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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扫码进群领福利”?你的好友群正在被出售!
一次“净赚”,跑货司机产生了好奇
日前,浙江省奉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
小陈是个司机,身负外债。一次跑货期间,他偶遇老乡在路边吆喝“扫码进群”。对方几番简单操作,小陈便得了一个大玩偶,随后还退出了群聊。
这次“净赚”让小陈产生了好奇。
再次遇见,老乡向小陈详细介绍了这门靠“卖群”赚钱的“手艺”:
认领二维码:认领一个上游买家提供的群二维码
吸引顾客:用免费送礼吸引“顾客”扫码进群
拍照认证:操作“顾客”手机随机拉二三十个微信好友,入群后拍照认证
退出群聊:操作“顾客”手机退出群聊
一个群为一单,往往可以“卖”出60-100元不等的价格。
领个礼物,竟坑了朋友25万余元
小丽是一名导购员,被同事小红拉入一个群聊中。
原来,小红扫了小陈的二维码拿礼物,小丽作为小红的微信好友,也被“选中”拉进群。
小丽本来不在意群里信息。但是,群主陆续发了几个红包,还推送了一些关于刷单返利的内容,小丽心动了。
最终,小丽陷入刷单式网络诈骗陷阱,被骗25万余元。
重回老地方,小陈被带进派出所
几日后,毫不知情的小陈再次来到老地方扫码。这次,他被带进了派出所。
“我只是卖群而已,被拉进的人都可以自行退出,账号和银行卡都不会被入侵。”小陈在庭上陈述道。
奉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法官说法
很多人认为,“扫码进群领福利”时,自己只是拉人进群,并没有实施诈骗,不算违法行为。但其实,利用他人贪小便宜的心理,拉人进群完成诈骗“引流”任务,为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铺路,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刑事犯罪的“底线”。
同时,也提醒广大网友,街边遇到“扫码进群领福利”需警惕,切勿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自己的好友。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会掉陷阱。
转自:奉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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