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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夫威胁跟踪?天津这家法院发出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公安机关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
据悉,杨某与韩某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又因探望子女发生矛盾,韩某多次对杨某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威胁,杨某也多次报警寻求帮助。
2023年2月1日,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社区居民委员会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
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以及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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