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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涉案资金近百亿!江都警方破获二维码套现案……
警方侦查发现,此二人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有较为稳定的数千元收入,但两人名下的银行卡每月的出入金额都在数百万元以上,与各自的收入水平明显不符。
调查中,二人交代,他们发现不少银行都在推行便民政策: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商户可以办理收款二维码,免交易手续费,且民宿、汽修厂等规模稍大的商户免收手续费的额度非常大。于是二人分别申请了大量的信用卡,用家人的名义办理了多个工商执照,再申请了多个商户收款二维码,二人将收款码共享,扫码套取大量现金,隔几天再将现金还进信用卡,反复扫码“消费”。
他们表示,疯狂“消费”达到一定额度以后,银行会返现。比如,某银行规定,该行信用卡一个月消费80万元,可以获得8000元的现金返利;消费换来的积分还可以换飞机票以及宾馆客房,两人外出经常乘坐头等舱,对于积分可以换取的高档酒店客房,二人往往预定后再以折扣价格在网上抛售,从而获利。
掌握大量证据后,警方对二人立案侦查。
AB先生均被立案调查,但江都警方的工作没有画上句号。
办案经侦民警发现:AB二人除了互相使用二维码套现之外,还有近千万元来源于C,而C的账户里有1000多万元来源于D,D名下还注册有民宿,每个月有大量的免手续费扫码收款额度。警方同时还发现,C还有大量资金来源于E,而E名下有个车行,车行也是可以拥有大额度免手续扫码收款的商户。这些人均分布在湖北等外省份。
办案民警对相关数据进行大量研判后发现,该团伙逐级分工长期利用二维码进行非法套现。案情重大!办案民警随后耗时半年左右,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其背后隐藏着一个有专人组织、专人指挥的巨大犯罪团伙,涉案资金巨大、人员关系错综复杂。
面对越来越清晰的犯罪轨迹、证据,2021年4月8日,江都警方抽调骨干人员,成立“4·08”专案组,对该案以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并迅速明确:快速精准追索全部幕后犯罪人员,一举摧毁该犯罪团伙核心。
专案组办公室从此开启24小时滚动作业模式。在查阅大量数据调取大量资料后,专案组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主要骨干脉络和运营模式,最终明确了全部上游涉案人员身份信息以及资金数目,收网时机已然到来。
据悉,该团伙头目“老鬼”刚过而立之年,深圳人。2019年12月,他发现当地不少银行向商户宣传便民政策:申请收款码,较之以往的POS机,该码没有手续费。好逸恶劳的“老鬼”从中嗅到了“商机”:大量注册商户,申请大量的收款码,帮别人套现,收取千分之三不等的手续费,这简直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
很快,“老鬼”就尝到了甜头,每月都有数万元的“盈利”。随即,他将自己的妹妹、妹夫也发展起来,“家族生意”很是兴旺。二维码收款异常方便,把收款码拍摄后发送给“顾客”,对方在天涯海角都可以扫码,不需要见面就各得所需。为尽可能规避风险,“老鬼”需要更多的全国各地的二维码,于是他和家人们在网上征集到了大量代理商,在全国各地注册商户、申请二维码,进行分工合作,网罗“顾客”,这其中就包括了AB先生。他们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殊不知自己已经深陷违法犯罪的泥潭。
警方已查实,截至案发,涉案上级商户注册人25人,涉案下级代理15人,涉及商户200余家,公司账户800多个,仅“老鬼”一人的套现金额就达10亿元之巨,获利近百万。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套现属于非法行为,大额套现、恶意不还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套现行为存在诸多隐患,持卡人信息可能被套现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也会影响金融秩序。市民不要铤而走险,因小失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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