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错案追究,真的落实了吗?

烟语法明 2020-09-18


2017年02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孟建柱:对因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 必须追究司法责任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错案问责和免责条件。2016年7月18日至19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吉林长春召开,孟建柱说,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追究司法责任。同样,也有不宜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况。孟建柱指出,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对办案中存在的瑕疵,如果不影响案件结论正确性的,不宜追究司法责任。

(图片来自杨宁远微博)

2019年3月1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小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龙翔建议,“两高”要进一步完善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必追查、责任必追究”的司法责任制。同时,重大案件和热点案件的追责情况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认为,对于冤假错案的追责,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比如分析冤假错案形成的原因,分清承办人员的具体责任,该追责的要追责,该公开的要公开,对全社会有一个交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追责的同时,关键是要建立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的制度。“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有关部门形成纠错合力,共同打造防范冤错案件的制度链。”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从制度上把冤假错案降到最低限度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接受了澎湃新闻专访,谈及冤假错案,李少平说,最高人民法院既主动加大冤假错案的复查甄别力度,也非常重视“防患于未然”,出台多项规程、意见,以期从制度上机制上把错案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李少平: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如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案、赵明利案依法改判无罪,第一巡回法庭对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依法部分改判等。为及时有效纠正冤假错案,巡回法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在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刑事申诉窗口,同时开通网上申诉、来信申诉渠道,申诉人可以选择申诉方式。


二是主动加大冤假错案的复查甄别力度。认真细致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对存在冤错可能的案件及时报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及时发现和甄别冤假错案。


三是加大对巡回区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申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案件瑕疵和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法院,加大对辖区法院的业务指导力度,促进刑事审判的规范化。



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申诉案件矛盾的社会参与机制。目前已经在第四、第五巡回法庭探索试点律师介入申诉审查。由地方律师协会选派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进一步增强社会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


在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防患于未然”,制定印发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等“三项规程”,以及《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期从制度上机制上把错案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往期文章:没有告知互联网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当事人投诉,法院承诺整改


       往期文章: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依法办案者不受追究、违法办案者必被问责


       往期文章:地摊不是经济,生计,才是无可辩驳的理由


       往期文章:法苑心语:谁把法官推到了当事人的对立面?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