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最新一轮五年多的启动、起草、审议、讨论,通过,数十部不同时期法律规范的整合、修改、编纂,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1260个条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这就是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条文最多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
它的威力究竟有多大?此“典”一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九部法律统统废止。具体影响而言,《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不管是每个民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还是事业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合同协议、纠纷处理,所有涉及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民商事法律关系,都要引用适用《民法典》进行调整,再引用旧法就是适用法律错误。有人说,民法典是一部“慈母般”的法律照顾着整个社会,每个人从出生或死亡,乃至死亡后的事务,都在它的管辖范围。以后,社会生活、经营合同中,引用第几百几十几条的《民法典》将成为标配,想想由此需要改动的,社会方方面面的数以亿计正在适用的每个合同、每个纠纷,就知道它的影响多大了。征服了大半个欧洲的拿破仑曾经说:“我真正的光荣,并不是打了四十多次胜仗,......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可以预见,新一波的民众普法正在路上,新一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清理正在路上,当然,受《民法典》第一波影响的,是法律人无疑。新旧法交替、清理之际,以处理法律事务为职业的法律人,法律改了,不仅要记住其规定,还是知道其为何如此规定,并准确套用到具体的事务纠纷中,否则的话,就是妄称自己是法律人了。然而,1260条,10多万字的法条,留给法律人熟悉的时间并不长。《民法典》通过的当天,距离适用还有半年多,有律协已经发布通知,号召广大律师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学习、研究《民法典》,做到各编内容了然于胸,开展集体学习、研究活动,形成可普遍推广的学习经验。当然,也少不了要组织普及性的《民法典》教育培训活动。
有法律人感叹:平身所学武功尽废!自己刚刚花258元、两本1336页、的《<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还没“理解”完,就不“适用”了。真是,笑你我枉花光心计,爱竞逐流买那专著,怕业务会转眼远逝,可法条却陆离迷蒙,责己太贪恋业恋势,怪法律法条太短命......啊,哈,舍不得满头黑发和花费无数,啊,哈,躲不开终生学习......,真是《难念的经》!
据统计,截止去年,全国执业律师接近50万人,还有检察官、法官接近20万,历年法律生累计数百万计,九部法律废止崭新法典出炉,不管愿不愿意,情不情愿,以后要以法律人自居,《民法典》的学习那是必须的。这是多大的市场呀?有人已经开始盯上了这消费力巨大的法律人市场。一轮冠名“权威”的解读授课、培训卖书,接踵而至......
有人已经开始网路授课了
有五人组的
有六人组的
还有九人组的
凡是以自己法律业务精进为噱头的,总有一款你是逃不掉的。专业选的好,年年似高考!怕只怕,学了一大顿后发现,学的法律又改了,学的理论跟司法权威观点不一致。按照常理,重要的新法颁布实施,紧随其后的司法解释,那是必须的。那些立法专家在忙着逐条解读《民法典》,掌管最终司法案件命运的、掌握司法裁判权和法律适用权的最高法院也没闲着。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的通知》告知,按照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为49件,分为二类:第一类共38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第二类共11件,要求2021年上半年完成。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的就有,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15.关于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是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听立法专家的解读呢?这是个问题!《公司法》有司法解释一、二、三、四、五,《劳动法》有司法解释一、二、三、四,《民法典》有1260条,以后会有多少司法解释,你仔细品。《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法典”时代。《民法典》来了,《刑法典》、《行政法典》还会远吗?
中国的法律人,都在靠脱发程度论资排辈!可再靠前的发际线,又经得起几轮这样的法律法条翻江倒海呀!距离2020年法考还有100天,十几万字的《民法典》,60万的考生,深夜的灯光,走起......
投身中国的法律圈,通过统一的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是必须的,380万字的教材,290部法律法规(不包括新增和修改内容),700多万字的基础知识,考验着记忆的极限。这还只是初级门槛,之后是平均18天诞生1部新的法律,还有随时蹦出来的法律修订条款,最高法院、省级法院乃至地区级法院、县级市法院必须涌现的司法解释、会谈纪要,内部文件,近些年,各级法院还在大力推进案例指导裁判,这都需要法律人不停地更新学习。究竟是成文法国家,还是判例法国家,还是法律文件国家?
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否换来了交通秩序的井然、交通执法的规范?现实结果里,还不是各种实施细则、地方性文件纷繁复杂、标准不一,尺度不一?以电动车为例,从推广到限速、上牌、收费、头盔、机动车与否定性、处罚、扣车,是不是法律没变的情况下,一时一变化?《民法典》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除了让众法律人一顿的买书掉头发苦学外,是否真的能起到全体社会成员统一划一、法律不朝令夕改、司法指导文件不多如牛毛的作用呢? 往期文章:“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曾经的那些香港电影的经典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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