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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妨碍司法公正的绊脚石

烟语法明 2020-09-17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李鹃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以来,多名执法司法领域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和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信息公开发布。密集节奏和雷霆力度的背后,是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守护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执法司法领域党员干部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司法权力,本应守护司法公平、维护司法公正。

然而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丧失纪法底线和原则立场,坠入司法腐败深渊,“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惩治,彻底清除妨碍司法公正的“绊脚石”。

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守护司法公正。

一段时间来,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执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多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被公开通报曝光。从查处对象看,既有中管干部,如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也有省管干部,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等人。从查处问题看,有的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财物;有的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有的不仅不严肃查处黑恶势力,反而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

对这些案件严肃查处、严厉惩办,警示党员干部,执法司法权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谁用“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践踏司法公正必受党纪国法严惩。


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扎牢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

让司法不受权力干扰,不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关键要靠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有关部门注重从典型案件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

比如,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台《执行案件随机分案管理办法》,明确案件分配标准、执行顺序、执行进度等相关细则,提出执行承办人随机分案、执行工作院领导督办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既着力于完善制度,也让已有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针对过去“三个规定”执行不力、主动记录报告基本为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明确抽查督察、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规定,把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于今年5月首次通报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切实靠制度管住人、管住权、管住事。

狠抓“教育”根本,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推进廉洁执法、公正司法,不仅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也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从中央到地方,执法司法机关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

前不久,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强调要在学习教育环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达到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的目的。如,云南省召开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要求认识孙小果案造成的巨大危害,从中汲取教训,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领党员干部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自觉夯实“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贯彻好、运用好,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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