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有谁关心在司法改革之下的每一个独立个体的命运,在这里我想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甚至是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表达这个真实的故事。
她告诉我,她们院属于第二批试点改革法院,刚完成首批法官入额。他们院采取的是组织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占70%,考试占30%。最终她自己的成绩还不错,可再如何也不顶组织决定,她本身可以毫无悬念的入额,但却成了助理。她还告诉我,关键问题是这样的改革导致她们院一些办不了案的法官却最终入员。而她这个已经熟悉办案的人却只能做助理。尤其令她不能忍的是领导让她继续办案。她似乎很激动,她说,她凭什么再办案啊?她告诉我,然后领导跟她吵了很久我说,还是保持克制,现在是领导任性,我们就得认命。此外,她还告诉我,有些入额法官任助审一年,根本没办过几个案子,只会几个简单的民间借贷。其实这也是基层法院的现实状况。真正有资格办案的或者真正有能力办案的法官并不多,甚至很紧缺,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她似乎越说越激动,她说道,想想这几年自己的境况,真是欲哭无泪啊!她告诉我,她到该院就在基层法庭,后调过一次岗,也是从这个基层法庭到那个基层法庭,一干就是6年,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吧,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局······她说,不顶用的,有人匿名举报了,最后还是内部消化了。我说,看来,至少对某些个体而言。这可能又是一次不公正的司法改革。她说,有些人好多年都在行政岗不办案子,但为了入额涨工资,都拼了。
我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这样的事情,当然谁也不会落后。她告诉我,一来她是外地人,二来她一直在基层,跟领导走的远,所以成为牺牲品就是必然了。她似乎难抑心中的委屈,沉默片刻,她说,回想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特别难受!她又将话题拉了回来,她告诉我,别人不审的案子,回避的,当事人难缠的,院长大笔一挥就给她了,她又是个不太会说“不”的人,一件件给办,还要办好。她继续说道,这次让她继续办案,她说不了,鼓了勇气说了。她总得有原则,那时候办案是理所应当,现在她没有资格了。她凭什么再去办案?我说,这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关键是出了问题该怎么办?她说,是啊!现在案件终身负责制,她没资格了办的案子责任是谁的啊!更搞笑的是,竟然让她去给一个没应验没办过案的所谓的入额法官当助理。她似乎显得有一点激愤了,她说,她真成了笑话了,只是一个助理,却还要屁颠屁颠的去办案。我安慰她,我说,也不要这样想自己,做助理就做助理。她似乎有些气愤,她说,助理也挺好的,要看给谁当。给一个小丫头当助理,摆明了让她去办案子,幕后的,这是什么事吗?、她说,是的啊,辛辛苦苦这么些年,竟然是这样结局。可能她这人不够圆滑。可以把她的故事写成文章,多年后或许她都会忘记。我说,我会写的。这是最真实的现实。或许,有一种生活,无与伦比的艰难。她说,她现在已经释然了,她无愧于心,也对得起每月那微薄的工资。既然改变不了,努力了就够了,为何自己为难自己。我与她的聊天在一个个感叹号之后结束,我一直在想,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记录她的这一段苦涩经历?我每一次阅览这一段聊天记录,都会有某一种东西触碰到我的内心深处。当周边人都在那么做,虽然背离了明眼人都知道的常识性东西,原来我们是那样的无能为力,我们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际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生活。再多的鸡汤文也无法抚慰遭遇带给一个人的伤痛。鸡汤文虽然励志有理,但关系到个体的切身经历,还是现实的经历来得实际和深刻。每一个报考法检的法科生,那一个不是法治理想满满?多年以后,他们的默默勤奋,专注专业,是否能理所当然的换回职业晋升,除了个体们最无奈的用脚投票之外,这也应该是司法改革应该回答的公平性问题,直接影响到司法潜力的持续性吧!法萌君语:就在最近,江西省法检2019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在网上流传,从报名情况人数上看,法检行政岗位有的达到了招录1人报考936人的激烈程度,而同样是公务员编制的法检官助理岗位,普遍存在着招录1人1人报名,达不到基本开考要求的情况。
为何会出现如此反差巨大的对比?司法改革前,通过国家法律统一考试的法检人,人人都会按年限成为法官、检察官,即使以后不会提拔,起码会以成为法检官聊以自慰;司法改革后,法检官施行员额制,有限的名额必须通过内部竞争的方式获得,工作多年的法检官助理,是否能够、凭什么能够法官、检察官,成了每个人都要思考的问题。
上文是一篇律师以旁观者身份写的文章,其中讲述的遭遇,法萌君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了,法检官助理报名的冷清,是不是文中那种焦虑和困惑,蔓延开来的表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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