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后续来了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他85周岁的奶奶因办理居住证,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奶奶是姑姑的妈妈”,但当地派出所至今未出具证明,理由系“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也无纸质线索,无法出具证明。”此事引发关注。
2月25日,发布视频的舒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此事经报道后,2月24日晚,他奶奶户籍所在地的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告知他们,长春市公安局正在督办处理此事。
舒先生介绍,他的奶奶和姑姑当前居住在广州,因奶奶前段时间生病,家人想帮老人申请办理一张广州的居住证,以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他们需提供一份奶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摘录证明,证明“奶奶与姑姑的母女关系”。
舒先生称,2月3日,长春老家的叔叔到西三条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电脑系统查询不到奶奶和姑姑的母女关系,无法出具证明。随后,他叔叔多次向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均被告知无法出具证明,理由基本一致:“历史原因,无法查询两人关系。”
舒先生称,他的奶奶得知此事后,手写了一份文字以证明她是姑姑的妈妈,想着寄回老家。
舒先生提到,1999年之前,他的姑姑已经将户口迁出。目前,奶奶所持有的户口本,只有他叔叔和叔叔的儿子。
舒先生称,后来,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可补录历史户籍信息,证明二人曾经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系母女关系。随后,他的叔叔又回到西三条派出所补录信息,仍被告知无法补录,并出具一份情况说明。
西三条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其管辖区的居民刘某来所出具其母亲和其妹妹的母女关系证明,但其无法提供原始同户的户口本,且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特此说明。”该份情况说明盖有长春市公安局西三条派出所公章,落款时间是2023年2月13日。
而在2023年2月9日,舒先生称,他的爸爸所在单位曾出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他爸爸和姑姑是兄妹关系,进而证明“姑姑和奶奶是母女关系”,但这一证明被否认,未被采纳。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西三条街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户籍系统轨迹上能查到两人关系,才能出具证明,否则不行。
2月25日,舒先生表示,目前此事引起了相关领导重视,西三条派出所正在办理中。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西三条派出所,接警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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