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法院原副院长​被“双开”通报:与黑社会组织领导者称兄道弟!此前获评省审判业务专家

烟语法明 2022-12-05


日前,临沂市纪委监委对兰陵县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俊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俊杰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觉悟,政治品行恶劣,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目无组织原则,恣意妄为,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任人唯钱

因权得益,私欲膨胀,插手矿业,入股企业,搞权色交易

江湖习气,黑白不分,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称兄道弟,充当“保护伞”;

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滥权妄为,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道德败坏,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婪腐化,以法牟利,以案谋私,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并进行掩饰,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俊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其行为严重败坏政法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俊杰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俊杰简历:


王俊杰,男,汉族,1965年9月生,山东兰陵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苍山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向城法庭副庭长、向城中心法庭庭长等职。2003年10月任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3年6月任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任兰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5月任兰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来源:沂蒙清风等)

阅读链接

  
       为加大全省法院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发挥省级审判业务专家高端引领和“智库”作用,山东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公示等程序,2019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授予王玉洲等160名同志“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有:临沂市王俊杰 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众网)


  往期文章:公职律师退休54天后领到律师执业证,写了一二十年判决书的法官离职后,要跟律师一年学写起诉状


  往期文章:“家长瞒报行程孩子被开除学籍”反转,说好的法治呢?


  往期文章: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印发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往期文章:人社部早有专门答复,为何同一法律问题,省高院同期给出三个不同的裁判结果?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