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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被告人质问为夫喊冤的检察官:喊冤之前你可想过道歉和坦白?

烟语法明 2022-12-14
1:在检察院阶段,没人找我谈过“认罪认罚”。转眼间,我这个“非法经营”案已经进入法院两年多了。我来法院接过起诉书,办过取保,还来签过监视居住,但也没人跟我谈过这事。第二次庭前会议之前,法院突然通过律师传来消息,要么认罪认罚判缓,要么不认,那么判10年以上。这真是现实版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2:人被关在看守所里,每天过着“单曲循环”的日子,突然间,乌云中透出一盏光亮,告诉你,认就回家过年、不认就牢底坐穿。这时候,你还会不会考虑朴素的价值观,还会不会为了那些自己没做过的事而辩白?想想就知道很难。更何况,当事人们面对的是职业检察官、法官。他们会告诉你:“即便认了,到法庭上还有机会辩白”“年底了,我有结案率压力,你配合我工作,咱们无冤无仇的,我怎会骗你”……
那就签吧。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淳朴地相信“做人都是互相的”,帮着指控和审判你的人完成工作,然后天真地盼着法庭会给你机会辩白。结果,法官告诉你:“被告人,我提醒你,你这个案子是认罪认罚的,你自己是签过字的,你现在又说不是你干的,这会影响法庭对你认罪认罚的最终采纳”。而当初信誓旦旦劝你签字的公诉人也会告诉你:“你现在说这些是在胡搅蛮缠,你当初可是签过字的”……
傻眼了吗?冤吗?后悔吗?可以上诉。二审法庭一看,你当初都认罪了,还签过字,后来怎么又反悔了?你这个人还有没有点诚信,嘴里还有没有点实话?……
最近网上到处都能看到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的喊冤文章,我也看到不少律师、前法官/检察官的很多评论。
我不是律师,更不是法官、检察官。我曾经是一名犯罪嫌疑人,现在是一名被告人。我这个马拉松案件从侦查至今已近五年,目前仍在一审中,还没有正式开过庭。
我对于公诉人的了解也仅限于亲身经历的两次庭前会议。凭着我这点可怜的经验,我也想请教田检察官几个问题:
当你讯问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被刑讯逼供的时候,你有没有对其解释过,刑讯逼供不单单只有打,也包括不让睡觉、体罚、用空调直吹、不给吃饭、不让上厕所以及用抓亲属相威胁等?
当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自己被刑讯逼供的时候,你有没有一字不差的全部记录上?
你有没有糊弄过嫌疑人/被告人,“你说的这些有没有证据,我们没办法核实”?
在法庭上,面对着程序违法,法官或侦查人员违法,你有没有进行法律监督?
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提出的排非申请,面对被告人所遭受的刑讯,你有没有说过“被告人所描述的情况,尚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供述’”?
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辩解,你有没有说过“提醒法庭注意,被告人是签过认罪认罚的,他现在的态度是在反悔,我们会考虑撤回认罪认罚”?
在庭审后,你有没有向司法局投诉过律师“在网上炒作案件”?
……
如果有哪怕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你当时是怎么平复自己良心的?
“这是领导交办的,我也没办法”
“他自己口供都已经承认了”
“法院不是也采纳了公诉意见吗,那就说明没有问题”
……
我猜的对吗?
如果我猜对了,能不能麻烦你也花点时间,对那些你经手的当事人们说声“对不起”,哪怕你承认当初的那些案件并不是你的本意,我都觉得你有诚意。否则的话,好事不能让你们都占去吧。你们在位的时候,是公正无私、永远不会出错的检察官;遇到事了,又摇身一变成为世界上最冤的人,大家都要同情和帮助你。哪有这种好事?!
你孩子的爸爸可能正在或者已经经历过我上面提到的那些事,冤不冤放在一边,如果他真的经历了,从我一个被告人的角度看就完全值得同情。法治不彰,没有人安全;程序不正义,要实体何用?

今天,你和我一样,被卷到了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成为了某个案件的当事人,其实这也不是坏事。于我而言,我通过坚持,已经使我的所有员工法定不起诉,这既是我的功德,也是我对法治建设的贡献;于你而言,如果你可以对自己办过的案件,多说哪怕一丁点“公道话”,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法治贡献,同时也会提醒那些在位的法律人们,“举头三尺有神明”。
就你站出来喊冤一事而言,我依然是敬佩你的。因为你要面对的,很可能是丢掉工作,甚至还被扣一个“干预司法公正”、“炒作案件”的大帽子。而且,支持你的大多是律师,似乎没有见到在职的法官、检察官公开表明立场。你曾经的经历也使你有更多的“内容”可讲,你有更大的能力去为我们祖国的法治建设出力。你做的一切,都可能会让身处在某个具体案件或者可能卷入某个案件的当事人们多一点得到公正的机会。我相信,你可以做的更多、更好。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以上文章转自:愿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据作者介绍,其名字叫杨亮,81年生人,现在身份系一法院审理阶段的刑事被告人,“2018年的时候说我诈骗,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退,不知道案子怎么又回到了公安,2019年又以非法经营送审查起诉,现在刚刚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庭都没有………”
烟语君语:关于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检察官为其孩子的父亲喊冤事件,有自媒体在文章中透露,关于网上针对其的评论,田莹回微信的信息称:“如果能通过我的事引发全网对涉枪案件的理性讨论,进而推动枪支标准科学认定,我接受所有的批评建议,即便是被恶意谩骂攻击我都愿意!我为我曾经的机械执法给他人造成伤害,深刻反省、诚挚道歉!希望我的经历,能警醒更多的人。”
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电视剧里套路,那就是坏人要是突然变好了、不再害人了,也就是他她快要领盒饭了。正如本文的标题一样,如果田莹检察官没有遭遇自己孩子的父亲遭遇一审重判二审终审,会发出“我为我曾经的机械执法给他人造成伤害,深刻反省、诚挚道歉!希望我的经历,能警醒更多的人。”的忏悔吗?
发出这样的忏悔,是出于博取同情,还是法律本心唤醒,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站到公众前颠覆身份角色感言之后,发出如此忏悔之前,田检,大概率是再也回不到检察官的岗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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