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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鸭装服边跳舞边说法...大量律师正在白热化的涌入大众市场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当影视剧还在讲律师职业打造成办公场所地处商业黄金地段、开口就是咨询费每小时上千元案件代理费六位数起步、出行靓车穿着名牌吃住奢华的高大上白领阶层时,当很多的律师还在宣传法律职业需要学校苦学几载、就业需要通过天下第一难考的国家入职资格考试、日常工作要不停学习博大精深各种法律经常忙到通宵达旦时,大量律师已经以铺天盖地、无从不用乃至自毁形象的宣传方式,宣告了律师正在以颠覆以上认知的形象,涌入到了大众市场(不用低端市场,是怕有些律师受不了)。
对于律师的市场化、公司化、营销化,本号早就写过,利弊也曾经分析过,不管每个人的看法如何,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律师的营销手段,究竟有多颠覆认知,可能很多人是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可能只会感到错愕。
今天,一连看了三段网友发来的视频,不由得令人感触,律师界的一场市场化风潮正在袭来,将会冲击法律界从业的每个人,包括律师服务商业的上游客户、下游司法人员。
1、律师袍墙上挂着、一身西装革履、配置笔记本办公条件的精神小伙儿,问及被人打了能赔偿什么待遇时,突然变身成光着腿的穿上了鸭服装,开始跳起了舞蹈。一边跳着一边蹦出法律名词,一会趴在地上,一会学鸭子戏水,脸上还不时的便显出妩媚的表情特写,最后不忘的是,“拉长耳朵提高警觉申请细胞全面戒备,你的电话从不漏接......”

2、一层豪华的地面高档入镜、照明灯入墙的豪华写字楼内,在字母打出“发现对方劈腿了可以起诉离婚吗?”的法律问题是,晚礼服的美女突然坐到了地上,来了一个180度的劈腿动作,之后一西装革履男青年就一路跌打滚爬的跑了过来,开始表演起了四肢和头轮流不离地面的滚地舞(学识不足,可能人家跳的是专业舞蹈,咱欣赏水平不足,不知道名字),视频的配音则是相关的法律名词。

3、我建议女律师开庭不要穿裤子去,要穿短裙,让律师袍遮住你的裙子,走来走去让法官看到很好看的,要处处让自己最美的那一面展示给法官。”这是一段某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课上一位女律师传授的开庭“礼仪”。其中还有诸如,我心里笑死了,我知道已经成功的把法官的心态拿捏了;男法官夸我的声音真好听;问法官可以到他的办公室坐一坐吗......,视频编发者的评语是:通过这个课程,坐实了江湖传言的“女律师打情骂俏”,“男律师点头哈腰”,知道为什么律师在法检面前的人格减等的原因了。

如果说前两个视频可以说是律师的个人行为,是为了宣传自己而奇思妙想、另类出新而获得流量的话,令人感叹本应一本正经、突出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是否应该具有一定的从业形象,可看了第三个视频就会知道,这样的不顾及从业形象,究竟从何而来,何以至此。

有律师叹息,一入律师行业,要么成为律所或资深律师打工者的授薪律师,只能随着领导业务的好坏多少的赚个跑腿费加班费的辛苦钱,要么独自面对处处中上层案源都是规则把持毫无缝隙盘根错节的律师江湖,只能向着大众社会的案源处进发。

大众服务,又何尝不是一场白热化?以往多是熟人社会的案源接洽、法律知识接受渠道单一,可如今,已经进入了网络社会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时代,当事人就算通过熟人找了律师,也会不断的通过网络查询咨询,验证自己的律师是否专业负责。线下的律师业务竞争,已经搬到了线上网上的客户竞争。

网络,没有了面对面的真实感,更容易陷入套路,拼的更是底线,网上咨询标榜的“律师”,又有多少是真的律师呢?

文章显示,有家律所,在职员工近百人,但实际持证上岗的律师不超过5人,主要是通过直播承揽案源。直播间里,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甚至没有学过法律的工作人员,可以被标注为“知名律师”、“资深律师”,在线解答每个连线粉丝的疑问。主播大多是外聘的网红脸女生,颜值高、口才好,通过直播吸引粉丝关注,通过早就准备好的话术,引导添加律所的客服,通过各种承诺等销售套路成为律所的客户。

你以为跟自己联系的是直播里的美女律师,其实网络对面的可能是一个连法律都没有学过的男性业务员,只要你能提出法律要求,对方没有不能办成的案件,没有不敢承诺的法律服务。

烟语君也曾写过,一网友(看到这个文章留个言)发来了一份自己被法院一审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问应该怎么办,能不能帮着写个上诉状?本来是原被告开饮料店的合伙纠纷,原告出资,被告装修店铺,结果店没开成,原告想要拿回出资,就按不当得利起诉了被告。聊天记录显示,被告曾经跟原告讲,自己因为开店,损失更大,还想找原告索要赔偿呢。

就是这样一个案子,怎么能起诉不当得利呢?网友说,他是在网上找的律师,给了800元换来了一页起诉状,结果遭到了法院的一审驳回。这判决判的其实没有问题,烟语君告诉网友不要上诉了,真想起诉就得另行起诉合伙协议纠纷,很麻烦而且胜率很小,不要再轻信那些网络律师、网络咨询了。

私下里,烟语君也不由得担心,如何这个网友还痴迷网络律师的话,很可能遭遇力挺其上诉的“律师”,再花个几百元给他一份上诉状,之后再是几百元的申诉状?......

这也不怪网络,网络,不过是被放大的现实社会罢了。由于上文中第三个视频里说到的那个授课律师传输的,她对待法官的那套“礼仪”,不如说就是为了利益可以无所顾忌罢了。相信同样的手段,不出意外的话,其也会运用到对待客户、对待当事人上......同样的手段,同样的策略,放到网络上,出现什么律师推销套路、另类表演、宣传噱头,还是意外吗?

年轻律师苦于没有案源,在城中村挂起了“法律咨询”的小红灯,在微信群里抢一单5元10元的咨询业务,伪造法院的开庭传票以求保住案源,凌晨时分盗窃路边店......无论是在线下,还是线上,这都是律师行业面临的现实!

律师,怎么跟客户接触,怎么跟司法人员打交道,本就是一个良心职业,一个自律行业,选择什么样的路,全凭个人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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