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历的法院人员被查:低廉收入的临聘人员如何保持司法清廉?
媒体通过官宣随后附带的简简历发现,现年29岁的肖遥,学历只有初中,不到19岁就参加的工作。随后,什么背景初中生就可以进入法院、为何几年就换一个岗位等等网友质疑,纷至沓来。
5月30日,民权县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肖遥只是“临时打字员”,不是正式干警。“要是通报上说,他是个临时打字员,可能公众的误会会少一点。”
不知道如此的答复能否平复网友的质疑,会不会有人继续质疑初中生也不该进入法院当临时工?但如果看了一下的公开招录信息,应该就没人质疑了。
烟语君查询了一番,部分的公开资料显示,民权县法院分别在2017年、2019年、2021年、2022年都曾经面向社会招录临聘书记员。
2017年的《招聘简章》为,见习期内,每月工资1100元,见习期满后月工资1700元(内含单位应交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金,简称“三金”)。
2022年的《招聘简章》为,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4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月薪1700元(内含单位应交的“三金”)。
近些年来,司法机关的书记员、法警,大量在使用地方财政保障的劳动合同聘用制,给予他们的,基本都是按照不违法为限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近年有地方将上述人员的编制收归省级统筹安排,待遇稍有提升,但碍于人数、考录条件的限制,特别是旧有人员的安排,多是困难重重。
按照现在主流的观点,司法机关的书记员,被划入了司法的初级工作,不仅不再要求法律专业不再安排行政编制,而且在工作待遇上,跟同单位里正式编制的行政人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们的逐年递增的待遇,越差越大。
网上有一篇《一名法院书记员的呼声(不忍再读第二遍)》(今天第四篇文章推送)的文章,真实的反映了当下司法机关书记员的处境和感受。
很多人会说,既然待遇如此不堪,为何不尽早离开,或是考公考证?确实有很多人就是把书记员当“临时跳板”工作对待的,自从进入法院就开始考公考证,随时准备离开,这也造成了书记员成了人员流失最严重的岗位,不少法院年年招录。
但近几年考公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曾经的司法工作后从事律师限制越来越多,当然也有些是因为其他原因的,很多法院都积压了一大批拿着低廉的工作、家里上有老小有小的老书记员。
烟语君认识几个法院书记员、法警,都是十几年前进入法院,身边同类人员已经走了大半,自己因为各种原因留了下来。本单位普通正式人员都拿着近万元工资,自己每月仅拿到手两千多元,房价近万元,如何养家糊口,如何保持心理平衡?
对于年过四十的他们而言,早就习惯了朝八晚五的体制内司法工作生活,中年离开体制重新创业,谈何容易?可是,低廉的工资,根本不足以维持他们家庭的基本开支,不谋点第二职业,行吗?
他们经手经办的案件,自己同事法官承办的案件,动辄就是几十几百万元;平日里接触到的各种人员,往往将他们视为能说得上话的司法人员,极尽各种拉拢诱惑......会不会,有人就在这种心理不平衡、生活不如意、待遇太差劲之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司法掮客之路呢?
如论如何,即便是“临时打字员”的公职人员,即便是收入再低,也不是可以违法犯罪、可以贪腐的理由,尤其是身处不该执法犯法的司法机关。
但是,这不应该妨碍我们应该思考,让一群收入如此低廉、就业没有前景保障的书记员们,从事着意义重大的司法工作,是否存在巨大的职业风险呢?仅靠教育整顿、思想境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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