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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七零后法院副院长被通报“落马”,其“先进事迹”至今作为公文范文在网上流传

烟语法萌 2020-02-22


昨天,“廉洁莱阳”发布通报,莱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盖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的11月4日,“烟台纪检监察”发布通报,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莱阳市委原常委、莱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于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宏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于宏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宏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胶东在线网2007年3月5日讯(通讯员 吕振友)盖建军,男,现年31岁,莱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委员、民一庭副庭长。1999年9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参加法院工作七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中共莱阳市委、共青团莱阳市委、莱阳市委政法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青春立功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烟台市委、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三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日前,又被烟台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他的先进事迹曾先后被省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一心为民,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群众

  盖建军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中,他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审判好每一起案件。“人民满意心方安!”是他工作中的座右铭。2004年夏天,他承办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附条件赠与房屋纠纷案件。儿子接受并占有了房屋但拒绝偿还父亲建房借款。老人身负重担,悲情万分,只好求助于法律。但由于老人法律意识淡薄,赠与房屋时没有办理必要的书面手续,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了对老人不利的境地。

       看着老人欲哭无泪、悲痛欲绝的样子,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凭着细腻的情感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从老人的悲情中,从老人儿子恍惚眼神读出了事实真相。此时,老人儿子为了案件处理结果对自己有利,趁机给他塞红包,被严辞拒绝后,便想方设法托亲求友求情。然而,他不为所动。为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审判结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老人一个公道,他牺牲休息时间,深入村庄调查取证。多次登门调解。最终查明了事实真相。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儿子终于承认了错误,表示对不起老人,对不起法官,及时偿还了建房借款,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盖建军同志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他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以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著称,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质量过硬,被称为“专家型”法官。近年来,由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涉诉群体性纠纷频发。承办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在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面前,他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主动勇挑重担。如中天物流房产纠纷一案中,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缺乏运作经验等原因,导致与购房户的合同不能按约履行,产生纠纷,涉及100余户购房户利益,其中,诉讼至法院的就有30余户。诉讼前,大多购房户情绪激动,多次上访,并约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矛盾十分尖锐。

        盖建军同志承办案件后,牺牲休息时间,深入纠纷现场,一边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一边深入调查取证。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娴熟的审判技能,凭着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和感染当事人,坚持辩法析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30余件房产纠纷迎刃而解,当事人双方满意,也保证了市招商引资项目佳乐家超市的顺利开业。近年来,他年均审结涉群体性复杂疑难案件20余件,圆满审结了万历大厦房产纠纷、盛隆小区供暖合同纠纷、鲁花专家楼工程拆迁纠纷等。与此同时,每年还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0余件,且调解率高,判决上诉率低,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申诉案件,更无冤假错案、无群众投诉情况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年轻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爱岗敬业,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事业

  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精于学习是盖建军同志的又一个特点。在基层法院,大学科班出身、双学士学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并不多,应当说也算是知识型法官了。但他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养成了工作之余坚持学习的习惯。他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审判实践中,每遇到一个典型疑难案件,他总会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学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

        经过几年来的锤打磨炼,他的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近年来,结合审判实践共撰写并发表业务论文、调研报告20余篇,并有10篇业务论文、调研报告和裁判文书在省高院、中院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研讨、竞赛活动中获奖。2004 年 8 月,他受邀参加烟台中院组织的民事诉讼法法律适用课题调研组,合作完成的《审判视野下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第八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年会上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在自身素质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为莱阳法院赢得了荣誉。

  “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为审判事业出点力是年轻人的快乐。”是他常说的一句话。几年来,他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为莱阳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3年,莱阳法院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成立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指导小组,他成为了指导小组的成员,发挥自己优势,承担起了全院民商事审判指导与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他自我加压,不负重望,在完成繁重审判任务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民商事审判指导信息》、《民事举证责任》、《侵权行为判例研究》等共计30余万字的审判业务指导与培训教材。并结合审判实例,先后编写了四卷共计10 余万字的《典型案例汇编》,用于审判指导。为了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使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卓有成效,他将全部家务推给了妻子,业余时间全部用在了学习、备课、讲课上。近年来,他每年为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均在20余场次,年均参与研究民商事判决案件300余件。出色的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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