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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人性在利益面前经不起考验,打官司收集证据的时间点只有两个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打官司,一是找法律依据,争法律理解;二是搜集证据举证,以证明对自己有利的案件事实。有证据,而且是确凿的证据,就是有事实根据。即使法官想不采信,就得故意绕开证据,需要考量自己的职业风险。
如果说律师可以在法律问题上提供帮助的话,证明案件经过搜集证据的事务,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律师多是列个清单而已。即便不是打官司,双方为了事务发生就纠纷,减少口舌之争,让对方或是参与处理事务的人员一目了然,也是需要用证据说话。
可惜的是,很多人遇事,或是乱了阵脚,或是相信人品关系,唯独少了预防纠纷需要包括诉讼在内的第三方介入处理时所需要的证据意识。直到对方眼见损失巨大、双方矛盾激化、第三方需要用证据说话时,才想起证据的重要性。
举个例子:烟语君的一个亲戚,驾驶大货车给一港口送货卸货中,被卸货的叉车突然转弯压伤了脚部。事发时,现场围观者一大圈,亲戚着急就医,就让一起送货的货主开车直接送往了医院,经诊断,四个脚指骨折。
亲戚在医院住院六七天,通过中间人找港口协商,得到的答复是,让自己去协商吧!亲戚在医院,即便出院也得拄着双拐,怎么能去协商?亲戚找到了烟语君。
事发后十几天,烟语君与送亲戚去医院的货主,去了港口。港口方面安检部门一领导安排了叉车司机、法务人员到场协商。看了医院的病历,了解了亲戚的治疗情况,听了货主讲的事发经过,叉车司机表态听领导安排。领导表态,知道亲戚受伤的事情,当时以为只是小擦伤而已,没想到伤情这么重,不过,该承担的责任他们一定会承担,让等病情彻底治疗之后再找他们处理。
三个月后,烟语君与亲戚的儿子去了港口,拿着所有的医疗费单据,可谁知,上次接待的安检部门领导一改口气称,经他们事后了解叉车司机,对方不承认发生了压人事故,港口没法再处理这个事故了。话不投机,烟语君撂下一句,既然这样,只能法院见了。
几天后,港口方面又约烟语君,称可以再协商一次,要求见到亲戚本人。走路还一瘸一瘸的亲戚,跟烟语君依约而去,港口方面则是第一次协商会的那些人。看了病历,港口的领导当着叉车司机的面对亲戚说,你的伤情,司机不承认是他压的,所以我们港口没法处理了。气的亲戚,话都说不出来了。

不过,港口领导的表现,其实早在烟语君的意料之中,甚至感觉有些发笑,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开始播放第一次协商会时的谈话录音,其中该领导明确表示,当时以为亲戚的脚只是被木头崩了一下,没想到伤的这么重,还表示,让亲戚安心治病,他们去询问保险理赔的事情。
面对录音,港口的领导瞬间变了脸色,一脸的尴尬,最后推说,要跟领导汇报,结束了再次的协商会。不出意外的,烟语君的亲戚在几个月后,迎来的法院诉前调解处理的双方法庭对峙。
港口发生的事故,据亲戚讲,当时他受伤倒地之后,叉车司机、现场的安检员及在场的其他货车司机都曾经围过来看,都催他赶紧去医院。就算是没有这些围观人员,现场不可能不在摄像头的覆盖之下,港口想要查明事实,可谓易如反掌。
不要轻信人性。事实证明,到了法庭,港口派出的法务人员、公司律师,一上来就是矢口否认事故的存在,甚至解释开了没有证据打不赢官司的道理。烟语君早有准备,一是要求播放协商会录音,二是表示开庭时,会有现场送亲戚去医院的货主、在场的另外两名货车司机到庭作证,没想到,堂堂这么大的港口,居然会为了几万元的赔偿费不讲事实。闻听此言,对方不得不承认亲戚确实是在当时受伤了,不过责任划分......法官遂通知庭后会分头调解。
利益面前,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存在事过这么久,没有证据你能奈我何的想法,可能普通人会感到意外,但对于法律人而言,太正常了。虽然法律规定,诉讼中各方要讲求诚信,法庭陈述要如实,但是,长年以来的司法实践结果,令很多人包括法律人,养成了对方没有证据就不承认的诉讼策略。针对这种眼中只有利益不能指望其人性能做的,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令他们哑口无言,让法官明白谁在撒谎。
如何收集证据?要有宁可备而不用,不能到时拿不出来的心理准备,日常生活里,凡是涉及利益比较重大、日后需要对方配合的事务,都要具有证据意识,而且是无论多么紧急,要第一时间固定现场及事发的证据。
无数的案例显示,证明案件经过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或是手机视频。哪怕是第一时间的谈话录音,也会比事后交涉过程的其他证据,具有无法比拟的证据力优势。
利益面前,那些信誓旦旦的责任承担承诺,往往被事后证明是靠不住的。没有第一时间的证据收集,别说是“丧了良心”的对方,就是处理案件的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也便有了随意认定事实的空间,只会给自己平添维权的困难和气愤。
其次,如何没有第一时间搜集证据,事发纠纷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法律人士。在双方矛盾没有激化、责任承担需要划分的协商过程中,注意搜集固定达到法律规定证明标准的必备证据。这也是证据收集的最后机会,千万不要指望双方对簿公堂时,能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法官可以责令对方提交对其不利的证据。
我们应该追求人性的善良,不去主动的坑人害人,但也要时刻对人性在事关自己利益时选择恶的一面,保持充分的警惕。具体到社会纠纷的处理中,将司法诉讼作为最后的处理手段时,一定要切记以上的两个证据收集时间点,避免陷入因为善良因为轻信而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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