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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相互打分:浙江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来源:浙江高院、浙江律协

2021年2月,省法院启动了《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并先后两次征求省律协意见建议。省律协组织律师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完善意见。


近日,省法院、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互评工作坚持自愿、保密、便捷、有效、实事求是、相互促进原则;改进互评方式方法,拓展了评价对象,规制随意差评;强化互评结果管理应用,将互评结果及参与程度作为法官和律师考核的重要参考;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全省法院政治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部门为互评工作具体责任部门,投诉举报违纪违法事项交法院督察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纪律投诉和考核部门等核查。



互评工作坚持自愿、保密、便捷、有效、实事求是、相互促进原则;改进互评方式方法,拓展了评价对象,规制随意差评;强化互评结果管理应用,将互评结果及参与程度作为法官和律师考核的重要参考;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全省法院政治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部门为互评工作具体责任部门,投诉举报违纪违法事项交法院督察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纪律投诉和考核部门等核查。



自2010年5月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以来,省法院和省律协一直保持着紧密联系,联合开展“百名律师评法院”“律师评法官”活动,协作出台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等,成效显著。

今年4月9日,李占国院长到省律协走访调研,对有效促进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新要求。省律协与省法院将继续深化合作,携手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打造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新标杆,共同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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