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入额凭的是业务水平和办案业绩,可人家入额凭的是领导层的人缘和调研文章的加分。你以为入额遴选出来的都是司法精英,可环顾自周却发现,入额的很多是连法律关系都搞不懂的、连电脑打字都不流畅的。
你以为入额就是要冲到一线办案,可人家看中的仅是待遇,办案并不是人家需要的,照样可以光领待遇不办案。
你以为入额就是要承担办案司法责任,可人家入额以后,根本不需要办案,即使办的几个也是别人已经办完的。你以为入额办案就是要亲力亲为,起码判决结果要自己给出,可人家的判决结果却是助理提供的,自己只是签字就行了。你以为入额办案都是随机的,分案都是公平的,可分到自己手里的,总是别人挑选完之后的,当事人没拿到判决结果已经在投诉路上的。你以为入额后司法辅助人员就会配齐,自己可以专心开庭写判决,可发现要么要等别人先配齐之后,要么分给自己的,想的都是指挥自己的,还不如自己大事小事都干了。你以为入额以后主要工作就是司法办案,可入了以后会发现,办案只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而已,还多了要督促其他人干办案之外的业务。你以为案多人少是暂时的,加班是避免不了的,可人家加班却是装装样子,周末或是晚上来是来监督别人加班的,顺便可以不用在家里做饭。你以为写判决就是要以理服人、辨法析理,自己写一份判决需要了大半天的时间,可人家写判决跟喝水一样简单,一天可以写五六篇,翻开看看才知道,别人的判决是不需要说理的。你以为有了跟着别人判过的类似案件结果进行判决就不会判错,可没想到的是,别人已经判的结果未必正确。你以为入额了就会独立办案,自己对办案结果负责,可经过几次投诉处理会发现,你根本负不起什么责任,你理解的责任,跟别人说的责任,不是一码事。你以为入了额待遇和晋升就会随之未来,可经过几年后发现,待遇和晋升跟入不入额的关系并不大,人家在行政岗位晋升并不慢。你以为年底绩效等级是根据办案数量和改发数量的,可结果会发现,决定考核等级的是所谓的民主测评,主要是领导的打分。你以为忙完了今年的案子来年就可以轻松一下,今年奋力完成办案数量明年就可以不用这么多了,可转过年发现,办案数量的任务只会一年比一年多。你以为自己年纪还轻,平时注意锻炼,体检时的各项指标超标身边人都有,偶尔加个班没什么,可永远不知道,明天和不测,哪一个会先来。
曾经有法学教授多年前就预测,司法员额制改革的五年后,改革前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会卷土重来。所谓的司法确立的员额司法人员独立办案目标,是不是正在被各种名义的行政化指令和管理、监督所取代?“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改革目标,实现了,还是正在实现的路上?有人也撰文写了司法的内卷一文,讲了很多现象和问题,也提出了很多建议,但烟语君认为,其只看到了表面问题和粗浅建议,而没有看到司法改革的本质矛盾——利益分配。改革之初,就有人敏锐的提出了司法改革核心是利益分配的“分奶酪”问题,可如何才能解决好从政策制定到贯彻落实的利益分配公平问题呢?人人都想着借助改革保住和扩大自己既有的职务工资等待遇,减少自己的责任和工作量,甚至想着将自己的工作量、工作责任推给别人,尤其是那些分布于各自独立考核、自我决定利益分配的机关单位里的大大小小的利益群体。如果改革举措、考核办法的制定和落实,还保留在各自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圈子里的话,如何能避免不发生实际决策者、考核者不断扩发自己和圈子内人员的利益,不断压缩和侵占政策的执行者、被考核人的利益呢?各种压力传导之下的长此以往,内卷还可以避免吗?最近,接连发生了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景德镇陶瓷、上海青花椒等等一些列判决引发争议,司法审判的一审二审防线,为何屡屡被违背社会常识的原告起诉所洞穿?成百上千起次案件的裁判,为何几乎没有被员额法官们所制止?值得深思! 往期文章:如果媒体不报道,如何才能阻止缺乏社会常识、连原告都知理亏的司法判决?
往期文章:开发商笑了,因为他们深知,司法、执法不作为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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