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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律师居然做无罪辩护?
法萌君按:记得小时候看港片《法中情》,郑裕玲、万梓良、王祖贤演的。讲的是,大律师替犯有强暴罪的摄影师辩护时,一开始一心为其洗脱罪名,但在辩护过程中,看到了心力交瘁的被害人处境,又内心得知摄影师确实犯下了罪行后,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当庭揭穿了摄像师的真正面目。
大律师在法庭上,有一段台词,大意是,自己知道自己所做的可能有悖律师职业纪律,但如果明明知道他犯了罪而利用律师的技巧放纵了一个罪犯的话,那就是对这个社会和法律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设置律师这个职业的法律精神的背离。
据《新民晚报》报道,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涉案人王某今年五十余岁,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拥有两家港股上市公司。
报道还称,据最新消息,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6月16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担任王振华辩护律师的是李肖霖、陈有西,二人均为目前国内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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