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区检检察长、现市检检委会专职委员,法庭公诉讯问被告人时突发疾病殉职
据官方简历,易燕平生于1966年5月,长期在检察系统任职,历任南宁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科科长、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
2010年5月,易燕平调任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任职至今。
2019年12月9日下午17时左右,易燕平和同事在南宁市中级法院第17法庭,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指控一起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
在庭审调查阶段的讯问过程中,易燕平突然晕倒在公诉席上,同事反复呼唤他均无反应。发现异常后,审判长立即宣布休庭,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紧急将易燕平送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救。10日9点16分,经抢救无效逝世,享年53岁。
据介绍,易燕平是检察改革后首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2017年以来他办理了一审、二审、职务犯罪不起诉审批、不起诉复议复核等各类案件120多件,其中有不少是重案、要案。作为南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他主动提出要啃“骨头案”。他最后办理的蔡某、曹某、韦某集资诈骗案,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自治区检察院督办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
易燕平简历
易燕平,男,汉族,1966年5月生,广西资源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刑事检察一科副科长、广西南宁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法纪检察科科长,广西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广西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0年5月任现职。
他最后办理的蔡某、曹某、韦某集资诈骗案,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自治区检察院督办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易燕平同志在接案之始就开始加班加点查阅了案卷材料,有针对性的讯问犯罪嫌疑人。他发现证据缺漏和证据体系不完善后,及时制作了50多页详尽的退查提纲。在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取证的效果,他先后于今年8月20日、11月26日两次赴深圳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历时12天,最终成功调取大量确凿证据,为开庭公诉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该案被害人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较大。办案期间,不断有被害人通过来电、来访、手机短信等方式申诉,易燕平同志多次接访,耐心对来访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由于工作得当,该案没有发生集体访和负面舆情事件。
为保证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易燕平同志分别于今年7月22日、7月23日、9月2日、12月9日四次出庭,有力指控犯罪。不幸的是,12月9日的出庭竟成为他检察人生的绝唱。
易燕平同志虽然离开了钟爱一生的检察事业,离开了他的亲人,离开了他的同事,但他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铿锵公诉词永远在庄严的法庭上回响。 12月11日上午,易燕平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南宁市殡仪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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