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真的让人冷静下来了?有地方近半数夫妻在冷静期内放弃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深刻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实施至今,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效果,是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以下为部分地区的数据:
武汉市
据《湖北日报》,3月15日,武汉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3096对,截至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徐汇区
据澎湃新闻,3月3日,上海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从近期离婚申请撤回的数据来看,自一月份以来,婚登中心收到的百对离婚申请中,收到了近10份的主动撤回的离婚申请,在新规实行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即时即办,夫妻二人需前往婚姻登记处两次,“冷静30天,真的决定了,第二次再来领离婚证”。这样能够有效减少部分市民“冲动离婚”,挽回部分家庭的婚姻。
温州市
温州市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该市1月份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1200多对,截至3月4日办理离婚登记的仅400多对,相比去年同期下降逾5成。
靖江市
据江苏靖江市婚姻登记处统计,今年1月份该市共有86对夫妻申请离婚,截至3月12日,已有56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有10对夫妻经“冷静”后撤回了离婚申请。
青岛市
青岛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1月份该市共有1872对夫妻申请离婚,2月4日至3月4日,共有924对夫妻领取了离婚证。
哈尔滨市
黑龙江哈尔滨市5个城区的婚姻登记部门1月4日当天受理了88对夫妻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后,3月5日是最后一天办离婚证的日子,有27对夫妻放弃离婚办证申请。放弃登记的比例占31%。(转自法律火锅)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中了解到,今年1月份全市共有离婚登记申请553对,其中已办理登记360对,冷静期撤回5对,登记期届满撤回188对,约35%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离婚登记。而根据以往的数据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的1月份办理离婚登记分别为680对、650对、498对,与今年1月份相比,分别降低了47.1%、44.6%和27.7%。(江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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