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8日),内蒙古“兴安盟纪委监委”一连发布了六则司法人员被查的消息,其中,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院长、一法庭庭长、一办公室科员,同日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周绍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绍凯,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辽宁省法库县人,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
1992年8月至1997年6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干事;
1997年6月至2002年6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2006年1月至2009年5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干部;
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 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2020年12月至今, 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2、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包海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包海泉,男,蒙古族, 1964年10月出生,辽宁省阜新人,大学学历,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至1988年8月,兴安盟科右前旗归流河镇中学教师;1988年8月至2005年7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归流河人民法庭助审员;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卫东人民法庭审判员;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乌兰毛都人民法庭审判员;2008年12月至2010年9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审判员;2010年9月至2016年10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庭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2019年6月至今,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3、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吴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迪,男,蒙古族,1983年2月出生,吉林省洮南市人,大学学历,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3月参加工作。2009年3月至2020年4月,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法院科员(期间:2016年5月至2020年4月,借调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2020年4月至今,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4、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助理郭宝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宝林,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内蒙古突泉县人,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中心校教师;
1984年7月至1991年9月,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中学教师;
1991年9月至1998年11月,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8年11月至2009年12月,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二庭庭长(副科级);
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5、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政委、一级警督常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常所,男,蒙古族,1965年6月出生,辽宁省朝阳人,大专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1987年9月,兴安盟公安处刑侦科干部;
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兴安盟公安处刑侦科办事员;
1990年3月至1996年7月,兴安盟公安处刑事警察支队科员;
1996年7月至2000年3月,兴安盟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
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兴安盟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03年6月至2013年5月,兴安盟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
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兴安盟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正科级)、一级警督;
2016年9月至今,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巡逻支队政委、一级警督。6、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二级警长宋向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向东,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辽宁省北票人,大专学历,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
1986年9月至1987年10月,兴安盟边防机械所养路队文书;
1987年10月至1989年11月,兴安盟交通局公路总段工人;
1989年11月至1991年9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
1991年9月至1994年1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1994年1月至1994年5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94年5月至2003年2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都林派出所科员;
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义勒力特派出所科员;
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科员;
2010年1月至2018年9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一级警员;
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三级警长;
2019年11月至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二级警长。 往期文章:填错传票日期致法官助理引咎辞职,究竟谁在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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