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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信息被银行提供给“大客户”,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烟语法明 2020-09-17


导读:所谓大客户,一般是指与银行存在合作关系的公司,比如双方之间存在委托支付劳务工资等合作关系,正如本事件中的笑果文化。此时,如果此类公司要求其员工的银行账户信息时,银行该如何配合“大客户”呢?中信银行发布致歉声明是否意味着此次事件走向落幕?泄露银行流水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金融消费者该怎样保护个人信息?


图片来源 /图虫

一场艺人跟笑果文化公司的经纪纠纷,让中信银行这两天刷了屏。

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发长文起诉笑果文化侵权,称在经纪合约纠纷案中,笑果文化寄给他的材料含有他的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不过,公众的关注点并不在池子,而是长文中提到,中信银行在没有获得个人同意的前提下,打印了池子两年的流水交给笑果,说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7日凌晨,中信银行给出回应,承认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中信银行致歉,涉事支行行长被撤

5月7日凌晨近1时,中信银行深夜发表致歉信,回应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投诉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该行调取一事。

中信银行称,关于王越池先生(艺名“池子”)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中信银行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中信银行称,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是该行秉持的服务宗旨,也是银行的生命线。“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我行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中信银行被控诉“泄露客户资料”

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微博发长文斥责老东家上海笑果文化侵权和拖欠薪酬,并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经授权将个人账户明细提供给笑果文化,诉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池子还公开了起诉笑果文化与中信银行的律师函。


池子自述从去年开始发现笑果文化违约拖欠其演艺报酬,随即与笑果文化陷入经济合约纠纷,然而近日“在笑果文化寄给我的案件材料里面,我竟然发现了我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把余额全取出来拿走呢?”池子在博文中对笑果文化及中信银行未经授权擅自泄露其个人信息的行为表示了强烈谴责。

       对于此事,网友立刻炸了,纷纷在中信银行官方微博上留言质疑,“银行大客户能查询个人账户的隐私吗?”“配合大客户啥都可以干?”“银行流水大客户就可调出?谁给你的权利?” 


池子是谁?

池子本名王越池,1995年出生,中国内地脱口秀演员。2016年,池子参加脱口秀节目《今晚80后脱口秀》,2017年成为喜剧脱口秀节目《吐槽大会》的吐槽团成员。2017年成为喜剧脱口秀节目《脱口秀大会》的“对不队”队长。

目前其个人微博484万粉丝,5月6日这条微博已经积累逾4.4万条评论,6万余转发。


笑果文化回应

笑果文化全名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6年间出品了《吐槽大会》、《脱口秀大会》、《周六夜现场》等多部热门综艺节目,旗下拥有李诞、庞博、程璐等多名脱口秀演员、编剧。

针对此事,5月6日晚,上海笑果文化在微博上回应称,相关仲裁正在进行中,其“根据相关流程采取了财产保全、提起仲裁、证据收集等法律活动”,且上述行动“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进行”。


银行账户信息是个人信息的重要部分,在我国法律上本来是受到严格保护的。


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作为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银行作为信息的保管方原则上只对用户个人具有配合提供的义务,即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调取。

作为例外,特定国家机关有权依法要求银行配合调取相关账户的交易明细信息,如《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调查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且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执法人员持有效工作证件、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向银行要求调取账户交易明细的,银行方应予以配合。


商业银行必须严格依照《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才配合查询。

《商业银行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池子一方认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甚至涉嫌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9年12月,央行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金融机构征求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和电子数据管理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和存储所收集的消费者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消费者金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确认信息发生泄漏、毁损、丢失时,金融机构应当在72小时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金融消费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此外,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行为,属于“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中信银行的处理方式,网友并不买账,纷纷表示:撤职+道歉就完事了?


       中信银行在5月7日的《致歉信》中表示,“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我行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的负责人为奚某,系在2016年9月进行负责人变更登记。2017年1月,原上海银监局核准奚某上海虹口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前,在池子与笑果文化双双发声之际,中信银行却选择了沉默。中信银行投资者关系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刚刚注意到此事,需要内部进一步沟通了解进行核查。

这一沉默点燃了网友的脑洞,大量“已开除临时工”之类的言论也在网络上不断发酵。不过,此次中信银行采取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的“壮士断腕”,其处理舆论危机的决心可见一斑。


暗网出售百万条银行账户信息?多家银行紧急回应


社交媒体账号Bank Security近日发布消息称,有数百万国内银行客户的数据正在被出售,涉及兴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等,相关信息超过百万条。


来源:推特截图


这些个人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存款数据、家庭住址以及所办理的业务等信息。

事发后,涉事银行和金融机构均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其均表示,数据与真实客户信息要素不匹配,不排除是拼凑、伪造的信息。

农业银行对中证君表示,对于近日网络上不法分子贩卖的所谓“农行客户信息”,经认真核查比对,农行不存在客户信息泄露问题。农行已向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农行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如有进一步情况,将及时公布。


兴业银行对中证君回应称,网络上的信息不属实。对于不法分子在暗网上发帖声称可出售所谓的多家银行客户信息数据,经过深入核查比对,确认其中所谓的“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户信息”与该行真实的客户信息要素并不吻合,不排除系不法分子伪造、售卖所谓银行客户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浦发银行回应,经排查比对,网传数据没有该行客户账户信息,且与该行客户信息要素不符。不排除不法分子将不明来源数据冠以金融机构名义兜售,以牟取非法利益。对于伪冒该行信息、损害该行商誉的不法行为,浦发银行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平安回应称,经排查,相关客户信息并非公司客户,系不法分子伪造。“我们对伪造并贩卖公民信息的犯罪行为表示严厉谴责,呼吁有关执法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这一违法犯罪行为。”

上海银行相关人士回应表示,已对“上海银行客户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其所称的上海银行客户信息中并无该行银行账户信息,且与真实客户信息关键要素并不匹配。上海银行认定该贩卖信息非该行泄露数据,不排除系不法分子为牟取不当利益伪造、拼凑、出售所谓银行的客户信息。

招行回应称,经比对相关数据,网络信息与该行真实客户信息并不吻合,信息不属实。招行谴责任何伪造并贩卖公民信息的犯罪行为,并保留追究损害该行声誉法律责任的权利。

个人金融信息从何泄露


一位金融科技工作人士表示:“一般金融机构的数据泄露有两种途径,一是内部员工出卖数据,二是黑客入侵数据库。”

某银行研究员向记者提到,一般来说,银行内部的客户信息有十分严格的保管及使用规定,在接触数据时都会留下经办人信息,通过银行内部规定将信息泄露的口子堵住。

此前,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要求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应用数据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应遵循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

各银行也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制定了内部管理条例。同时,银行的内网(局部工作网络)和外网(互联网)系统严格分开,有很强的保密规则,外网无法使用U盘等设备接入内网机,也无法将数据上传至互联网。这些措施都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了数据外流,保证数据安全。

上海银行表示,高度重视客户数据安全,已部署多层次网络安全纵深防御措施,能够及时发现、遏制网络攻击行为;制定了包括网络、数据、终端、互联网出口层面严格的管控措施。对于涉及客户信息的生产网络,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开发、测试环境数据实施脱敏处理;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业务系统,实施下载自动加密的技术;禁止USB口等外设的数据输出;通过技防和人防手段加强员工行为监测、管理。

“不过,即便银行采取了措施,仍然有些数据可能泄露。泄露可能发生在层级相对较高、能接触到数据的管理者层面,他们可以越过部分限制,将数据外传。”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泄露银行流水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北京玺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贞表示,在这一案件中,中信银行的行为违反了《民法总则》和《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确立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商业银行法》则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针对律师函中提及的触犯刑法等指控,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指出,“泄露池子的银行流水应该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认定。”

若经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按以下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池子所发律师函内容表示,笑果文化或利用其非法获得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骗取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批准并实施其司法查封的申请,在池子银行账户余额远不足冻结金额的情况下,直接导致池子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因此,池子在律师函中明确要求笑果文化及中信银行虹口支行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全额赔偿因此行为对池子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赔礼道歉。

程贞认为,从民法的角度来讲,池子的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至于损害事实,则需要当事人自己进行主张和举证。池子可以与中信银行双方协商赔付事宜,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池子有权通过触发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池子需要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害有多大,这是走民事诉讼途径最大的难点。”程贞指出,“一般来讲法院判决构成侵权的因素,包括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该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和不良后果,以及二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讲,池子想要获得赔偿挺难的,因为从目前的报道来看,中信银行只是把银行流水给了笑果文化,而笑果是把银行流水当做经济合约官司中的举证材料来用的。所以这件事情给池子造成的损害究竟有多大,比较难量化。”程贞表示。

金融消费者该怎样保护个人信息?
近年来,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有所露头,广大金融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

今年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0171—2020)。该规范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提出并负责起草,多家单位参与起草。

针对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个人信息问题,部分业内人士建议:

首先,消费者个人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要尽快提升信用意识,在金融工具使用、日常生活中,注重信用的维护,不要产生信用污点,以免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日后生活。
其次,金融消费者应依据此前发布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结语

中信银行发布致歉声明并不意味着此次事件已走向落幕。

从刑法角度而言,中信银行的致歉声明或坐实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性,而在银行员工非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下,笑果文化的代理律师是否必然对应的构成了非法获取?若触发诉讼,责任应由哪方承担?

脱口秀演员池子举报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你怎么看?

本文综合来自问律,中国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综合南方财经全媒体、南方都市报、中信银行微博、券商中国、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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