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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都知道要当“奥特曼”,大人们却大多成了“怪兽”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1-04-01

女儿今年三岁了,还没上幼儿园的她,可能是天天看手机知道的,天天嚷着要奥特曼。问她为什么要奥德曼?她说奥特曼是好人,可以打败怪兽拯救世界。一日,领她过路口,正赶上红灯,见路上没有车,就想带她闯红灯。她制止了我:红灯停,绿灯行,不能撞红灯。闯红灯就是怪兽,是坏人。

大人们教育孩子,要做一个好人,要遵守规矩,做了坏人,是要受到惩罚的。轮到大人自己,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按规则考量行为呢?没有做到,就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那些从自己利益出发的各种理由,真的足够到可以破坏保障这个社会良性运转的规则吗?

真实案例:一离婚案件枉法裁判案中,法官甫某审判活动依据未经查证的事实,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上诉状中,甫某认为,其违规办案系听从了领导的授意,自己是履职行为。具体表现在:分管院长给庭长打招呼,将该案分给了其办理;分管院长带着原告到其办公室,吩咐被告在外地不方便到庭但同意离婚,要尽快通过调解结案;尽管被告没有到场签字,制作的民事调解书分管院长也审核签发了。

作为一名法官,难道不明白任何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必须本人到场签字的基本道理吗?如果没有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有资格当法官吗?有了领导的授意,就可以不执行法律的硬性规定,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

领导的授意,是自己可以免责的理由,被甫某堂而皇之的写进了上诉状。这还有点儿规则意识吗?不出意外的,甫某的上诉理由被二审法院以“无证据证实!”驳回了。说实话,即使查证属实了,甫某就能免责吗?



上面案例文章的后面,点赞最高的留言是,“领导怎么会留下把柄?但领导干预案件确实实实在在的,为什么法官扛不住?不就是不独立嘛,所有的前途和职业生涯都被人抓在手里,怎么可能独立办案?现在是只要求独立的责任,却不给独立的保障。”甫某如果不按分管院长的吩咐给原告办理了离婚手续,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法官,真的实现了办案独立吗?具备了办案独立的司法环境吗?根源何在?

最近,一篇热传网络的山东一基层法院“员外”法官发出的公开“诉求信”,热传网络。“诉求信”的作者,从事过律师执业十多年,取得了律师考试、司法考试双资格证书,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担任法官五年之久,现在身为审管办副主任,却在最近的四年时间间,三次法官遴选屡屡院里考评倒数,无缘进入法官员额。年近五十,可能是实在无望了,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将之前发给高院院长的“诉求信”发到了网上,质疑本院法官遴选的公正性,要求公开遴选的全过程。


寻求公正公开,不是司法案件审判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司法机关标榜的基本承诺吗?推演到法官选任上,也是遴选文件上要求的基本原则呀。认为遴选不公,要求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公开,在履行了内部的反映渠道无果后公开质疑,有错吗?


司法案件的不公,影响的是个案的公平正义,法律实现的社会效果,而法官遴选的不公,则是关系到成批量的案件司法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员外”法官要求实现遴选的公正公开,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然而,可是,这位“员外”法官的“诉求信”,在包括那些天天喊着要求个案公平正义的律师群体里应者寥寥,不仅在系统内遭到了“通知其删除文章。如同意还有补救,否则纪委要介入。”的处理答复,甚至有离职的前法官现律师还给他写了一封公开信,仅根据只言片语就以过来人的口气,教育自己的律师前辈,要认清形势,不要“怨天尤人”。


“员额遴选考核成绩,你每次都是全院倒数,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为什么总是找借口?”,“一个人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比什么都强,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最终我还是离职离开了法院。”,“不入额就不入额呗,如果你确实很憋屈,实在忍不住,干脆辞了吧”。。。。。。


自己都没做到安于本职、干一行爱一行却要求别人去做,劝人“要么忍,要么离开!”“牢骚满腹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老套说教,居然出自一名以“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为职业存在基础的律师之口,真的不知道,以后他代理的案件,遇到质疑司法不公时,会不会也劝当事人,“牢骚满腹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然而,可是,这让自感权益受害者“闭嘴”的文章,在法律人关注居多的公众号后面,获到的留言评议居然是这样的:



什么时候,这些职业就是支持合法权利抗争的法律人眼中,不徇私情、铁面无私、不畏权势、刚正不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法官,需要靠左右逢源、趋炎附势、以单位里的“好人缘”来衡量是否适合当法官?如此一来,律师是不是为了“好人缘”,该争取100万的案件只主张50万,该上诉的案件劝当事人忍忍或是按“潜规则”办?法官该记录领导同事过问案件的应该不得罪人的别记录,甚至向上面案例中的甫某法官,不守规则唯领导旨意办案?如此以来,法治社会,何日才能实现?


韩国电影《熔炉》女主角:我们一路奋斗,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虽然罪犯没有得到理所应当的惩罚,但这真的意味着所有为这件案子奔波劳碌的人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吗?不是的,至少,在这次之后,那些受害者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作为“人”的感觉,那群小孩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也是珍贵的,是被爱着的。



做好人“奥特曼”,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成年人的世界里,有了太多的个人利益诱惑,做舍己为人的“奥特曼”,远没有做规则的破坏者“奥特曼”来的实惠。也许有人是形势所迫,也许有人是随波逐流,也许有人是如鱼得水,但是如果这个世界都是“怪兽”,而没有“奥特曼”,孩子们会有怎么样的未来?不能强求人人都是“奥德曼”,但起码不做打压“奥特曼”、为“怪兽”找借口的“卫道士”,是做人的基本底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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