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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原副院长被双开:与律师、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

烟语法明 2021-04-0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吉林省纪委监委11月11日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洪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诉讼案件;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吕洪民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受利益驱使,背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与律师、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司法不公不廉,严重损害法官职业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洪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吕洪民简历
吕洪民,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镇赉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
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长级);
201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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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8岁的吕洪民,法学博士,长期耕耘在吉林司法系统。吕洪民曾任吉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松原市中级法院院长,2012年进入吉林高院,2015年升任吉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被查前在吉林高院院领导中排名第四。《财经》记者获悉,吕洪民在吉林高院主要分管民事审判领域。4月23日早上,吕洪民自家中被带走调查。

近年来,吉林司法系统持续震荡,目前已有多人落马,吉林省检察院是重灾区。


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杨克勤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超标准装修周转房,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卖官鬻爵,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家风败坏。


通报显示,因杨克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杨克勤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除了杨克勤,吉林省检察院近一年内还有两名原副检察长先后落马。2019年11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布,吉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在2019年11月,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谢茂田被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长期与商人不当交往,官商勾结,“亲清不分”,称兄道弟,沆瀣一气,自甘堕落为被“围猎”对象。


2019年6月,吉林省通化市纪委监委公布,吉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宋文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吉林省纪委监委指定,正接受通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宋文国案和吕洪民案是否有关联,目前尚不清楚。


今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称,吕洪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后,吉林省纪委监委整合资源力量,贯通运用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1+1”工作机制,由负责日常监督、对口联系政法系统的第三监督检查室与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协同作战,同步推进审查调查和以案促改,通过信息共享、研判会商等方式,对吕洪民案件快查快结的同时,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权力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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