任职的任锐忱同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而且作为同僚多年。后来王克伦退休,任锐忱高升市委常委,当上政法委书记,而任已于7月8日落马。

刘杰,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硕士学位。

2016年11月-2018年1月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018年1月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市监察委员会委员;2019年1月,拟提名为市纪委常委。

2018年3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刘杰(时任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委员):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以往,在打准、打狠、打透的同时,要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问题,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对幕后“保护伞”,将坚决依法查办,绝不含糊。

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市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领导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形成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整治合力;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严肃查处人前党员干部,人后纵容甚至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活动的“两面人”。

目前,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疯狂大货车”及其“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以扶贫攻坚领域和“两委”换届选举为重点,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慑力,有效排除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阻力和干扰,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重点案件实行提级或交叉办理,切实强化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查办效果。与此同时,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督查力度,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推进慢、线索“零报告”、问题“零查处”等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督查组将进行实地督办检查,严厉追究责任。

以上综合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法制日报、黑龙江新闻网、平安龙江网、南方都市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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