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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真的让人冷静下来了?有地方近半数夫妻在冷静期内放弃离婚

烟语法明 2022-04-29


随着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正式实施,一些最新的相关规定也开始生效,逐渐深入人心,发挥社会影响作用。近日,最让人关注的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深刻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实施至今,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效果,是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以下为部分地区的数据:



武汉市

据《湖北日报》,3月15日,武汉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3096对,截至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徐汇区

据澎湃新闻,3月3日,上海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从近期离婚申请撤回的数据来看,自一月份以来,婚登中心收到的百对离婚申请中,收到了近10份的主动撤回的离婚申请,在新规实行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即时即办,夫妻二人需前往婚姻登记处两次,“冷静30天,真的决定了,第二次再来领离婚证”。这样能够有效减少部分市民“冲动离婚”,挽回部分家庭的婚姻。

温州市

温州市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该市1月份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1200多对,截至3月4日办理离婚登记的仅400多对,相比去年同期下降逾5成。

靖江市

据江苏靖江市婚姻登记处统计,今年1月份该市共有86对夫妻申请离婚,截至3月12日,已有56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有10对夫妻经“冷静”后撤回了离婚申请。

青岛市

青岛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1月份该市共有1872对夫妻申请离婚,2月4日至3月4日,共有924对夫妻领取了离婚证。

哈尔滨市

黑龙江哈尔滨市5个城区的婚姻登记部门1月4日当天受理了88对夫妻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后,3月5日是最后一天办离婚证的日子,有27对夫妻放弃离婚办证申请。放弃登记的比例占31%。(转自法律火锅)

近半数夫妻,在冷静期内放弃离婚
3月22日上午,记者走进越城区婚姻登记处。大厅展板上,张贴着“离婚登记程序”的告示,上面详细地写着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窗口前,一对年轻夫妻并排坐着,正在办理离婚申请。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着新规,并让他们在一个月的冷静期内好好想想,再慎重决定。“好的,我们回去再冷静思考。”虽然不能立即办理离婚手续,但这对夫妻很平静,并结伴离开。
  
越城区婚姻登记处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夫妻俩想离婚,双方自愿,便可直接办理手续,今年1月1日起,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起初,新规让一些急着离婚的夫妻难以理解,引发抱怨。随着宣传不断深入,如今绝大部分人已认可,并能坦然接受。
  
越城区、柯桥区有关人士说,从新规实施近3个月的情况来看,离婚冷静期带来的效果明显,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离婚的比例接近五成。
  
诸暨的变化更为明显。数据显示,诸暨2020年办理登记离婚的有2400余对,每月约200对,但截至发稿时,今年年初以来,共办理登记离婚103对。“目前每月前来申请离婚的夫妻数据并没有减少,但经过冷静期思考后,一些夫妻最终没有离,说明冷静期起了很好的效果。”诸暨市婚姻登记处有关人士表示。(绍兴晚报)


离婚冷静期发挥“疗效”,约35%夫妻冷静后不离了!
今年1月1日起,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近日,首批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的离婚登记申请人办理离婚的期限届满。据江门市民政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我市约35%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离婚登记。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房江骅说,如果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周期实际是60天,包括冷静期30天、登记期30天。”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中了解到,今年1月份全市共有离婚登记申请553对,其中已办理登记360对,冷静期撤回5对,登记期届满撤回188对,约35%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离婚登记。而根据以往的数据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的1月份办理离婚登记分别为680对、650对、498对,与今年1月份相比,分别降低了47.1%、44.6%和27.7%。(江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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