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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法律圈炸弹:一中院三法官受贿案牵出60多行贿律师,一律所主任同时向三人行贿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04-29


这个端午节,相信很多法律圈的人都经受了一场思想的洗礼,至少烟语君是如此,要么是对此前自己办理(代理)的案件过程及结果需要重新再认识,要么反思自己对于所在行业的职业状况的再认识。

6月11日,自媒体““杰人杰语”发布了标题为“山东版张家惠”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6月8宣判的【案号为(2021)鲁0105刑初79号】一审刑事判决书。财新网根据判决书中法院查明事实梳理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永,在10几年法官任职期间共收受50人贿赂,其中24名行贿者是执业律师,另有5人是公司法务、法律顾问、商标专利代理人等法律工作者,贿赂金额共计近300万元。有网友称,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未必就是事实。

两天后,网易号“大爱律人”接连发布了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法院2021年2月8日同日作出的(2020)鲁0125刑初242号一审刑事判决书和(2020)鲁0125刑初243号一审刑事判决书,宣判的对象分别是:曾任济南市中级法院执行第三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的乔绪晓和曾任济南市中级法院执行第三庭副庭长的戴伍建。


两份今年2月份宣判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应该是已经生效的吧。两起法官受贿案,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的行贿人里,赫然出现了23名执业律师和16名执业律师的行贿金额、行贿次数和行贿事项。该两份判决书至今网上可见,可以搜索查阅,在此就不复述了。


同一法院,三名法官受贿案牵出六十多人次的执业律师行贿,难怪文后有网友留言:这是特殊个例还是当地司法环境如此?受贿的法官被判刑了,行贿的律师应该如何处理?这些行贿律师代理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期间,有网友留言:应该查查这些律师,是不是法院、检察院的离职人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一些人的认识里,法检离职人员,成了司法掮客的代名词。好在执业律师的资料是公开的,律师大多都有自己的简介网页,查明是不是具有法检工作经历并不难。这六十多人次(里边有同一行贿律师同时向多人行贿的)的行贿律师名单里,确实有法院离任的,烟语君不嫌麻烦的查询了一遍,大概仅有四五名具有司法工作背景的,连人数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行贿律师中,占最大比例,人数近半数的,是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别的人员,很多还在当地律协担任领导职务。有这样一位行贿律师,律所主任,其名字同时出现在三名法官的行贿名单里,共计行贿了37次,送出去122.6万元。分别是:


2008年11月、2014年8月,被告人乔绪晓2次以高价卖车的形式收受山东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某新给予的人民币6.2万元;2008年至2015年的春节、中秋节前,乔绪晓15次收受李某新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7.4万元;2016年至2020年春节前,乔绪晓5次收受李某新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2013年初、2015年8月,乔绪晓以竞争上岗需要疏通为由2次收受李某新给予购物卡和人民币共计2万元;2018年初,乔绪晓收受李某新给予的案件感谢费人民币2万元。综上,乔绪晓25次收受李某新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22.6万元。

2013年上半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孙永一为山东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某新在案件办理、介绍案源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至2019年3月,孙永一在其居住的水映丽山小区等地,先后11次收受李某新所送的87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共计价值90万元。

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戴伍建利用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审判员、副庭长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中为山东某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新提供帮助,收受李某新给予的现金10万元。


网上至今查询可见,在济南市律协官网上的“领导机构”栏目中,该律师的职务标注为“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分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保险业务委员会、清算与破产业务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


法治社会,有了解决不了的纠纷,最终要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当然是司法途径。日益复杂的法律体系,日益繁琐的司法流程,别说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民众,就是一般的企业法务人员,都难以应付,有了纠纷所能依仗的,只能是聘请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

很多网友看了以上如此的司法腐败案例,不仅表示出对于司法处理公正与否的担忧,甚至提出了:既然律师都是靠行贿来进行诉讼,还有什么必要聘请律师呢?有律师叹息:有律师免费代理将法庭视为战场精研法条法理据理力争不惜杵逆公职机关为律师争取社会信任,他们却在功夫花在拉拢司法人员将诉讼得失寄托于与办案人员达成利益共同体赚的连开庭都不用去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事实上,尽管涉案执业律师人员众多,犹如烟语君一直强调的,法检离职人员中有司法掮客,但绝不是他们中所有的人都是司法掮客一样,这些行贿律师也绝不是律师行业的主流人员,他们代理的案件诉讼风格,也绝不是法院处理的所有案件的办理风格。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直面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提出了对于害群之马“零容忍”的处理态度,相信在法治进程中,只要具有公开的途径,行贿律师,也将成为律师队伍的“害群之马”,迟早会被惩戒。正所谓,司法腐败,只有在见不得光的黑暗角落里才能生存,只要将其曝光于众人围观的阳光下,其必将受到人人喊打的境地。三份判决书的曝光,是到了律师界向行贿律师说“不”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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