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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5名民警成高利贷“编外讨债队”:有家属投380万收利息百万

烟语法明 2022-04-29


4月17日,据媒体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刑事文书显示,潘是富父子长期盘踞在江西省广丰一带从事高息放贷生意,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2012年至2016年期间,5名民警7次帮潘氏父子追债。


公安分局副局长家属收取利息98.8万


▲江西5民警7次帮高利贷“追债”获刑:有家属收利息近百万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ID:xjbdxw   


放高利贷的老板让公安民警帮着“追债”,民警家属将钱放在该老板公司吃利息。一个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妻子,放款380万元,光收取的利息就高达98.8万元。



这是一个怎样的利益链条?他们是如何运作的?


公职人员如何沦为保护伞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刑事文书显示,潘是富父子长期盘踞在江西省广丰一带从事高息放贷生意,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部分公职人员沦为其保护伞。

 


“因在放贷过程中,部分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故潘氏父子有意结交当时担任江西省广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的蒋书岳、分管副局长张少波及经侦大队民警吴大兴、邵继球、徐章裕,通过请客吃饭、送高档烟酒、送地方特产、邀约放息等方式逐渐拉拢五人,促使蒋书岳、张少波、吴大兴、邵继球、徐章裕等人使用公权力为其追债。”上饶市中院在上述刑事裁定书中称。

2020年7月7日,上饶市中院作出《潘是富、潘自飞诬告陷害、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保险诈骗、敲诈勒索二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潘是富因犯虚假诉讼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七万元;他的儿子潘自飞,也因犯诬告陷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妨害作证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该犯罪团伙的其他罪犯,也都分别被判刑。



2012年至2016年期间,5名民警7次帮潘氏父子追债。张少波时任江西上饶广丰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经侦工作。蒋书岳为其下属,广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案涉的吴大兴、邵继球和徐章裕等人为经侦队普通民警。



上述刑事裁定书显示,2012年9月21日,潘自飞到江西省广丰县(后改名为“广丰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控告陈惟富(又名陈惟福)等人以银行转贷名义诈骗其钱款150万元,并提供相应借条作为报案材料。

时任广丰县经侦大队长蒋书岳知道,自己的上司、时任广丰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少波与潘自飞的父亲潘是富关系很好,便安排民警邵继球初查。邵继球在初查后发现,陈惟富与潘自飞有长期的借款往来,本案所牵涉的150万元只是所有借款中的一笔,认为该案系普通的民间借贷,而非合同诈骗。

在听了邵继球的汇报后,张少波和蒋书岳虽然已清楚了具体案情,但出于与潘是富关系较好,为了帮潘自飞催债,仍要求邵继球对陈惟富立案。

邵继球自己也考虑到潘是富与张少波、蒋书岳的关系较好,为了不得罪领导,最终于2012年9月25日,以合同诈骗罪对陈惟富办理了立案手续,蒋书岳、张少波签批了同意立案的意见。

2012年10月11日,经蒋书岳同意、法制大队人员审核和张少波审批,江西省广丰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惟富采取拘传措施。

2012年12月3日决定对陈惟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之后,因陈惟富及其家人多次到江西省公安厅反映该案立案及强制措施有问题,江西省公安厅要求江西省广丰县公安局去省厅汇报该案。

2013年3月14日,江西省广丰县公安局以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陈惟富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该案撤案。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潘氏父子给蒋书岳送了六条和天下香烟;给邵继球送了二条和天下香烟及二瓶五粮液白酒。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在上饶市中院披露的共计7起涉嫌涉及徇私枉法罪的案件中,大多都经历了先立案、抓捕、取保候审,再几经周转撤案收场的办案“游戏”,而在这个过程中,被抓捕一方则大多心惊胆战,在经历一番牢狱之灾后,被迫就范。

仅仅因为一些香烟、名酒的“小恩小惠”,蒋书岳、吴大兴、邵继球就甘心为潘是富所用?答案显然并非这么简单。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除了帮助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公权力帮助“追债”外,上述涉案民警,还曾分别以自己或家人名义,将一些资金放款给潘氏父子,并从中获取高息。其中,张少波的妻子夏慧仙,以3.5分月息放款380万元至潘自飞处,共收取利息98.8万元;蒋书岳的妻子周桂清,以月息3分放款150万元至潘自飞处,共收取利息29.35万元;吴大兴以月息3分放款10万元至潘是富处,共收取利息1.5万元(韩某案立案后);邵继球以月息3分放款20万元至潘是富处,共收取利息2.4万元。


但凡有生意场上搞不定的事,潘便拿着借款借条、工程合同等,跑到经侦队要求“立案”。后者动辄上网通缉,关押债权人,随意构陷罪名。



2020年8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五名涉案民警分别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名,被判刑和罚款。

蒋书岳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主动上缴20万元违法收入。

张少波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主动上缴违纪款70万元。

吴大兴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主动上缴违纪款12400元,退赃款5000元。

邵继球犯徇私枉法罪,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主动上缴违纪款28000元。

徐章裕犯徇私枉法罪,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参考来源:
凤凰网《江西5名民警成高利贷“编外讨债队”:有家属投380万收利息百万》、中国裁判文书网《潘是富、潘自飞诬告陷害、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保险诈骗、敲诈勒索二审刑事判决书》、《蒋书岳、吴大兴徇私枉法、受贿、挪用公款二审刑事裁定书》,自:新京报动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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