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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转走2.5亿存款,储户追责难:一审判银行免责!银行是否应担责?

烟语法明 2022-12-05


据华夏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多个储户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的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暗箱操作的银行高管一审获无期徒刑,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但是法院认为银行不用承担任何赔付责任,涉案的储户陷入了血本无归的境地。



  大额存单陷阱


  出生于1977年的梁建红曾是工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她主要负责工行南宁分行在南宁市的个人类业务,包括储蓄存款、理财和个人贷款等。


  这起重大金融案件的多位受害者反映,他们通过中间人介绍,在梁建红那里办理了高息大额存单业务。受害人李某说,从2018年12月中旬起,通过梁建红办理了4笔三个月一期的大额存单业务,共计投入本金超过1000万元。


  但其实这个通过梁建红办理,看似靠谱的高收益业务,事实上是一个陷阱。


  据梁建红到案后供述,由于家庭变故,她想在工作之外找一些投资渠道赚取更多额外收入,从2011年11月就开始找亲戚朋友借钱。到了2018年初,每月需要支付大约450万元利息,她所投资项目又都处于亏损状态,无法找到更多借款。于是产生了伪造大额存单替换银行客户真实存单,以代办取款方式窃取客户存款的想法。


  2019年5月21日,梁建红的私人助理时某向警方自首,承认她在梁建红的授意下多次伪造大额存单,用以调换储户真实存单,然后将储户的钱悄悄转走。次日,梁建红被警方抓获,并被工行解聘。


  广西南宁受害人段女士存了100万,在梁建红被抓后,赶紧到银行查看存款情况,被柜员告知存单是假的。工商银行给开具了“假存单收缴告知书”后,段女士将存单交给了银行。

银行给段女士开具的凭证


  南宁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梁某某等3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个月4.5%左右的收益。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梁建红还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据统计,梁建红共计窃取28个被害人存款约2.53亿元,除去案发前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00万;其同伙时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8万元。


  而梁建红所在的工商银行南宁分行,2020年8月也被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处罚,其中对梁建红作出行政处罚,其主要违法事实有严重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涉嫌犯罪依法被逮捕起诉,并被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同月对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做出处罚,主要事实为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行为排查有效性不足;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并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工行逃脱责任,储户活该倒霉?


  骗子被法办,银行被处罚,但是苦主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法院判决书确定的退赔责任清单显示,这约1.2亿元由梁建红及下属时某两人共同退赔。南宁中院在判决书中还表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工商银行)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


  而显然,此时梁建红根本没有赔付能力。


  此案最具争议的一点在于,案涉2.53亿元的大额存单款究竟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如果定性职务侵占,作为受害人的银行就该赔偿储户的损失。


  受害人认为,之所以相信梁建红,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梁建红银行领导的身份,“当初跟我们介绍时说的还是副行长”。并且每次她们都是在银行现场办的业务,全程被工商银行当作VIP贵宾接待。


  有受害者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如果梁建红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就不可能出现存单被盗的后果,因此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据极目新闻报道,广西南宁苏先生自2019年1月到5月,先后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存款8笔,累计4660万元。苏先生称,每次都是在梁建红专用VIP客户接待室见面,“银行工作人员都很尊敬她,都叫她梁行。”苏先生说,看到梁建红的做派,加上工商银行品牌,所以对此事并不怀疑。

苏先生账户被取记录


  不过法院表示,梁建红虽具有银行高管的身份,但其也知道无法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手段从银行账户中直接支取被害人存单款,故才通过制作假存单替换储户真实存单方式完成对被害人存单款的非法占有,其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特征。


  一直以来,银行存款被视为是最安全的理财方式,但是近年来,类似的“内鬼”作案导致存款失踪的案件,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两次。如果骗子不是有着银行员工甚至管理人员的身份加持,储户怎么可能将巨额资金如此毫无防备地交到他人手中?


  且不说骗子是否有赔偿能力,一旦终审判决,骗子入狱,被骗的人又如何去找他要钱?怎么想都是困难重重。


来源:华夏时报、科技金融在线、商行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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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号发稿时止,@广西工行宣传 微博对此作出回应,工行南宁分行称,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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