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退额,不让辞职...说好的员额动态化呢?
《底线》迎来了圆满大结局,方远获得了晋升副院长,彰显了该剧对于诉源治理地位的推荐和重视;周亦安打消了辞职的念头,经历过共同的摩天轮历险后,跟同事叶芯终成眷属;律师徐天为了追求中院法官宋羽霏决定放弃了律师执业。这样的结局,虽然满满的都是编剧的美好愿望,但了解司法现状的,不知道能否相信现实实现的可能性?
说的不对可以批评:方远不可能晋升副院长,因为中间隔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基层法院,审委会专委已经成了副院长与庭长之间的又一领导阶层;最高法院正科级的叶芯,即使并非员额法官,来基层挂职,也不会去给员额法官做助理,最起码也得直接挂职副院长;法官跟律师恋爱,通常是法官退出员额,而非律师转行。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文中将司法改革后的人员构成,直接分为了三类人:一是包括各级领导及普通一员的员额法官,定性为都在加班加点,攻坚克难,负重前行;二是未入额人员,定性为都在争取积极入额,尽管也有因为名额有限,等待过长而怨声载道的,但也是兢兢业业;三是其他人员,包括员额法官内外人员,员额内的,不堪压力的想法设法退出员额,员额外的,就地躺平,不追求待遇也不负重工作。
不可否认,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这三类人员,文章提出的方法是,“政工部门得在关爱上下实、下足、下大的工夫,而这工夫的关键,在于走心与执行力”。这方法,是不是跟《底线》给出的,对于陷入迷茫的方远,用登山的例子进行开导,对不堪压力的周亦安,用团体感情挽留的方法,基本是一个路子?
由于看到了这篇文章总结给出的建议,和《底线》所要传达的极力反对法官离职的主题,不禁令人疑问,为何不能尊重个人选择,放对方一个自由择业呢?要知道,法官员额制的初衷,就是要保持队伍的流动性,以此激励想入额者,给员额内人员以压力,为何走到了挽留辞职、不准退额的地步呢?
某省公布的《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法官自愿申请退出员额,需要具备正当理由,经批准后可以退出法官员额。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批准退出员额:入额不满三年,且无正当理由的;......既然员额法官申请退额,明确要放弃员额法官带来的晋升、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何必苦苦挽留呢?
都是成年人,而且是能够独立审判复杂社会纠纷的员额法官,相信其中的哪一个,在申请辞去可以带来较高待遇的员额法官身份,辞去可以衣食无忧的法官公职身份时,都是出于各种考量之后经过深思熟虑的,绝非什么一时之气。《底线》剧中的,因为一个错案投诉,就会导致法官辞职,本没有现实根据。再公正的法官,哪有没有被投诉过的?
跟上述文章和《底线》剧中的看法不同,烟语君认为,动辄对已经提出退额申请、辞职申请的法官,采用感情挽留、职务提拔、强行不准、职业限制等各种方式,不予准许,实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方法。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员额法官队伍失去了活力,进而会影响队伍的工作氛围和工作能力。
法官施行员额制,意味着,只要员额满了,就不会让其他人员再进去员额队伍,除非在职的员额法官因为退休、违纪、自愿等原因,导致出现员额空缺。经过这五六年的员额制改革,各地法院的员额数额,已经基本饱和,每年可以遴选的,每个法院都是个位数,甚至没有空额。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各地法院如今都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局面,在员额制控制了办案人员的情况下,纷纷用严格考核任务和加班加点、增加聘任制人员的方式解决,根本不是长远之计。实际上,司法领域,如今要重点解决的是,如何让法官队伍流动起来。
道理很简单,而且不少调研文章已经体现出,不管是法官员额制,还是检察官员额制,队伍不能实现动态管理的话,就会陷入了员额福利化的困境,倒逼真正办案的普通员额法官不堪重负,要么学会牺牲案件质量只求完成案件数量的躺平,要么三番五次的申请退额、辞职。这哪是感情挽留、强留不准所能解决的?
往期文章:辩护律师当庭以些程序性违法申请审判长回避,是负责还是表演?
往期文章:律所税务稽查来袭,各地多家律所被罚,这些行为是稽查重点...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