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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的费用该由谁承担?政府,单位,还是个人?

烟语法明 2020-09-18


据媒体报道,湖北黄冈市浠水县洗马镇的两名火神山医院建设者发帖称,回乡隔离被镇政府收取了4200元隔离费,两人还晒出了收条。这个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是:退费道歉,负责隔离点工作的副镇长被免职。(观察者网:2020年3月8日,《火神山援建者回乡后被收隔离费,当地回应:退费道歉、副镇长免职》)

 


    法萌君随手从网上找出了不少关于近期集中隔离收费问题,各地爆出的新闻报道。



陕西靖边,一男子入住酒店时间自1月28日至2月11日共14天。该网友一家的住宿费为228元/天,伙食费105元/天,共计6132元。


这个小区规定租户不得返回,如不听劝阻将集中隔离,并缴纳每天800元、14天共11200元的高额隔离费用。


群众问:受疫情影响,外地人回四川南部县要强制宾馆隔离14天,这个大家都能理解,要自己自费隔离,这个也能理解,但是我最不理解的就是为什么两夫妻一起回来强制开两间房,难道两夫妻一起从一个地方来,天天朝夕相处,要是都得病,两个一起都有病,要是没病,那都没病,有必要开两间房吗?该执法没有合理性,徒增老百姓的开支!


当地卫生部门答:因“新冠肺炎”传播途径目前并未研究透彻,不排除在集中隔离期间,夫妻同一房间才出现相互感染的可能,特殊时期,请您理解和支持!



河南光山县,当地规定隔离观察期间食宿费用由被隔离观察人员自理,住宿一人一间,每间每天168元,伙食每人每天80元。


更有不少网友晒起了一些地方的隔离费:


昆山300一天,丽水40一天,温州800一天,龙游1000一天……


50万,这个更绝..........

各地政府的不同规定及做法
 
全部由政府承担
 
2月12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硬隔离费用承担问题的通知》(浙财社〔2020〕2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对集中硬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和餐费,由实施强制隔离地政府承担,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
 
2月15日,河南省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根据财政分级负担原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由县区财政予以足额保障,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集中隔离观察的个人收取费用。对违规收取费用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企业与政府共担
 
据新华社2月23日报道,记者从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对于外地返岗职工隔离所支付的酒店、公寓等租赁费用,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所在市财政和省财政,按30%、20%、20%和30%比例承担。
 
全部由个人承担
 
2月28日安乡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安乡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费用收取的说明》,对“三类人员”(确诊病例治愈人员、医院留观出院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湖北返安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并将洞庭国际大酒店确定为安乡县集中医学观察地点。县防疫指挥部考虑到集中隔离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与洞庭国际大酒店协商,将收费标准降低为每人共计3550元。该费用由洞庭国际大酒店向集中隔离人员直接收取,不足部分待疫情结束后由县政府对酒店予以适当补偿。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由县政府免费提供一个疗程的预防和恢复性中药。

集中隔离免费,无论从道理上或是法律、政策上来讲,都是成立的。从道理上讲,为了避免疫情传播,将可能与感染者有亲密接触行为的人强制隔离,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保障,成本不应当由被隔离者承担,况且,如果要由被隔离者付费,原本应该隔离的对象就会产生瞒报动力,不敢申报甚至逃避隔离,这很容易为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也与防疫隔离初衷相违背。


从法律和政策上讲,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已明确,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而《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当地政府不仅不该是隔离费用的代收方,相反还应当是隔离费用的付款方。

不过,具体到各地的执行中,却有部分地方政府不仅不为隔离者承担费用,还乱作为,甚至乱收费。以此次事件为例,援建者王某多次咨询黄冈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得到的答复都是隔离不用交费,由财政兜底,但浠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洗马镇政府却表示“必须要交”,这显然是错误示范。

防疫不能成为一门生意,隔离免费应当落实。要做到这一点,隔离成本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摊应当得以明确,避免出现“上级请客,基层买单”的现象,否则,像此次事件中“市里承诺免费,县里和镇上坚持要交钱”的情况就很难杜绝。当然,无论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协调,依法“由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提供生活保障”是不变的底线,隔离成本绝不应转嫁到留观酒店或被隔离者身上,更不能将隔离费用演化为留观酒店和隔离者之间的矛盾。

对被隔离者免费,“由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提供生活保障”,不该只是写在法律条文里,更应该落实在政府的举行行为、民众的切身感受当中。法治不仅对常规状态下国家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对紧急情况下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包括疫情防控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任何现代化国家都必须推行民主,实行法治。

本文综合来自网络及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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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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